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负”下的增值税改革问题探究

2019-04-30 11:11何倩李想
智富时代 2019年3期
关键词:劳动力增值税

何倩 李想

【摘 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而且要简明易行好操作。目前我国的经济正在由高速向高质量阶段发展,优化经济政策,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做好税收改革,因此我国提出了“减税降负”的经济政策。这一政策不仅是目前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也是减轻企业负担,激活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在增值税征收原理中,企业购买的原材料能抵税,劳动力也作为一种商品,为何又不能抵税呢?因此我将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对于此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增值税;劳动力;减税降负

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我国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改革是“减税降负”的核心内容。增值税的减税形式有三种,分别是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以及税额式减免。目前我国不同程度的降低了增值税税率,设置了全部免征、减半免征项目等。而我国在税基式减免方面还有待探究。基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再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质相结合,在劳动力可以看作商品的前提下,劳动力可以像原材料一样进行抵税,从而实现税基式减免(此观点针对一般纳税人)。以下对此观点进行详细说明。

一、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

虽然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最初起源于资本主义国家,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也同样可以适用。根据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在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所剥削的那一部分,也就是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力创造出来的价值和劳动者最终所获得的报酬之间的差额[1]。而社会主义的剩余价值则不同于剥削制度下的剩余价值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没有是剥削,国家也尽力想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从而达到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

二、市场经济下的增值税

我国自引入增值税便开始不断的探索与改革,目的就是为了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我国经济更持续更好的发展。我国从开始使用增值税征税到现在,虽然只是短短几十年的时间,但增值税依然成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这说明了我国的税制改革必须以增值税为主,才能更有力的调节我国的经济。增值税是包含在销售额之外的,而最终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用中包含了增值税,然而真正意义上是对产品增值额征税。根据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来看,增值税即是对V+M部分进行征税。除此之外,增值税有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最终所缴纳的税款是二者抵减之后的差额,即对以前环节已经缴纳的税款予以扣除。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时,作为原材料的消费者,在支付给原材料出售方的货款中包含了原材料的增值税。而最终商品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所支付的货款中也是包含了增值税的,对于企业来说,最终所缴纳的增值税是销售产品时的销项税额减去购进原材料时的进项税额。然而劳动力同样作为企业购买的一种商品,也是企业生产最终产品的一个成本支出,为何劳动力不能抵税呢?

三、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也应该抵税

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可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力是作为一种商品的。但是将劳动力视作商品也是有条件的,这两个条件分别是:一是劳动者是有人身自由的,能自由使用自己的劳动力;二是劳动者只拥有自己的劳动力,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东西,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生活[3]。在我国社会主义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是有人身自由的,不像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受资本阶级的剥削和压迫。然而作为一名劳动者向企业提供劳动,其本身就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因此更能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企业劳动者的劳动力是完全符合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所提及的两大条件,也就是说在我国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完全可以作为一种商品而存在的。企业若想生产产品,就需要购买原材料和劳动力。既然原材料可以抵税,那么劳动力也应该抵税。劳动力和原材料都是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目前在劳动力不能抵税的情况下,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就会降低工人工资或者采用自动化设备来代替工人的劳动力。如果降低工人工资,同时也会降低工人工作的积极性,这样不利于企业更长远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虽然现在中国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采用自动化设备也推动了该行业的发展,但对于工人而言就面临着失业的危险,这样对国家的发展是不利的。对于企业而言,虽然采用自动化设备能降低人工成本,但设备的成本对于一些企业而言也是负担。无论怎么选择,对这些企业的发展都是不利,成本不但高,而且税负也重。既然我国提出了“减税降负”的政策,那么让劳动力抵税又何尝不是更好的选择呢?

四、“减税降负”政策下的增值税改革

我国在高速发展经济,那么“减税降负”自然就成了头等大事,只有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激活市场活力,这样全国经济才能持稳增长,才能保证人民就业,才能更好的调整经济结构,那么只有劳动力抵税才能实质性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劳动力能抵税,那么企业不但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还降低了税收负担,同时还增加了企业利润。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愿意增加工人的工资,因此工人也很乐意积极工作。这样既保证了企业的发展,又保证了工人的就业,同时还保证了全国的经济发展,使“减税降负”政策更加能完美落实。

五、结尾

综上所述,结合市场经济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在“减税降负”背景下,企業为生产商品所购买的劳动力应该抵税。这样能更好的响应国家政策,还能从实质上解决问题。正因为现实中的增值税并不是理想中的增值税,同时劳动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完全是一种商品的存在。无论是从原理上还是为了优化税收政策,都使得劳动力的抵减成为可能。但只能针对于一般纳税人提出增值税劳动力抵减的建议,其他行业的增值税抵减办法还有待商榷。增值税从引入开始从未停止探索与改革,在众多学者的见解与国家税收的实践中,增值税会越来越接近理想的增值税。

【参考文献】

[1]郭然.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同样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J].市场经济与价格,2015(09):30-32.

[2]白若冰.生产价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46-48.

[3]张雷声,董正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66-71.

猜你喜欢
劳动力增值税
2020年河南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81万人
广东:实现贫困劳动力未就业动态清零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
“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几点思考
国外增值税与国内增值税的比较
关于餐饮业征收增值税的若干思考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相对剥夺对农村劳动力迁移的影响
在自动化投入与劳动力成本之间寻求平衡——工业4.0之我见
劳动力市场分割、劳动力流动与城乡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