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石漠化土地现状与保护利用探讨

2019-04-27 01:58吴照柏吴协保但新球李梦先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19年3期
关键词:基岩石漠化岩溶

吴照柏,吴协保,但新球,李梦先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 410014;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石漠化监测中心,长沙 410014;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 100089)

潜在石漠化是基岩为碳酸盐类,裸露度(或砾石含量)在30%以上,目前已有较好的植被覆盖或已经梯土化,但如遇不合理人为活动干扰极可能变石漠化土地。现阶段不属于石漠化土地范畴,但因其基岩裸露度高,立地条件较恶劣,抵御人为扰动、自然灾害等能力低,逆转演变为石漠化土地的风险高。现阶段我国广大科研人员重点关注石漠化土地的形成、修复与防治技术等基础及实用技术研究[1-4],专门针对潜在石漠化土地的分布、特点及防治的研究极少,仅有张盼盼等[5-6]针对潜在石漠化的景观格局、与地形因子关系等进行了研究。本文结合第三次石漠化监测成果,对潜在石漠化土地进行研究,以期为岩溶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提供参考。

1 潜在石漠化土地状况

截止2016年底,西南岩溶地区有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1 466.9万hm2,占监测区岩溶土地面积的32.4%,占监测区国土面积的13.6%,涉及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8个省、区的463个县5 702个乡。

1.1 各省份潜在石漠化土地状况

贵州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为363.8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24.8%,以下依次为广西、湖北、云南、湖南、重庆、四川和广东,分别为267,249.2,204.2,163.4,94.9,82.1万hm2和42.3万hm2;分别占潜在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18.2%,17.0%,13.9%,11.1%,6.5%,5.6%和2.9%。

1.2 各流域潜在石漠化土地状况

潜在石漠化土地在长江流域分布的面积最大,为931.1万hm2,占潜在石漠化总面积的63.5%。其中洞庭湖水系的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为231.0万hm2,占该流域的24.8%。

珠江流域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474.7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的32.4%。其中红柳江流域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为208.1万hm2,占该流域的43.8%。

红河流域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32.4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的2.2%。其中盘龙江流域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为27.8万hm2,占该流域的85.7%。

怒江及伊洛瓦底江流域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13.8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的0.9%。其中怒江勐古以下区域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为10万hm2,占该流域的72.5%。

澜沧江流域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为14.9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的1%。其中沘江口以下区域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为14.4万hm2,占96.8%。

1.3 岩溶地貌潜在石漠化土地状况

岩溶山地上分布的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为775.2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52.8%。其它依次为岩溶槽谷、峰丛洼地、岩溶丘陵、岩溶峡谷、孤峰残丘及平原、峰林洼林和岩溶断陷盆地,面积分别为214.9,212.0,187.8,36.7,24.8,14.1万hm2和1.4万hm2;分别占潜在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14.7%,14.4%,12.8%,2.5%,1.7%,1%和0.1%。

1.4 土地利用类型潜在石漠化土地状况

从土地利用类型看,发生在乔灌木林地上的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1 403.3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95.7%。其中发生在乔木型土地上的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871.6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59.4%;发生在乔木型之外几种植被类型的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595.28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40.6%,说明潜在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乔木林地上。

发生在耕地上的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60.7万hm2,占4.1%,均为梯土化旱地。

发生在草地上的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2.9万hm2,占0.2%,主要发生在天然草地上。详见表1。

表1 潜在石漠化土地按土地利用类型分省统计表省份合计面积乔灌林地耕地草地面积/ hm2占比/%面积/ hm2占比/%面积/ hm2占比/%湖北2 491 639.42 435 088.997.7354 972.52.211 578.00.06湖南1 633 680.81 617 149.398.9916 482.91.0148.6广东422 646.1421 110.199.641 197.90.28338.10.08广西2 669 641.22 628 090.298.4439 487.11.482 063.90.08重庆949 347.3939 056.398.9210 154.51.07136.50.01四川821 570.7742 242.590.3469 717.78.499 610.51.17贵州3 638 546.73 318 486.591.20307 033.18.4413 027.10.36云南2 041 711.91 931 511.394.60108 451.55.311 749.10.09总计14 668 784.114 032 735.195.66607 497.24.1428 551.80.20

1.5 潜在石漠化土地的植被类型状况

潜在石漠化土地上植被类型以乔木为主,其次按所占比重分别是灌木林、旱地作物和草丛。其中:乔木型面积871.6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59.4%;灌木型面积531.7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6.3%;旱地作物型面积为60.7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4.1%;草丛型面积为2.9万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0.2%。

从潜在石漠化植被型来看,潜在石漠化土地主要以乔木型和灌木型为主,分别占59.4%和36.3%,旱地作物型占4.1%。而石漠化土地的植被型中旱地作物型占26%,说明旱地作物型土地由于植被盖度较低,经不合理利用较易发生石漠化,应加强对耕地石漠化的治理,促进其顺向演替为潜在石漠化土地。

1.6 潜在石漠化土地的植被盖度状况

潜在石漠化土地中乔灌林地的植被综合盖度为69.4%,较石漠化土地中乔灌林地植被综合盖度高26.7%;潜在石漠化土地中乔灌盖度为52.2%,较石漠化土地中乔灌林地乔灌盖度高17%。潜在石漠化土地林草植被状况明显优于石漠化土地。

潜在石漠化土地中草地的植被综合盖度为75.8%,较石漠化土地中草地植被综合盖度高34.4%,草地质量高。

2 潜在石漠化土地质量评价

2.1 各坡度级分布评价

潜在石漠化土地主要集中在中坡以下,占到潜在石漠化面积的85%,其中中坡上的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占全部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47.64%,接近一半面积,与石漠化土地在各坡度级的分布情况基本一致,详见表2。

表2 石漠化土地和潜在石漠化土地坡度级分布和发生率%坡度级石漠化土地潜在石漠化土地分布发生率分布发生率平坡3.83 7.90 2.58 7.75 平缓坡11.96 18.48 8.55 19.23 中缓坡28.46 22.86 26.33 30.80 斜坡40.11 24.77 47.64 42.85 陡坡13.92 30.56 13.88 44.41 急坡1.64 43.99 0.98 38.47 险坡0.08 45.21 0.04 37.98

从表2可知,潜在石漠化在陡坡发生比例最高为44.41%,其次为斜坡42.85%;石漠化土地在险坡的发生比例最高为45.21%,其次为急坡43.99%。说明陡坡和斜坡最易发生潜在石漠化,而险坡和急坡易发生石漠化。在下个监测期应加大对陡坡和斜坡上潜在石漠化土地,以及险坡和急坡石漠化土地的管护和植被恢复,防止发生逆向演替。

2.2 基岩裸露度分布评价

潜在石漠化土地的基岩裸露度平均为45%左右(图1),较石漠化土地的基岩裸露度低3%~5%。从图1可看出,广西、广东两省、区因岩溶地貌以岩溶发育晚期的峰丛洼地、峰林洼地及孤峰残丘等为主,基岩裸露度均岩溶地区高出10%,其它各省份均在40%左右。

图1 潜在石漠化和石漠化土地平均基岩裸露度

各省份潜在石漠化和石漠化的基岩裸露度分布规律基本一致,石漠化土地基岩裸露度均比潜在石漠化土地高出4%左右。

2.3 土层厚度分布评价

潜在石漠化土地的土层厚度以薄层为主,大于20 cm的比例为59.6%,较石漠化土地的土层厚度要高。其中乔灌林地中土层厚度以薄层为主,占41.8%;梯土化旱地中土层厚度以薄层为主,占38.9%;草地中土层厚度以薄层为主,占39.9%。详见表3。

表3 土地利用类型分土层厚度统计表土层厚度/cm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hm2合计乔灌林地耕地草地中厚(≥40)2 645 458.122 438 536.02200 876.926 045.18薄(20~39)6 107 587.305 859 777.72236 404.1511 405.43较薄(10~19)4 629 390.364 496 846.05124 083.438 460.88极薄(<10)1 286 348.301 237 575.3046 132.702 640.30合计14 668 784.0814 032 735.09607 497.2028 551.79

3 潜在石漠化土地的保护与利用对策

3.1 乔灌林地潜在石漠化土地

潜在石漠化土地中的乔灌林地目前具有较好植被种质资源和植被覆盖度,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潜在石漠化土地应遵循“顺应自然,生态优先、自然恢复”的原则,通过封山管护、封山育林及局部人工促进措施,加强潜在石漠化土地的保护,充分发挥现有植物种质资源的自身修复与生长潜能,增强乔灌林地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与生态旅游业发展,加强生态经济型产业引领发展,重点是发展林下经济、经果林、林药、林牧等,发挥潜在石漠化土地的经济价值,促进岩溶地区生态扶贫;在局部开展林分提质改造,营建风景林,加快乔灌林地的非木质化利用,增加乔灌林地的生态服务价值[7]。

3.2 耕地潜在石漠化土地

耕地潜在石漠化土地在岩溶地区属基岩裸露度相对较低、耕作面坡度平缓、土地生产力相对较高的旱地,是岩溶地区粮食生产的重要土地资源。应加强潜在石漠化耕地的水保技术措施建设,尤其是建设生物篱和采取节水保水耕作措施,减少人为扰动的频度与强度,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潜在石漠化土地耕地质量改善,加大有机肥料的使用,减少化肥与农药使用量改善土壤结构,提升土地生产力[8]。

3.3 草地潜在石漠化土地

草地潜在石漠化土地是岩溶地区的重要牧草资源,但因其基岩裸露高较高,土壤承载力相对较低。应加强潜在石漠化土地的保护与提质,通过设置网围栏,合理补植补播草种,改善草地质量,提高草地生产力;加强草地管护,实行合理载畜,严禁在潜在石漠化草地中进行大规模野外放养,特别过度放牧;推行牲畜圈养模式,人工割草喂养,减少牲畜放养对土地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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