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昌霞,马仁锋,费佳宁
(1. 宝略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浙江·宁波 315194;2. 宁波大学地理与空间信息技术系,浙江·宁波 315211)
“生态用地”一词最早由董雅文等人提出,定位为具有生态防护功能的空间要素[1]。现阶段将其归纳为基础性生态用地(全局土地覆盖类型中的林地、草地等)和保全性生态用地(盐碱地、裸土地等)[2]。生态用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能发挥保持水土、净化环境等生态功能,还能创造社会经济价值[3]。然而,快速的城市化、工业化促进城乡建设规模的无序扩张,衍生出土地无限需求与生态用地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4]。
生态安全作为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和载体,反映于生态用地的优化布局中,多立足于国家安全和“反规划”视角,以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5]。由此,探索生态安全格局的景观布局战略逐渐成为地理学、城乡规划学与景观生态学的研究热点。基于土地主体服务功能视角,研究集中评测时空序列的区域生态风险和生态脆弱性。如:从景观结构变异度视角评价流域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生态风险分异程度[6-7];抑或从多时相自然条件的基质承载力、综合自然环境承载力和人类活动干扰度乃至从自然条件基础状态和社会经济的环境压力及响应等维度分别评价自然灾区、高寒区和水库区的生态脆弱性[8-10]。随着研究向生态安全评测聚焦,形成了从自然环境效应、综合自然和社会经济的生态效应等角度的市际、县际生态安全评测研究[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