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玉米秸秆补助实施意见出台

2019-03-26 06:24
农村百事通 2019年3期
关键词:监测仪規定秸秆

日前,黑龙江省玉米秸秆深松翻埋还田补助实施意见出台,意见規定,玉米秸秆深松翻埋还田补助对象为全省安装秸秆还田监测仪,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在本地当年作业补助区域内实施作业的农机户、现代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秸秆还田每亩补助40元。

秸秆还田补助按照1∶1的比例由省级和县(市、区)分担,即省财政每亩补20元,各县(市、区)每亩自筹20元,对没有自筹资金的县(市、区),省财政将不予补贴。

(资料来源:黑龙江日报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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