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能力的思考

2019-04-30 11:11黄霞
智富时代 2019年3期
关键词:民族语言法治能力

黄霞

【摘 要】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是将法律语言赋予民族化的过程。本文基于对新疆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落后现状的思考,分析出目前存在政府服务供给压力大、重视度低,社会组织拉力小、缺少系统化翻译服务体系及后备人才供应匮乏等问题,相继提出深化政府服务理念、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法律翻译公益组织、组建民族语言专家翻译队伍以及加强就业引导等举措,对提升司法民族语言翻译能力,进而促进新疆地区法治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民族语言;法律翻译服务;法治;能力

宪法总纲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然而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语言习惯差异和文化发展滞缓等原因,在法律语言解读的过程中,存在着误解和偏差,因此强化民族语言翻译服务功能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司法民族语言翻译的落实和推行,不仅是保障少数民族人民权益的前提条件,同时更为实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谋划设计增添力量,并以此助推我国民族法治整体建设步伐。

一、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的理论解读

法律语言精炼简洁,涵义外延较广,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要针对案件进行能动性的翻译,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根据个人语言习惯随意翻译。法律翻译是对法律条文的精确转述,译者应根据不同委托人的实际需求,准确地传达法条所包含的法律信息,使诉讼参与人明确权利义务,有效完善司法程序。法律翻译作为民族因素和法律因素的结合体,不仅仅体现在语言层面,更重要的是将隐藏在语言文字背后的法律信息用特定的民族语言传达出来,这就对少数民族法律翻译工作者提出了语言和法律知识的双重要求。在具体个案中,准确的法律翻译对司法实践效率的提高和诉讼参与人权益的保护兼具双重意义。

(一)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的概念

司法民族语言翻译,又称少数民族法律翻译,是将法律文献法规与生活密切的诸领域信息进行结合,并正确产出民族法律语言的活动,即通过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转换将法律语言赋予民族化的过程。法律翻译不仅是语言文字的转换,同时也是不同文化碰撞与交流的过程,其翻译过程始终遵循“信、达、切”的原则。

(二)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的基本内容

司法民族语言翻译的主要对象是诉求表达困难、理解能力和接受度较低的边区少数民族人民,通过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实现少数民族人民在充分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准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以此保障个人权益。

司法民族语言翻译主要运用在宣传、侦察、检察和审判等方面,当少数民族人民有法律翻译服务需求时,民族语言翻译工作者会提供從咨询到辩护的“一条龙”服务,直至司法程序完全结束。

(三)提高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能力的意义

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是民族法治的关键内容,而民族法治又是我国在依法治国道路上相对薄弱的环节,以新疆为例,提高新疆地区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对新疆人民、新疆地区和法治国家的建成都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是挖掘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潜能的伟大设计,其旨在保障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平等的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以此促进司法公平,更好的契合了民族平等的实现。翻译宣传能有效提升个人法治意识,当地人民通过知晓基本法律知识,为在外务工提供了更多法律保障。

对新疆地区而言,通过对法律语言进行准确严谨的民族化翻译,使诉讼参与人更明确地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处境,在进行审判时优化了司法程序,提高了司法效率。近年来,新疆地区人民在国内的流动量不断加大,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也随之增多,民族语言翻译服务便可有效对接法律宣传工作,传递法律知识,对维护地方的安定团结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少数民族流动区政府治理提供了便利。“蒙古语、维吾尔语、藏语、苗语、彝语等跨境民族语言几乎都是同语系、同语种,属于不同国家的同源异流的产物”,这就意味着加强法律翻译有利于增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语言归属感,以此为契机加强涉外贸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新疆是我国国土面积最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同时其内部语种庞杂,在新疆地区加强民族语言法律翻译对我国民族法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是民族矛盾的调节器,新疆地区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翻译服务体系,保障其在诉讼中的权利,落实民族平等原则,能够有效减少民族间的冲突;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是社会矛盾的减震器,缺乏基础的法律知识致使民族地区涉法案件增多,法律翻译服务是学习法律、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使当地人民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有效减少了民族间的矛盾;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推动器,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是我国法治国家实现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少数民族法治建设对法治国家的建成具有拉动作用。

二、新疆地区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现状分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西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面积163.1585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居民众多,民族语言丰富,虽是我国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但也成为新疆地区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实施过程中的一大挑战。该地经济发展缓慢、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突出,使该地法律翻译服务供给呈现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的特点。但当地也存在一些先天优势——国家政策的扶助,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长,与多国接壤,该地凭借其优越的地域条件对开展“一带一路”建设有较大影响,从而为法律人才引进、翻译及经贸合作等提供了契机和机遇。

(一)新疆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概况

1.国家政策支持形成“后起优势”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列入我国宪法。我国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格局,法律也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地位,少数民族地区在法治建设中的薄弱和不足之处成为很多法律研究者关注的方向,提升民族法治归根结底在于法治的推广和普及,而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是少数民族法律推广的前提条件,依法治国与法治国家建设对新疆地区法治条件的改善形成全面助力。新疆在发挥自身特殊地缘优势的同时,也进一步“倒逼”新疆加强法治建设,经济的良好运行与发展离不开法律的维护和保障,新疆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又不得不使法律制度与之匹配,这就需要法律翻译机制的优化推动。“预科机制”的建立和培养进一步提高新疆学生的汉语能力,为新疆地区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的推广提供了基石,这种模式为:“修读2 年民族语言或汉语言,同时研习传统文化知识后,转入法学专业学习2年或3年的培养模式”。

2.自身发展状况致使“先天不足”

与东部沿海城市相比,新疆地区因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语言差异和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等原因,导致该地区公共服务供给难度大、成本高等特点凸显,直接导致了公共服务供给的空间失衡。加之改革开放以后,国内经济快速发展,新疆地区再次因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而落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平均速度,经济上不平衡性再次加剧,呈现明显的经济势差。由于历史发展和文化积淀,新疆内部地区大都使用本地区的民族语言,且地区间方言差异较大,导致难以划定法律翻译语言规范的统一标准,双语教学出现资源地域分配程度不均、整体普及力度不强的尴尬局面。

3.服务难度阻隔诱发“后天畸形”

适格的司法民族语言翻译人员首先应该是一个熟练掌握双语的人才,其次应该具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司法民族语言翻译工作内容的双重性,决定了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的双向性是两种民族语言之间互译互换的过程。双语法律翻译工作人才要求高且在新疆地区法律宣传明显不足,高素质、深阅历“法律+民族语言”复合型人才缺少,人力资源相对不足;新疆地区仍存在着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突出表现在新疆地区妇女由于历史地位低所造成的维权意识薄弱,因此制约新疆地区整体的法治文明进程。

(二)新疆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中的问题

1.当地政府对法律翻译服务重视度低

新疆地区检察院、法院大都有民族语言翻译人员,但是当地并没有在司法部门配备专业的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队伍,且当地在对中央文件、政策以及国际性会议中都采用口头化的翻译模式,并没有进行系统化的文字翻译,专门文件都只是汉语版本,而没有民族语言版本的翻译,文件一级级传入基层政府,主要授予民众口头语言转达,而不是所有文件都达到双语文字及语言的翻译范本,这些都充分说明当地政府对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的重视程度不够。

2.社会机构拉力甚微

新疆地区缺少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机构且社会组织对法律翻译服务贡献小。在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供给中,基础性制度缺乏支撑,资金供应匮乏、技术输送不到位、人才补给不充分、基础设施投入水平较低等因素导致社会翻译服务组织数量少、分布不均,在同政府一道推广翻译服务过程中发挥的牵引力不够,以致于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事业整体上发展缓慢。

3.缺少规范化、标准化翻译服务体系

汉语和新疆地区民族语言在进行互译的过程中会因文化间的碰撞和摩擦导致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体系缺失。据了解,当地法官、检察官一般均为當地少数民族人民,书记员一般是汉族,在对某一案件进行审判时,书记员充当了重要的传达人员,对案件的最终判决书以汉语版本为准,缺少双语版本翻译,在对案件进行陈述时以汉语为主,缺少双语翻译版本,不利于汉语理解能力差的人民解读,降低了新疆地区司法效率。

4.新疆民族语言翻译服务需求大但人力资源匮乏

司法民族语言翻译在语言上要求双语契合严谨、准确。适格的法律翻译工作者首先要精通新疆地区各语种,如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还要熟知各地方言,其次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最后译者必须熟练地将法律信息与当地文化风俗进行准确糅合。新疆地区“民族语言+法律”的复合型翻译人才急剧匮乏,对当地专业的翻译队伍建设挑战巨大。新疆地区目前聘请法律翻译主要有两个途径:第一,在东部地区抽调法律翻译人员;第二,在高校聘请相关大学生维持法律翻译。前者致使新疆地区司法实践效率降低,而后者则因高校学生能力有限导致精准性难以保障。新疆地区聘请正式的民族语言法律翻译工作者要求译者具有司法考试资格证且通晓双语,进入新疆正式的司法翻译人员队伍考核难度更大,致使连新疆本土学生都望而却步,选择省外就业;少数民族翻译人员的资格审定与认证的准入制度不完善,对于进行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无规模效应,并没有在当地形成正式的考核制度;从事法律翻译服务工作学历要求较高,人才引进难度大。

(三)新疆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中生成问题的原因

1.政府社会服务供给种类多、压力大,难以统筹

新疆地区作为我国西北边陲的最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由于历史原因,在经济发展、文化建设、法治发展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较多,是政府服务种类庞杂、行政压力大的主要原因;新疆地区公共服务供给需求大,但各方面人力资源明显不足,政府是有限政府,新疆地区政府把当地经济发展放在首位,这就致使在对基础服务的建设中缺少必要的关注,从而影响了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的提升。

2.社会组织贡献能力有限

社会组织是根据一定的共同目标联结在一起,由于法律翻译服务在当地没有获得高的认可度,所以社会组织拉力较弱,具体表现为:无法对当地法律翻译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支持,无法有效拉动大众对其的重视和关注,无法发挥有效的榜样和带动作用。当地社会组织较中东部地区相比较少且发展不完善,对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的贡献能力十分有限。

3.因文化间差异导致专业性术语界定不清

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既是一种文化的传播,也是一次文化的合作。法律作为文化符号的语言,富有民族性。法律翻译服务涉及范围广,但目前能提供的现有语言文字资源有限。“目前全国共有55个少数民族,一共使用72种语言。这些语言又分别属于5个不同的语系,可归纳为三种不同的语言文字类型。”新疆地区内部语种也不是单一存在的,词义语义众多,增加了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的复杂性,同时缺少专业翻译专家队伍对专业法律术语进行系统化界定。

4.人才培养难度大、成本高且人才吸收障碍多

司法民族语言翻译语言要求精细化,所以对译者资历要求也较高,本科生从事新疆地区司法民族语言翻译服务存在较大瓶颈,“法律+新疆民族语言”复合型人才培养难度大且成本高,加之本身滞后的经济发展,给当地财政带来双重压力。新疆地区没有系统完善的民族语言法律翻译服务人员培训机制,政府目前并没有把司法民族语言翻译人才培训作为当地法制发展的重要一环。由于新疆的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与中东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法律翻译服务人才吸收难度大,就连很多本土大学生也不愿意回乡就业。对法律专业本身而言,法律是一门难度大、专业性强的学科,想要将法律知识学习通透对汉族学生而言难度就较大,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更是不言而喻,这对新疆地区同学在选择专业时也有一定的倾向性影响,也对法律翻译服务的内部推广具有不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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