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享单车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019-04-15 01:50孟雨畅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9年3期
关键词:政府管理共享单车创新

孟雨畅

摘 要:共享单车,又称分时租赁单车,是由中国民间自发创建的一种公共交通服务,在丰富人民出行手段、提高交通效率等方面发挥出良好的作用。当然还需要逐渐发展、成熟、完善。政府作为交通秩序的主导者,服务好、管理好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责无旁贷。这是个鲜活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事例,处理得当将收获非常好的社会效益。

关键词:共享单车;政府管理;创新

共享单车在近几年的中国发扬光大,现在各个城市都随处可见五颜六色的各种单车在街头等候着骑行者。这种学名叫分时租赁单车的新型服务以令人眼花缭乱的节奏扑面而来,这场完全由民间自发投入的商业热潮吸引了全世界关注的目光。因为城市交通历来属于由政府主导的,而这次市场力量的不请自来无疑给全世界各地的政府管理者提供了挑战和机遇。本文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角度来阐述应如何把共享单车运动引导好、服务好、管理好。

一、政府应明确共享单车具有公益性质。

世界各地的政府都被城市交通中所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所困扰,常识告诉我们,无处不到的出租汽车不可能无限发展,快捷经济的地铁和公交只能覆盖面,不能点对点。而共享单车完美地把点对点的问题解决了。

我们还知道,很多国家的市政管理部门都提供过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有的收费有的免费,但搞得好的很少,提车点少,还车点也少,只有极少数市民能够受益,更有不少市民从没有接触使用过这类服务。

政府不以赢利目的提供服务,却没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益,何故?首先是怕丢车,损失了公共财产无法交代,从而把点弄得过死。还有不知道该如何投放,做不到收放自如。政府没有设置相应的机构也没有足够的精力去管理和组织自行车交通服务网络。

而市场的力量主动承担了这一工作,各家共享单车企业当然是怀着赚钱的愿望进入的这一市场,但其行为本身是给全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绿色的出行服务,这是一种天然带公益性质的行业,帮助政府把政府做不细、做不全的公共服务给做了,是在帮助政府干活,是正能量。是给了政府服务好社会的机遇而不是添乱,各地政府都应统一认识,明确这一行业具有公益性质。

二、政府应将整治交通秩序上升到法治高度来看待。

这些年中国的反腐倡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个别政府部门存在的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了明显的改观,人民予以充分的肯定和赞扬。但也有极个别部门和个人用不作为来应付差事,口号喊得响亮,实际效果不落实。与人民利益和安全密切相关的出行问题在一些城市长期存在一些问题,直接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一些落后城市存在如下问题:

人车混行,没有供骑行者专用的道路,或是原来有现在被侵占。导致市民在城市的很多路段与机动车辆混行在一起,这类可以混行的道路往往是允许运货汽车全天通行的,这些视野存在盲区的货车快速行驶在狭窄的道路上,对骑行者和行人的生命构成了实实在在的威胁。我们班里(高三)有四成同学骑车上学,无一例外都有过放学时大车呼啸着从身边飞过的经历。我们学校处于具有三环城市的二环内。

城市里的车辆停放管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一些非交通主干道,在道路上竟然设置了双向的平行停车位。留给各种车辆行驶的空间只够相向行驶的两辆小型汽车低速会车通过,在这种骑行者必须通行的街道骑车更是时时处处险象丛生。

还有个别城市把交通干道用围栏长距离包起来,自行车要绕行很远才能换道到对面,有些路段绕道都不可行,于是一些人选择了逆向骑车,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了困扰。这种倒退的出行现象在个别城市有蔓延之势。

政府的管理能力直接体现在群众每天都经历的交通管理上,交通本身就是法治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体现。交通混乱的地方,人们很难形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如果天天都混乱,人们一出行就不得不逆行,那再漂亮的城市也会失去光彩。

政府应该将保证非机动车出行者的安全作为优先考虑来制定交通规划,行人安全了,骑行者就顺畅,骑行者安全了,汽车才能通畅,这个次序不能搞错。任何城市道路,如果无视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通过能力,都是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的。因为最终人人都是行人,汽车社会里对行人和骑行者的尊重本身就是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政府法治接地气程度的体现。每一幕交通场景,都在展现政府的作为,都是一幕生动的法治教育。都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三、政府应以保障共享单车合法权益为抓手来推进绿色出行。

我们知道,绿色出行代表了文明的程度,并且对于全民健康有莫大的好处,政府若有财力和精力,能提供给全社会骑行车辆那是再好不过。现在市场的力量自告奋勇承担了这一前几年根本不可想象的任务,这是科技进步带给人类的礼物。可是,在个别城市的街头,随处可见被拔去了车座的共享单车,在公共安全摄像头到处都是的地方,这类无法无天的典型违法行为是否得到了惩治呢?处理那些在摄像头底下公然破坏共享车辆的胆大妄为之人,平时不能进行吗?保证共享车辆的完好率对所有的守法者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据媒体公开报导,某大型共享单车企业每天都要亏损上千万元人民币。其中很大一部分的损耗来自于人为的破坏。长此以往,共享单车企业必然无以为继,其承担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交通服务最终只能黯然收场,其失败也是城市管理的失败。保护共享单车的合法权益,就是在用实际行动来落实绿色出行的倡导。出现不文明行为的时候,执法人员的及时出现和一声吆喝,就能减少社会上的一次违法,这并难以做到,对于执法者来说也没有什么危险,只要认真去做就可以收获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各地的政府部门以法治和人民安全和健康的角度出发,主动保护好服务好管理好共享单车这一新鲜事务,对普法和维护良好秩序、展现美好生活的文明程度,都是有百利无一害的,而且也是政府亲民爱民的极好展示。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实践。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7月11日.

[2] 交通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8月4日.

[3] 北京市《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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