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春
那是四十年以前的一个春天,我和同系又邻宿舍的几个同学相约饮酒。除感觉这样有些长大的气息之外,似乎没有旁的缘故。喝什么倒值得仔细研究。

有人根本不喜饮喝酒,但是舍不得错过大伙聚会,便主张喝酒精度数比较低的啤酒;有人想夸示自己的酒量,便主张喝高粱、大曲;也有人对酒没什么成见,但主张调和中庸,觉得绍兴、陈绍不那么辛辣,也不至于撑肚子,加之以话梅、柠檬,还颇有些甜酸饮料的风味;也有人认为,独沽一味不如百味杂陈……想喝什么,何不饮者自理,到时候想尝尝别人的喉韵滋味,就相互换盏,也算是一种风趣了。
日后想来,那一番讨论却比喝酒的景况更耐人寻味。我们随即扩大了邀约的范围,去更远的寝室,也旁及其他的科系。大部分人一听到“要不要喝酒”之一问,无论参加与否,脸上都会流露出那种“要干一件不大得体但是一定很好玩的事”的欣羡之情。真正参与中文系酒约的外系人其实不多,他们像是商量好了一般,都没有“自备口粮”,多半浅尝即止,混两三杯“霸王酒”,拍拍屁股就走人。
我说“拍拍屁股就走”不是一句套话。因为相约的地点就在文学院荷花池外的一片草地上,春夜草长露湿,起身时总会沾上满裤子的草屑。我们在一棵花枝满簇的树下席地而坐,当时谈了些什么、唱了些什么,甚至闹了些什么,这么些年下来,大抵不记得了。记忆中最鲜明的,是人手一个上面有500毫升刻度的玻璃杯。
我也有那么一个杯子,那个杯子见证了我生平第一次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