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浩勒报吉水源地开采地下水的环境影响分析

2019-04-19 09:30:52王旭升尹立河王晓勇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2019年2期

王旭升,尹立河,方 坤,张 俊,王晓勇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北京 100083;2.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陕西 西安 710054; 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北京 100083)

在干旱半干旱区,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对地下水资源都有较强的依赖性。此类地区集中开采地下水,不仅会形成以水源地为中心的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同时可能对周边依赖地下水的生态要素产生负面影响。水源地开采规模应该受到约束,不应导致严重的负面环境影响。关于地下水开采的约束条件,行业部门有一些规定[1-3],但是具体量化指标尚不明确,实际执行过程中地下水的可开采量常用天然补给资源量乘以经验比例确定。一些水源地建设项目由于对水文地质条件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开采规划不合理,可能导致未能预料到的不良环境后果。

鄂尔多斯浩勒报吉水源地是经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批准的工业项目水源地,水源为地下水,设计一期工程需水量3.0×104m3/d[4]。以往水资源评价认为,该水源地的可开采量达到8.0×104m3/d[5]。在2008—2014年规模化开采过程中,水源地周边的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引起了环保组织的关注。国际绿色和平组织调查认为该水源地的地下水开采导致植被枯死、大量民井不能正常取水[6]。《中国新闻周刊》也对此进行了报道[7]。2013年,鄂尔多斯市委托地质行业单位调查了该水源地东北部若干村镇(距离水源地5~10 km)受到的影响,发现潜水面下降幅度超过2 m的区域面积占80%以上,认为水源地开采与本地农业用水量增加共同导致了地下水位快速下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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