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探究

2019-04-30 11:11陈晨陈洁
智富时代 2019年3期
关键词:内部审计整合纪检监察

陈晨 陈洁

【摘 要】为了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持续性、快速、健康发展,党的十九大会议中明确表明国有企业需要有效开展内部监督工作,并将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有效整合。这不仅可以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也可以有效保护国有资产的整体安全性。以下内容将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进行探究。望能够给相关企业带来一定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内部审计;整合

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工作,是党的十九大会议对国有企业提出的硬性要求。尤其对于当下国有企业来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会涉及到内部审计工作,因此,高效地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国有企业的持续性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力。以下内容将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的重要意义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进行阐述。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的重要意义

(一)有效提升国有企业违纪案件查办工作的高效性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所面对的案件多数集中在经济案件。而国有企业的经济案件则直接与财务会计工作相挂钩。这就需要财务会计工作者的全力配合,通过对财务信息进行审查找出违纪证据,进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高效地完成经济案件的查办工作。而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则需要对经济案件的案情进行充分核算,并借助于财务会计信息来收集到有效的办案证据,进而与纪检监察部门有效协作来完成违纪案件查办工作。现实中,内部审计部门受到自身权限的影响,无法对部分审计项目展开审查,此时内部审计部门就可以将这些项目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来审查,进而将违纪证据充分地挖掘出来。因此,在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双向配合下,将会大幅度提升国有企业违纪案件查办效率。

(二)有效防止国有企业内部出现腐败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往往会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出现贪污腐败等行为。这将会严重地影响到国有企业党风建设,与国有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而通过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工作,则可以有效防止国有企业内部出现腐败现象。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反腐倡廉管理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则需要全面的监督檢测反腐倡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结合具体的落实结果来提出相应地整改意见,进而进一步地完善反腐倡廉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相对独立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工作可以大大地提升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效率,但是在现实中,国有企业在进行部门设置时,多数企业将纪检监察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单独设立。从两个部门各自的业务往来来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更多地强调政治素质,且需要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与统计党组织的共同领导。而内部审计部门更多地强调专业能力,且需要接受上级审计部门与现单位领导班子的领导。此种现象就会造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缺少了互动、沟通与协调。

(二)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部门在业务设置上具有独立性

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业务设置上来看,此部门纪检工作的对象多是党组织与党员干部,而监察工作对象多是行政机关以及任命的相关工作人员。从内部审计部门的业务设置来看,此部门的工作对象多是与财务工作相关的部门或者个人。由于当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人员在人数上存在不足,再加上业务的独立性,使得两大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过多地将关注点放在了自身部门的职责上,而与其他部门缺乏较为全面的沟通,进而造成最终的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工作无法发挥出自身的最大价值。

(三)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工作缺乏完善的沟通机制

由于纪检监察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存在机构单设与业务设置较为独立两大问题,进而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工作缺乏完善沟通机制的指导。也正是由于沟通机制的欠缺,使得两大部门之间的信息无法共享与互通,进而无法充分地协调与整合,并发挥出自身反腐倡廉等作用。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措施

(一)科学合理定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纪检监察部门需要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纪检工作的职责是进行反腐倡廉,监察工作职责是有效监察内部职能与业务部门作业与控制流程的成效,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是有效审查企业金融信息,且在审查中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尽管三者职责有一定的不同之处,但三者工作的共同目的皆是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并实现企业财务安全与企业良性运营。因此,明确了各部门权责,方可以更好地促进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

(二)积极促进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部门合署办公

需要有效协调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部门间的业务,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促进两个部门实现合署办公。这不仅可以将两个部门的优势进行互补,也可以充分地完成各方所需负责的业务。比如,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业务范围是查办案件,然而企业中的案件多是经济事务,而在处理经济事务上,内部审计部门更加熟悉,通过合署办公,使得双方能够互相帮助扶持完成任务。

(三)加强部门协作整合力度

国企可以制定出完善的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此来督促各个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并充分地提升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各部门间的协作整合力度。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可以作为联席会议的组织召开者,并由纪检监察部门确定具体的召开时间,而参与人员则包括审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各职能部门。在会议召开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需要有效协调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交叉性问题,进而促进各个部门间的共同协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与内部审查部门需要共同协作,来得出审计结论,并有效解决监督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结束语

总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不仅可以确保企业财务安全,也可以促进企业持续性发展。以上内容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整合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与措施进行了分析。希望可以给相关企业带来一定的启示作用,并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的持续性、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职能融合[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7(3):40-41.

[2]斯杭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J].财税审计,2019(3):13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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