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词“明”语法化探究

2019-04-21 08:52:35王怡
文教资料 2019年36期

王怡

摘    要: 现代汉语副词“明”的主要用法是位于动词谓语前,而“明”字是会意字,本义是“清晰明亮”。本文通过考察上古至近代古籍中“明”的用法,认为其语法化过程萌芽于秦汉时期,唐宋时期基本完成副词化,明清时期具有了转折含义和一定的反预期功能。其语法化的主要机制是通过对V1+V2+O句式的重新分析完成的,其诱因是“明”因词义变化导致的句式结构与语义之间的不平衡,即由动词“明白”虚化为副词“明白地、清楚地”。

关键词: “明”    语法化    副词化    语法化机制    语法化诱因

现代汉语副词“明”的主要用法是位于动词谓语前,在表意功能上可分为两类,一类表示明白地、明确地;一类表示显然如此或确实,下文的意思往往表示转折,与“明明”用法相似。甲骨文以“日、月”发光表示明亮,故“明”为会意字,本义为清晰明亮。《说文》:“明,照也。”《康熙字典》:“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又: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疏:日月中时,徧照天下,无幽不烛,故云明。《史记·历书》:‘日月成,故明也。”“明”作副词修饰动词的用法出现较晚,表转折的语气出现更晚,本文旨在探究其副词化、语法化的过程、机制和动因。

“明”作实词包括形容词、动词、名词三种用法。作为动词的“明”有“照亮,點燃”义,除“明火执仗”作为成语沿用至今以外,该用法在现代几乎消亡:

(1)火尚足以明。(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2)倘吴兵渡江,夜则明火,昼则举烟为号。(《三国演义》)

先秦时期,“明”除了作形容词,同时也用作动词,除了使动用法“使……明”,主要包括一类“懂得,了解,明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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