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业务研究

2019-04-26 01:12卢帆
大经贸 2019年1期
关键词:投资银行企业并购创新

【摘 要】 全球正在掀起新一轮的企业并购浪潮,我国经济发展也正处于转型升级的紧要关头,企业并购重组面临优越的发展机遇,而在企业并购中有着不可替代作用的投资银行并没有跟上时代的潮流,没有重视企业并购业务,仍然把业务重心放在传统业务上。本文主要研究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投资银行 企业并购 创新

在西方国家经历了5次并购浪潮之后,第六次并购浪潮正在悄然掀起,而处于此次浪潮中心的就是中国。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尚未完全恢复,这给了中国企业通过海内外并购抢占国际市场的机会。近年来,国家提出“一带一路”1的发展战略和以去产能为首要目标的经济新常态2发展要求,以及国企改革“1+N”的顶层设计方案的出台使得企业兼并重组成为焦点。可以说,我国企业并购有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我国投资银行功能不完善,无法提供高质量的企业并购服务,形成了供需矛盾。

一、我國投行企业并购业务的现状

企业并购是企业之间发生的一种产权交易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另一企业。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并购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扩大规模的的重要途径,很多企业都把并购视为突破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

(一)我国投行参与企业并购机遇良好。近年来,我国企业并购越来越火热。从2012-2018年,除了2013年,我国企业并购金额逐年增长,2015年由于国企改革的刺激,我国并购市场交易金额创下了历史新高。另外,近年来中国企业正积极参与海外并购。据wind数据显示,2016年和2017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金额均在5000亿元以上,2018年虽有所放缓,交易金额仅3000多亿元,但并购数量比2017年增加了40%,说明我国企业并购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展望2019年及未来,在一带一路、国企改革加速、经济新常态等一系列政策的驱动下,我国企业并购市场将迎来新的增长态势。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我国投行企业并购参与不足。与企业并购的火爆场面形成对比的是,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寡淡身影。据统计,2015年我国企业并购有近一万起,我国投资银行参与的仅370多起,参与企业并购的证券公司只有70家左右,为证券公司总数的一半3,这意味着绝大部分的企业并购没有投资银行的参与,或者由国外投资银行、中外合资券商提供咨询服务。从投行的收入构成来看,我国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占比最大,几乎占了总收入的一半,2016年有所下降,但仍占了总收入的1/3,其次是证券投资收益,占了近1/4,然后是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在历年中以上三大业务收入总和均占了70%以上。整体而言,我国证券公司的收入依然依赖于三大传统业务,投行未大力开展企业并购等新兴业务。

二、我国投行参与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规模小,资金少。投资银行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才能有足够的实力承担风险和进行金融创新。尤其是企业并购业务,一方面需要投资银行进行金融创新为其提供合适的融资方案,这需要以大量的资金前期投入为前提,另一方面,企业并购往往需要投资银行提供借贷服务,这需要投资银行准备充足的可借贷资金,也就是说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必须要有庞大的资产作为支撑。中国证券公司的总资产在近年增长了三至四倍,但整体均在几百亿美元左右,只有美国投资银行总资产的1/20乃至1/30,资产年均增长量也不及美国投行。

(二)缺乏具有相当经验和专业素养的人才。现代投资银行从事企业并购业务涉及交易金额大、事务繁杂,并购过程中的市场估值定价及并购方案的设计需要精通税收、法律和会计的高级人才,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短,缺少从事并购业务的人才。同时,在我国,除了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外,大多证券公司并无或者鲜少有参与企业并购项目的经验,在开展企业并购财务咨询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的管理和工具创新上缺乏经验,风险管控和操作流程不够规范。

(三)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企业并购活动是一种资本运作,需要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作为支撑。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始于上世纪90年代,发展历程短,规模小,功能不完善,阻碍投资银行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开展并购业务。其次,企业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银行调查被并购企业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存在较大难度。另外,2015年我国有1250多万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司仅有3000多家4,多数企业为非上市公司,公司资本多为实物资本,难以准确衡量企业的价值,给并购价格的协商确定带来很多不确定性。

(四)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在法律法规上,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证券法》、《公司法》,但是与投资银行并购业务息息相关的《投资银行法》《并购法》《反垄断法》都未出台,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投资银行开展并购业务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我国企业并购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控等问题都缺少法律依据,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推进我国投资银行更好参与企业并购的对策

(一)通过投资银行之间的并购重组和增资扩股,扩大规模。我国投资银行扩大投资银行的规模主要有两种途径——业内并购重组和自我增资扩股。业内并购重组是指对数量过多的、业务无差异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进行强强联合或者吸收兼并。这是整合存量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增强投资银行实力,建立综合性投资银行的一条快捷有效的途径,是经美国、欧盟等成熟市场检验过的宝贵经验5。自我增资扩股由于存在增资的资金较难筹集,无法调整已有的过多的证券公司,无法有效扩大行业规模等局限性。因此,要推进我国投资银行更好参与企业并购需要多鼓励业内并购重组,实现低成本扩张,增强竞争力。

(二)培养和引进较强业务素养的专业人才。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是智力密集型活动,它依赖于专业化的人才,他们不仅需要熟练掌握金融投资、国内外法律法规、税收、会计财务等知识,对于管理人才,还要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和团队领导执行能力。从长远来看,投资银行可加强与各大高校的合作,培养高素质的对口人才。从短期来看,投资银行需要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再培训,要加强与海外老牌投资银行的交流和学习,定期派遣员工赴海外学习。同时,引进海外留学生和海外投资银行业人才。

(三)完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是企业并购业务顺利完成的核心场所。完善的资本市场是一个高效透明、运行规范、结构合理、安全有序、功能健全的市场。一方面需要完善现有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交易市场,同时推动投资基金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迎合企业多样性的存在特征,并且减少投机性。另一方面要推动金融创新,适时推出多元金融工具,为企业并购融资提供多樣化的选择,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规范运作,控制风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为企业并购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促进我国企业并购业务的规范发展,需要建立《投资银行法》、《企业兼并法》,规定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风险界限、操作流程、监管范围、工作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投资银行的责任与义务、以及企业并购的产权确认转移等问题;完善《公司法》、《证券交易法》,明确企业的所有权归属,避免出现政企不分,政府越位现象的出现;规范企业并购融资中常用的股权交易,打击扭曲市场价格的投机炒作行为,维护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的正当经济利益,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总之,企业并购邀请投资银行的参与有着迫切地需求,且这种需求在我国日趋旺盛。但我国投资银行还存在着诸多因素制约,这阻碍了我国企业并购的进程,制约经济的发展。可以预见在未来,我国投资银行业会逐步完善自身,经历蜕变,向国际化发展。

【注 释】

[1] “一带一路”(英文:The Belt and Road,缩写B&R)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它将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

[2] 经济新常态就是在经济结构对称态基础上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可持续稳增长。其主要人物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去产能居于首位。

[3] 数据来源:CVsource

[4]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参考文献】

[1] 程克群,栾敬东,曹彩龙.中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探析[J]. 江淮论坛, 2013(3):15-20.

[2] 李迅雷,李明亮.中国投资银行功能及其业务发展方向[J]. 上海金融, 2014(3):3-7.

[3] 李勇,陈耀刚.高盛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与借鉴[J]. 金融论坛, 2007(3):10-15.

[4] 朱玉林. 资产证券化与企业并购[M]. 中国市场出版社, 2006:30-43

作者简介:卢帆(1995-),女,汉族,浙江台州,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方向:投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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