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价泡沫测度的理论模型构建与实证

2019-05-05 06:29张振海
统计与决策 2019年7期
关键词:增长率适应性泡沫

张振海

(同济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92)

0 引言

人们普遍认为,房价过高超出了普通民众的购买能力,形成房价的泡沫现象。因而出台临时措施进行限价,但又出现了新的问题——“紧平衡”(即强制限定所达到的价格平衡),造成的结果是新楼盘与二手房价格倒挂,形成新的抢购潮,以及房产开发商“捂盘”或转手“中介”将新房变为二手房突破限价的次生新问题。而在长期措施方面,提出了发展租赁市场与“乡村振兴”政策,那么这些政策是否有助于消除我国城市房价的泡沫?本文对此进行研究。

房价过高形成泡沫的决定因素是什么?如何测度?本文以1999—2016年期间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面板数据进行研究。测度房价泡沫的方法有多种类型,它们各具特色与优缺点,用于特定的状态条件下具有一定的适用性,本文进行梳理分析的方法有:指标分析法、马氏域变模型方法、物理金融模型、资产泡沫检测法、统计检验观测法、收益贴现法、资本边际收益率法、局部均衡模型法、经济基本因素回归法等。但本文认为经济基本因素回归法相比于其他方法则更为科学与合理,它既考虑了房屋的居住功能所具有的经济支撑部分,也考虑了房屋具有投资(投机)部分的成份,在本文的研究中又加入适应性预期的影响因素,使得研究得出的结论更加符合实际的情况。

1 房价泡沫测度理论模型的构建

历史上曾经多次发生过价格严重偏离事件,也称为泡沫事件。房价偏离是经济价格偏离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以房屋为载体。房屋与其相关产品投机引起的价格与使用价值背离,市场价格脱离实际使用价值的现象。如果偏离度严重或崩溃将形成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失衡、金融危机、生产和消费危机及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等严重的后果。

虽然学者们对泡沫(偏离)的测量提出了多种方法,但目前仍没有一种权威的方法。考虑到房屋既是消费品,又是投资品,结合我国现阶段房屋普遍认为具有投机性成份居多的情况下,本文选择经济基本因素回归法更适合研究中国当下房价泡沫的情况。

1.1 泡沫基准值的选定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标志着中国住宅商品化开始。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贷款买房、按揭等金融杠杆开始正式启动,房价在1999年仍处于稳定状态。2000年2月住房实物分配行为在全国正式停止,随着此政策的实施房价开始大幅上涨,形成了价格的偏离。基于这些原因,本文选定1999年房价为基准值,认为此基准值是没有泡沫成份的(零泡沫价格值)。

1.2 逻辑理念

关于测度泡沫工具的设计,本文借鉴Abraham等(1996)模型理念——“在供求市场交易条件下,可以用构建的计量回归模型估算市场的均衡价格,假设认为价格在经济基本面支撑作用下,有一个均衡的增长率,市场情况正常。而如果出现了失衡的情况,则认为价格产生了偏离,偏离的程度即为泡沫度”,本文按此逻辑进行房价泡沫的测度。

1.3 泡沫的理论与假设的条件

本文采用“外推式+适应性预期+均衡价格+基准点”模型理论进行房价泡沫的计算,如公式(1)所示:

需要假设的条件:①房价由真实价与泡沫组成。②真实价由经济层面所支撑。③预期是消费者用于支付未来上涨的部分。④本期价格根据上期价格进行外推。⑤市场具有自行修正价格偏离的适应能力。

1.4 基于供求关系的模型建立(决定泡沫的因素选取)

借鉴Abraham等(1996)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选取供给与需求的多种因素进行研究,因其原模型只选四个因素:成本增长率、就业增长率、收入增长率、利率增长率,本文认为用于我国目前的情况是不充分的,借鉴其模型的理念,并根据我国的情况,选取在供求关系中有代表性的12个因素进行研究,如公式(2)所示:

其中X代表经济基本面的各变量,由其决定房价构成的基本价格,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在需求增长方面选取:租金增长率(R)、人口增长率(X6)、可支配收入增长率(X8)、CPI指数增长率(X11)、居民存款增长率(X16)、GDP增长率(X18)共6个变量;供给增长方面选取:货币(M2)发行增长率(X10)、成本增长率(X12)、土地价格增长率(X13)、投资完成额增长率(X14)、竣工面积数量增长率(X15)、居民购房贷款利息增长率(X17)共6个变量。其中最后一个变量因SPSS检验未通过相关性而舍去此项。真实价格(P*)以1999年为基准,由其后年份的房价增长因素的速率决定其数值,也是由市场均衡的供给与需求两方面决定。而房屋市场价格的实际增长率还受预期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δ的影响,反映房价的波动性,如公式(3)所示:

将公式(2)和公式(4)代入公式(3)即可得到房价增长率pt的回归模型,如公式(5)所示:

代入影响增长率的因素,即为本文所建立房价泡沫增长模型公式(6)所示:

1.5 模型组成部分的说明

模型的前半部分(β0+…+β18X18)是表示用经济基本因素能够解释的房产基础价值,后半部分{λ0+λ1pt-1+λ2是表示经济基本因素不能解释的房价偏差部分(即泡沫)。pt-1为前一期房价增长率,代表预期,而在一系列时间点上,“p0,p1,…,pt-1”,形成的系列数值变为可以自我修正的适应性预期。β0为回归截距系数、βi为回归系数、λ0为泡沫度截距系数、λ1为泡沫膨胀系数(取值范围在0~1)、λ2为泡沫收缩系数,取值范围在0~1;P为房价(市场价或交易价)、P*为房产基本价格、μ为随机误差值,代表白噪音误差的变量、pt代表房价增长率、R代表租金增长率、X6代表人口增长率、X8代表可支配收入增长率、X10代表货币(M2)发行增长率、X11代表CPI指数增长率、X12代表成本增长率、X13代表土地价格增长率、X14代表投资完成额增长率、X15代表竣工面积数量增长率、X16代表居民存款增长率、X18代表GDP增长率。

1.6 模型中(Log-LogPt-1)系列累计值的计算原理

模型公式中确定Log的方法是:先对其他变量进行回归,得出一组系数,代入均衡价格公式,得出p*,通过迭代两个变量pt-1)数据,得到一个趋于稳定的数值:LogPt-1=LogP0+,则得到。根据假设基准期1999年的价格是均衡价格,以指数形式表示为100,即p0=100。通过迭代求出Logpt,用P*代换Pt就可以求出,即,因此,1999—2016年间差值公式变为:Log

2 房价泡沫的测度

2.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采用历年各城市《统计年鉴》、《中国房地产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数据库,租金数据采用多家房产网站中公布挂牌租金价格,进行租赁指数倒推算出历史年份租金的价格。选用1999—2016年间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面板数据。

2.2 数据的平稳性检验

在回归前需检验数据的平稳性,用单位根或协整检验(否则可能产生“伪回归”)。通过EViews软件来得以实现,对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1。

表1 房价泡沫的影响因素单位根检验结果

表 1 显示 p、r、X6、X8、X10、X11、X12、X13、X14、X15、X18是非平稳性序列数值,经过一阶差分后在1%水平值上都变成了平稳序列值。对含有非平稳序列的方程或进行差分得到平稳序列后,再回归或协整分析。

采用EG两步检验法进行协整检验。第一步对公式(6)前半部分(pt=β0+βrr+β6X6+……+β18X18)进行回归,计算得出残差e;第二步检验残差e的单整性。

表2 房价泡沫测算模型变量的残差e单整性检验

残差e值平稳是稳定性序列,表明模型具有协整性,回归不会产生“伪回归”现象。

2.3 面板数据的模型选取

面板数据模型的采用,通常有两个:一是固定效应模型,二是随机效应模型。可以采用豪斯曼进行检验。结果显示没有拒绝零假设,即没有拒绝随机效应的模型。但对于研究样本自身效应为条件的研究一般是采用固定效应,否则产生误差较大,选用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模式比较合适。

2.4 逐步回归

首次回归后发现X8、X10、X16、X18没有通过t检验,需要逐项删除不显著变量的方法进行逐步回归对模型进行修正,经8次逐步回归,剩余变量全部通过t检验,如表3所示:

表3 变量逐步回归的P值检验结果

2.5 迭代回归

加入上一期房价增长率pt-1,代表外推式预期因素再次逐步回归,全部因变量P值达到0.05之内。其后再加入预期pt-1与(Log-LogPt-1)的值进行迭代回归,经过5次迭代,各变量的系数趋于稳定,如表4所示。

2.6 最后回归的模型结果

经过五次迭代,各变量的系数趋于稳定,但适应性预期调整变量系数不能通过t检验值,由于该变量在模型中起适应性调整作用,故应予以保留。但由于该变量不能通过t检验值,不能起到显著性作用,说明适应性调整因素(Log-LogPt-1)在回归方程中失去调整的功能,最终回归结果如公式(7)所示:

表4 房价变量逐步迭代回归系数检验结果

2.7 稳健性检验

回归的结果需要验证其稳健性,通常是通过找工具变量,或者通过替换变量,或通过换方法来检验,本文通过引入变量的方法进行。在模型中,引入供求变量“建筑面积存量”与“家庭人口数”,从供求两方面分析(过程略)。回归后得到t值都没有通过检验,影响都不显著,并且导致其他变量的显著性下降,从而证明引入其他变量无益于原模型的优化。因此从供求两方面检验,模型结果在整体上是稳健的。

2.8 泡沫的计算

本文设计“泡沫度=(市场价格-真实价格)/市场价格=泡沫价格/市场价格”,其中真实价格是经济基本面所能支撑的价格。按此进行计算各年度的泡沫值,测得35个大中城市1999—2016年房价泡沫度平均值,如图1所示。

图1 全国35个大中城市1999—2016年房价泡沫度平均值图

同理按房价泡沫度公式计算,求出35个大中城市泡沫分列数值,按2016年度房价泡沫度等级,如下页表5所示:

2.9 决定房价泡沫的因素分析

根据回归结果发现,影响房价泡沫的决定因素为:租金增长率、人口增长率、CPI增长率(不显著)、建设成本增长率、土地价格增长率、预期以及适应性调整因素(不显著)。因此发展租赁市场有利于降低租金,当租金累计增长率降低1个百分比时,房价泡沫相应降低0.2543个百分比。同时,推动“乡村振兴”有利于降低城市人口,当人口累计增长率降低1个百分比时,房价泡沫相应降低0.1911个百分比。可见两者都能有效挤出房价泡沫,特别是市场机制的自我修复功能“适应性调整因素”影响不显著,说明需要市场外部的“看的见的手”——政府的干预作用进行调整。

表5 全国35个大中城市2016年房价泡沫度等级划分

3 结论

本文通过构建适应性预期均衡新模型,并对房价泡沫进行测度,得到如下结论:(1)形成房价泡沫的因素有:租金增长率、人口增长率、CPI增长率(不显著)、建设成本增长率、土地价格增长率、预期以及适应性调整因素(不显著)。(2)发展租赁市场与推动“乡村振兴”有助于消除我国城市的房价泡沫。(3)市场机制中自我修复的“适应性调整因素”失去自我修复的功能,需要靠行政力量进行补充,也是我国实行调控政策的依据所在。(4)在35个大中城市中,绝大多数已产生了房价的泡沫现象,个别城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5)房价最高不代表泡沫最严重,如“北、上、深”,相反是个别二线大城市具有“北、上、深”的特点,但由于调控措施宽松,因而出现了泡沫最严重的现象,如厦门、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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