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做好对共享单车的管理

2019-04-30 11:11朱雷明
智富时代 2019年3期
关键词:共享单车政府管理

朱雷明

【摘 要】在“互联网+”的模式下,共享经济一词成为当下发展的一个热门话题,在共享这一问题上也许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接受。近来,有多家媒体报道,在公共场所,有相关管理人员对周边单车进行了集中收缴,理由很简单,乱停乱放影响了公共场所的秩序。但同时,有共享单车用户接受在采访时表示,随地还车本来就是共享单车一个最大的卖点,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无停车点,停放就是乱停乱放。这种情况下,用户不得不到相对较远的地方去停车,便利性大大降低。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本文从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引发政府对公共管理的思考,探讨解决途径,

【关键词】共享单车;管理;政府

近两年来,“共享单车”屡屡在电视、报纸、网络中提及,我们身边也慢慢出现越来越多、各色各样的共享单车。只要用手机扫一扫,就可以打开车锁骑走共享单车,在到达目的地之后,锁上车锁就可以离开。如此便捷的出行方式正在改变着我们原有的生活,也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现实生活,犹如相约骑单车锻炼身体等的生活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特别是年轻人。共享单车的出现,尤其是在一二线发达城市,为社会大众很好地提供了一种不一样的出行方式。在上下班高峰期拥堵时段,骑着自行车莫不是一种更快捷的选择,确实是为我们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同时这种自行车的低碳、环保、节能也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自2015年起,共享单车由小规模迅速扩张,其中以摩拜单车和OFO单车的市场份额最大,共享单车公司投資金额也在不断增大。

随着投放数量的持续增加,共享单车所产生的社会收益,与企业经营的盈利性目标以及社会成本之间,冲突愈加尖锐。单车乱停放对空间秩序产生更大的冲击和影响;安全骑行的设施和环境有待完善。一些学者认为,应尽快实行单车总量规划,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并呼吁管理部门采取积极主动的行政干预,为市民提供更安全的骑行环境,维护公共空间良好的秩序。政府如何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共享单车进行有效监管是当前值得深入探讨的基本问题。

一、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管理问题

1、政府管理职能问题

从政府管理职能角度来看,共享单车属于民营企业的有偿公共服务项目,它的运营需要得到当地政府的许可才可以投入使用,而地方政府在面对出现的新事物,缺乏明确共享单车公司是否可以进入地方的标准(比如运营实力、科技创新能力、后续服务保障等);地方政府在过程中也缺乏一个公正公平地选用机制;共享单车的投入需要公共场地的停放,公共场地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国务院作为最高级政府也缺乏顶层制定共享单车的纲领性文件供地方政府实施等问题。

2、舆论监督问题

从媒体舆论方面来看,共享单车在全国多个省市普及,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有很多媒体爆料诸如“共享单车公车私用”“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恶意损坏共享单车”“拆取共享单车的零部件”“不规范停放车辆带来的道路拥挤”“公交站、地铁口混乱堆放”等问题。诚然,新事物的出现,而且还是迅猛发展,我们的社会、政府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甚至是来不及准备。同时,这些问题第一时间就成了舆论媒体报道的共享单车的种种弊病,成为当下新生事物的负面典型[1]。

3、制度建设问题

从制度建设方面来看,国家或地方人大立法,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以及共享单车公司管理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进共享单车的发展势头,也是造成目前共享单车存在问题的重要因素。

(二)共享单车企业的问题

从共享单车企业本身来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共享单车企业作为新生的行业,其生产制造的行业标准没有及时跟进,同时,作为一项向公共投入的出行工具,产品的质量监督与监测应该有政府部门参与,出具权威的产品合格证书,但实际上都是由企业监测并向市场投入;在极多的情况下,车辆损坏时,企业的维修人员维修整理也不及时,造成了损坏的共享单车随地堆放,当然,在很多地方也存在完好的单车随意堆放的情况,影响到了公众出行和城市形象;在一些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共享单车企业,存在用户办理押金和余额在退还解决难等问题。

(三)产品设计问题

1、投入成本低廉

与有桩的公共自行车相比,共享单车取用方便、停放任意,App提供的信息有助于用户随借随还,节约了搜寻成本,因此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虽然当前单车租赁的直接收益(租金),相对单车投放的成本占比很小,但用户群体数量巨大时,在资本推动下,后三种资源(数据信息、押金和广告市场)可以为企业打造出利润丰厚的衍生产品[2]。

2、市场投放恶性竞争

从供需双方的市场预期来看,如果只有一家单车企业存在,并且将数量扩张至最大,是最具规模经济效应的产业形态。但是,由于租赁单车市场的进入几乎没有技术、地域或行政管制的壁垒,行业垄断者随时可能受到新进入者的威胁,垄断地位是不稳定、难以维持的。快速多轮融资、扩大用户群体,是当前企业争夺市场份额、维持规模经济效应的主要策略。目前几十家企业一齐进入共享单车市场,是资本推动、导致过度竞争的一种过渡状态。竞争的最后,可能出现寡头或双寡头局面。存在多家企业竞争时,显然单车数量越多的企业,获得更多用户的可能性越大,由此拉动企业之间开展饱和投放单车的“竞赛”。对于用户而言,缴纳押金可能存在无法(或延滞)取兑的风险。

(四)城市出行问题

共享单车的快速出现,使原本有限的城市空间变得更加拥挤。近20年来快速机动化进程,使得非机动车的车道愈加拥挤,在骑行相关的立法和规则尚未到位的情况下,让“市场之手”将大量的骑行者推向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对机动车、骑行者和行人都可能是相当危险的。此外,快速涌现的共享单车,其使用和停放已与其他交通方式(机动车、行人)产生了不小的冲突,对沿街商业活动形成了一定干扰。

二、政府须建立完善有效管理体系

(一)政府应充分开拓新兴行业的管理思路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必须勇于创新,对于新兴的共享单车这个新事物,政府要积极地去认识它,切不可逃避和畏惧新事物进入地方社会;创新是一个国家永葆生机的源泉,通过理论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之道。

首先,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和系统化管理措施,编制道路系统自行车停放区域或设置导则,指导停放设施规划建设,做好自行车骑行道和公共停放区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自行车停放次序,按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通行规定执法管理。对用户违章停车、违法行驶、破坏车辆的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可按破坏公共财物罪论处。引导市民文明用车、安全用车,让骑车人养成良好的骑行和停放习惯,也是在检验公民道德素质修养。

其次,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共享单车的有关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构建科学完善的慢行系统和停放环境做出努力。同时,当地政府在考评共享单车公司進入地方时,应充分评估公司的综合实力,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与标准,根据当地发展的基本情况来考虑要引入多少个共享单车品牌,以及各个共享单车公司要投入多少辆单车[3]。

第三,鼓励共享单车企业为使用者购买保险并承担事故先行赔付责任,明确对共享单车运营周期中企业维修、收回和报废的责任。编制、建立或立法对共享单车的车辆标准、技术标准、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维护标准、投诉机制等作出详细规定。推广实名认证、对用户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等也应提出明确要求。

(二)引导舆论监督辩证报导

当今媒体报道共享单车的事例以其负面影响居多,而对于共享单车对公众出行的重大意义则报道较少。我们在看到新事物出现的负面影响的同时,更应该辩证地看到它的有利一面。应大力弘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精神和风尚,鼓励社会大众建立起“把方便留给下一个人,实际也是留给自己”的互信关系,要积极引导社会大众正确地对待共享单车,尽量避免社会上少部分人因私利而破坏共享单车、随意停放车辆而阻碍交通,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倡导共享单车的合理使用、停放从每个人做起,从而充分发挥共享单车的优点。

(三)加大制度建设

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随着新事物的出现,立法及相关制度建设也要与时俱进。政府对新兴行业应从从立法及政府行政管理角度完善管理制度,同时,共享单车所在公司的制度建设也应该结合公共产品要求进行制度设计。及时立法有助于规范社会行为,防止违法乱纪事件的出现。

(四)加大对使用人群的宣传教育

应严禁12周岁及以下少年使用和骑行共享单车(当然也包括使用其他种类的交通工具)。学校和家长都应对学生进行相关方面的法规教育,特别是家长不要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助孩子注册使用共享单车,这种行为即违法又存在安全隐患,不但有教唆鼓励孩子去做违法行为之嫌,也是对孩子安全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及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三、总结

鉴于共享单车项目的市场属性,政府不应该对其市场行为进行直接干预,但对其市场准入标准以及涉及公共空间和秩序方面,责成企业合理评估经营所需的道路条件和停放空间条件,并以此规划各个区域的单车投放量,避免用户“乱停放”、“过度停放”行为干扰公共秩序;企业有责任对用户“乱停放”行为进行引导和管理,对自行车空间上的合理分布进行必要的运行管理等。共享单车作为急速扩张的新生事物,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无疑敲响了政府对公共管理的警钟,不要让“城市之花”变成了城市公共秩序“之殇”。

【参考文献】

[1]冯苏苇.莫让共享单车成为城市之殇[J].第一财经,2017.

[2]刘雨枝.浅析共享单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7(5).

[3]李梅.共享单车发展与政府治理[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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