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治理”推动政务资源共享

2019-04-30 09:08忻超
群众 2019年7期
关键词:政务信息系统数字

忻超

当前,新一轮信息化驱动融合创新发展浪潮已经兴起,万物互联化、数据泛在化、社会智慧化成为大势所趋,全球已进入以数据资源为核心的大数据时代。面临“数字化转型”“数据创新”“数字治理”等重大机遇和挑战,党中央提出并全力推进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着力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通过数字治理推动政务和社会数据资源共享利用,激发创新活力,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加快构建“数字政府”治理体系

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对传统政务信息化模式的改革,其本质是通过数据驱动为创新、治理赋能。这种大数据时代的新型治理模式,不只是政府自身的一种数字化变革,也是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变革和管理方式创新。

数字政府治理是用数字化思维、理念、战略、资源、工具和规则等治理信息社会空间,以数据融通和提供智慧服务为主,着力解决信息碎片化、应用条块化、服务割裂化等问题,确保信息、数据在政府与社会、市场及公民之间畅通,提供优质政府服务、增强公众服务满意度的过程。整体上,建设数字政府和构建数字政府治理体系是大数据时代社会对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更新更高要求,同时也是政府在社会演进到数字形态的自我适应与改变,其目标旨在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联系、互信、互动以及对社会的协同治理能力,更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价值。

大数据时代,政府需主动适应并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构建数据驱动的政务运行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打造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能够有效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业务协同、系统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加快信息技术与政府业务全面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数据应用创新能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能够有序地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促进社会数据融通利用,激发大数据创新活力,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带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数字政府的顶层设计,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数据融通、大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应用等数字政府、治理体系建设的研究和工作协调推进,不断提高大数据应用水平,为融合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能。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通政府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信息孤岛,有力支撑“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是数字治理的重要内容。用数字化驱动办事流程优化,可提高行政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为破解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并全力推进,我省被国家列为9个试点省份之一,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主要任务,部分重点领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有力地支撑了“江苏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

一是强化组织部署,建立制度规范。成立省级层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和合力。出台江苏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规范,全面部署和落实全省整合共享工作的年度重点任务。

二是开展自查审计,实施清理整合。开展了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审计工作,实施省级30个重点部门驻点专项审计,摸清了资源底数,掌握了系统情况。以“审”“清”结合、消除“僵尸”信息系统为重点实施清理工作。以“数据共享、集约共建”实施信息系统整合工作。

三是对接数据供需,推进共享归集。已完成72家省级部门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的编目工作,上报国家共享网站目录数位居全国前列。开展分期分批数据共享对接,已实现47家省级部门向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換平台推送数据资源。将建立健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完善政务数据资源梳理编目,持续推进共享和归集工作。

四是构建共享大平台,推进大数据融通。成功构建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9个试点省市中率先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59家省级部门和12个设区市已实现接入,累计调用超过250万次。今年着力全面建成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的共享交换体系。

五是开展“百项堵点”疏解行动,促进“放管服”改革协同应用。通过跨层级、跨地域不同部门之间数据协同共享,我省前五批群众办事堵点100项问题全部解决,位居全国前列。一些重点示范应用服务内容和范围得到深化拓展。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是项系统工程,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江苏遵循“立字当头、立破并举”的科学导向,实施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快基础支撑能力和协同应用建设,整体有效推进整合共享工作。

着力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和融通利用

政府通过对外向社会实施数据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流通,来促进公共数据为社会共享利用、促进信息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共享与获取,可以极大释放数据活力,促进创新创业,培育新动能。

政府数据开放是在保障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由政府牵头,以各部门向公众免费开放公共原始数据下载为服务内容,增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愿和能力,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指出“加快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2018年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贵州五地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在此背景下,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建设由探索进入推动发展期。

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切实有效地为政府数据开放提供政策层面上的架构支持与保障。开展资源梳理、编目和注册工作,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与政府内部的数据资源管理系统进行对接,避免重复建设,做到全省上下开放的数据动态更新、真实可靠、多源一致。完成统一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推动一批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重点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营造双创的数据开放环境,推动政府数据、技术向开放、协同、合作迈进,鼓励并引导有能力的企业率先参与政府数据开放工作。强化安全与隐私保护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数据安全,确保数据安全透明,构建基于自适应安全架构的主动防御体系。建立有效的数据管理体系和数据开放人才培养机制,为我省政务数据开放提供保障。基本建成动态开放的生态环境,更好满足公众的个性化需求并改进数据服务的质量,营造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动态开放的生态环境。

推动大数据的融合应用和创新,需要数据资源的开放流通。当然,这方面尚需国家层面加强政策、监管、法律的统筹协调,加快法规制度建设,针对数据确权、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交易,以及产权保护、隐私保护、流通管控、融合利用等统一构建数字治理体系。

(作者系江苏省信息中心副总工程师、研究员级高工,大数据管理中心〈筹〉应用组组长)

责任编辑:张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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