某汽车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调查与分析

2019-03-25 07:34刘衡平肖跃龙王林
中国科技纵横 2019年4期
关键词:汽车制造职业病危害

刘衡平 肖跃龙 王林

摘 要:目的:通过对某汽车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调查,识別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提出防控措施和建议。方法:通过职业卫生调查、检测检验法、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对该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存在职业病危害暴露的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综合分析。结果:现场检测结果表明,粉尘检测岗位合格率达到80%,超标岗位为车身车间冷作工;噪声检测岗位合格率达到80%,超标岗位为车身车间焊工。结论:该企业属于汽车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检测结果显示粉尘、噪声个别岗位超标。该企业应加强粉尘和噪声的防控,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为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等。

关键词:汽车制造;职业病;危害

中图分类号:R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9)04-0192-02

我国汽车行业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已经占举足轻重的地位。从汽车行业目前的规模来看,汽车制造企业的数量持续增加,汽车企业已是我国主要工业之一。为了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保护企业制造企业作业人员的健康,辨识汽车制造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合理的职业病防治建议,对湖南省衡阳市某汽车制造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调查与分析。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湖南省衡阳市某汽车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为客车、特种车,年产客车500台、特种车400台。员工总人数318人,其中生产工人143人,其他辅助人员104人,管理人员71人,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

1.2 方法

根据企业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职业卫生调查、检测检验法、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表分析等方法。依据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2]、GBZ 159-2004《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GBZ 2.1-2007、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4-5]等法律法规标准,对该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存在职业病危害暴露的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

2 结果

2.1 工艺流程

该企业生产工艺流程。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依据工程分析、使用原料等,对该汽车制造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该企业车身车间、总装车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臭氧、一氧化碳、紫外线、噪声等;油漆车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滑石粉尘、其他粉尘)、氯化氢及盐酸、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醛、铅及其化合物、环己酮、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噪声等[6-8]。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

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和《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60.XX-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测定方法》(GBZ/T 160.XX-2004)的要求,本次对该企业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采样、测量及实验室样品分析,检测结果合格率统计如表1所示。

粉尘超标原因分析:粉尘(总尘)超标岗位为车身车间冷作工,冷作电焊区域相对集中,附近烟尘放散量大,冷作工进行电焊作业时体位变动大,且无规律性,无法采用机器人或自动焊接,且未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局部排风设施对放散出的烟尘进行控制。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车身车间焊工接触噪声超标,由于上述焊工在电焊作业的同时还需进行打磨作业,磨具与钢结构件之间存在较强的摩擦,产生的噪声较大。而这类噪声受本身工艺的限制,无法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2.4 职业病防护措施调查

2.4.1 粉尘、毒物防护措施

该企业各车间主要采用自然通风,门窗数量多,通风面积大。喷漆房采用上送下吸,整室层流送风形式,全室送风时室内风速大于0.30m/s(无载)可调。烤漆房采用上送下吸、整室层流送风形式,全室送风时室内风速大于0.15m/s(无载)可调。但在移动的焊接、打磨作业点未设置有效的除尘排毒设施。

2.4.2 噪声防护措施

该企业车间墙体设保温板,隔声性能优良;对于生产过程中如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采用了减振降噪措施,选用转速较低的双进风风机,风机质量较好,噪声大大降低;空压机、压缩机包覆了一层隔音棉,且空压机房采取门窗封闭,大大降低了噪声危害。

2.4.3 防高温措施

该企业车间墙体保温、隔热性能优良,各车间均为单层建筑,自然通风条件良好;油漆车间生产线、总装车间客车生产线设有天窗。夏季炎热时,总装车间办公室、办公楼内设有空调,可供附近车间工人防暑降温;用人单位为各车间、科室配备藿香正气水、风油精、清凉油等防暑降温药品以及解暑清凉饮料等。

2.5 个体防护用品

该企业制定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工人配备了相应的防毒口罩、防尘口罩、焊接面罩。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噪声个别岗位超标,但该企业未配备耳塞,不满足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2.6 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该企业设置有职业卫生专职管理机构,并在现场设有1名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相关工作。建立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等。通过现场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该企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7 职业健康监护

依据该企业近三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分析,该企业按照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体检单位每年对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未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但未发现开展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不符合(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

3 讨论

该企业属于汽车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通過工程分析,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滑石粉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臭氧、氯化氢及盐酸、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醛、铅及其化合物、环己酮、乙酸丁酯、乙酸乙酯、紫外线、噪声等,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车身车间冷作工接触粉尘、车身车间焊工接触噪声存在超标现象,其他各工种接触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议在车身车间冷作岗位设置固定式或移动式局部排风设施,做好车身车间焊工的个体防护工作,严格监督焊工按规范佩戴耳塞和焊接面罩。另外,该企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依照GBZ 188-2014的相关规定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3-13.

[2] 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S].

[3] 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

[4] 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S].

[5] 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S].

[6] 黎海红,江世强,段平宁,等.某新建汽车生产线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J].中国职业医学,2006,33(5):378-379.

[7] 张晓玲,叶明宪.某汽车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J].职业与健康,2008,24(4):307-310.

[8] 洪惠民,张忠,林辉.我国汽车工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防控对策[J].职业与健康,2008,24(3):2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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