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中国物流保险服务机制中存在的漏洞及应对措施

2019-05-13 10:00赵国伟袁雪妃
科技视界 2019年7期
关键词:服务机制法律法规

赵国伟 袁雪妃

【摘 要】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兴旺发达,我国的物流行业走向成熟的阶段,而我国的物流保险服务机制也从老旧古板的阶段过渡到符合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现代化物流保险。我国政府与各大企业也十分重视物流保险服务机制的完善相关工作,早在十多年前就尝试制定过一份在当时具有先进的意义的物流保险——物流责任险,但当时的物流责任险的服务机制并未引起我国各企業的重视,发展非常缓慢,所以要想展现物流保险的魅力只有不断完善我国的物流保险服务机制,推出符合当代的现代化物流保险。

【关键词】物流保险;保险责任;法律法规;服务机制

中图分类号: D922.284;F842.6;F2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9)07-0257-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9.07.107

1 中国物流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分析

1.1 总量分析

根据中国国家数据网统计,我国2017年度物流保险总额为260.20亿元,物流保险赔款及给付总额为221亿元,不能正常理赔总额为16亿元。

1.2 分类分析

在物流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物流保险的部分有很多,在物流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物流保险的部分有很多,比如物流活动的运营监管的过程。空中、海洋、陆地运输和仓储保管这一系列过程是物流保险最重视的运营环节。基本险与附加险是针对海洋运输推出的,而基本险又拆分成平安、水渍、一切险这三种。而航空运输险与航空运输一切险是航空运输的必要险种。占运输比重最大的陆地运输最重要的险种为陆地运输险与陆地一切险。

中国国家数据网显示2017年全国货物运输保险保费100.20亿元,货物运输保险赔款及给付62.20亿元,是2016年保险总额的1.61倍,赔付总额的1.54倍,货物运输保费的收入成增长趋势。

2 中国物流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

时至今日,我国法律法规还未根据物流保险的目前需求推出一部物流保险法,现在我国主要依靠下列一些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海商法》、《合同法》与其他货物运输法规。

2.1 保险责任难以确定

从物流保险服务的多个进程来说,以下进程为物流保险主要担保的责任风险(1)物流货品的运送过程。货品的坏毁或者错误的发送导致遗失都是物流货品运送过程的最重要的责任风险(2)装箱拆卸的过程。工人的暴力装卸是最容易将货品损毁遗失的主要原因。(3)仓库保管过程。仓库内部发生自燃、漏水、老化、定期保养不到位等过失造成货物发霉损坏。(4)生产制造、打包运送阶段。这个阶段发生货品损失或人员伤亡,需要物流公司承担责任。(5)信息发布阶段。信息的延迟发送,造成出货、运送、仓储等延迟造成损失。(6)从保险责任的目标讨论,物流保险责任不但要对自己的合作者负责,也要负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物流保险责任是难确认是在那一阶段,根据货物运输的保险特点来说,它既有财产保险的普通特性,又有自己独特的地方。物流的特性导致物流保险人具有多变性,大部分货品会经过多次的运转,而货品的提单的交付会导致货品的被保险人的转让,与普通性质交易的被保险人不同,货品运载的被保险人并非保险单据上姓名标记者,而是货品运载提单的拥有者。这也是被保险物品与保险人可分开的体现,为方便物流货品的地点流动,被保险人常与第三方合作运载货品。

2.2 物流保险中存在两大误区

(1)第三方物流公司作为承运人向其客户索要费用,用来给货品购买物流责任险的性质为代收的性质,一定要根据双方所签订的物流合同来执行代为投保的责任与权利。目前来看我国大部分第三方物流的执行者都选择购买物流责任险的一个险种,这样可以节约大量成本,但是他们并不了解是否投保与购买哪些物流保险并只是关系到他们本身,而是整个物流与物流保险行业的事情。

(2)所有的货损责任都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担。根据目前的情况下,实践中发生的货品损失,第三方物流承运人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都选择直接向自己的委托人理赔。而因泥石流、地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货品遗失,因向保险公司索赔,一些公司不去区分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索赔的行为只会导致自己所拥有的保险权利与权益无故损失。

2.3 办理物流保险索赔程序复杂

根据物流货品毁坏和遗失的情况,来处理保险索赔的办理程序多且复杂:首先,理赔专员会现场勘查,然后把货物的出险情况进行定损,之后索赔人需要上各部门准备下列材料:“运输合同、发货单、保险单据、提货单、各类交易凭证、货品的交易票据、向第三方承载者的要求补偿的证明、各机构出示的追偿数据文件、由有权威性的保险代理人或者第三方物流保险公司出示的正规检验数据证明等”[1]。然后等待保险公司判定责任,决定是否予以赔付,如何赔付,这个过程即复杂又消耗大量时间。

3 东林物流公司货运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2018年11月10日,东林物流公司货车司机在沈海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因为保持安全距离,造成尾随相撞的交通事故,道路沥青、路面完好,天气干燥、视线良好。在报案后,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固定、记录了交通事故现场情况。

从交通事故认定到报保险流程中复杂且消耗大量时间,看人伤、货损和车损定损之后,因货物并未保值,而我国尚未拥有一套健全独立的物流保险法,所以并未及时给我定损价格,需要参照《保险法》与其他运输法规来确定理赔金额与方式,要求物流公司准备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契约、发票、装箱单、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等大量单据之后再落实细节,而这个过程保险理赔员并未告知如何去操作,这个过程耗时约25-30天时间,这期间损坏的货车就停留到交警队,而停车的费用近万元,这个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确定细节后,给予理赔又要从新确定如何理赔,这个过程造成东林物流大量物力人力与时间的损失。

4 改进与应对措施

4.1 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制环境的支持,而物流行业又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更加需要我国的政府机关与立法部门结合我国物流保险目前所需,来制定颁布一部专业的、集中的物流保险法,来保护各大物流企业与第三方承运人等主体的所以权益,确定规划每个阶段所应承担的责任与权利,来减少甚至杜绝物流保险矛盾问题的出现。

一个行业要想长久稳定的发展就需要有一套自己的行业标准,我认为物流保险行业应该需要一套自己的特色服务。(1)比如物流保险大部分是异地出险,客户对异地情况的不熟悉,保险公司应提供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专人负责,全程服务不间断,做好理赔服务工作,这样免去了多人沟通的时间浪费,为客服提供细节上的服务。(2)为客户提供购买指导、快速出具保单凭证、协助理赔查询、理赔限时服务,免得让客户为了理赔单据东跑西跑而错过最佳的理赔时间。(3)加快理赔时间,一般保险公司在客户修理完后才给予理赔报销,而这个时间要2-3周,我认为在专人负责时,客户交完修理费时应在一周时间内给予报销,提高办理效率与失效性。

4.2 重视物流保险人才的培养

随着物流与保险行业的迅速发展,现代化物流与保险很难较好的契合,物流保险这个行业中存在许多复杂困难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离不开即熟悉保险知识又懂物流操作的专业人才来出谋划策。可是如今物流保险人才短缺,要想解决这一难题,就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物流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来支持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这需要大量的与之相关的产业共同努力。

首先保险公司应大力引进物流保险专业人才,保险公司实施内部学习知识、外部引进交流的方式,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解决物流人才短缺的问题。其次物流公司自身也需要提高防范风险了解物流保险知识,可在公司内部指定专员学习培训课程,定期舉行同行业的物流保险知识交流会议,推动物流与保险行业的交流,专业人才之间的互动来培养专业的物流保险人才。最后,所有从事物流保险的专业人才应发挥自己所长,物流保险行业添砖加瓦,为各行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

4.3 借鉴国外物流保险经验发展的标准化

时至今日,我国还未颁布融合所有物流保险矛盾的物流保险法,物流法建设相对落后,当前我国调整物流保险主要依靠下列一些法律规则:民法通则、合同法、保险法、海商法、其他运输法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为了解决这样条块分割、缺乏统一物流保险法律法规,我国物流保险法需要跟国际接轨,借鉴国外物流保险经验发展的标准化,来出台一部统一专业的中国物流保险法。

日本早在1990年就颁布了自己国家的《物流法》,美国、德国等国家也根据各自的国情制定了相应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日本物流立法现状可划分下列几类:(1)综合的物流发展政策(2)物流据点规划立法,这类法律主要有《大规模零售店铺布局法》、《流通业务城市街道整备法》和《汽车终端站场法》(3)交通运输业立法。

“美国物流法律制度。(1)分别立法模式,通过不同物流业务环节的各种法律对物流业进行管制。(2)在物流的管理模式上根据政策、措施及规划辅助市场法律法规。(3)法律上放宽物流市场准入的管制。”[2]

日本与美国的物流法及物流保险法体系的发展即有根据国情总结的经验,也有对其他国际物流保险法律法规的借鉴,所以我国要想加强物流与物流保险的法制化建设,迫在眉睫的就是与国际接轨,借鉴国外物流保险经验发展的标准化结合我国自己的法律制度,才能不断完善我国的物流保险服务机制。

【参考文献】

[1]左芳,浅析物流保险法律制度中国市场,2014第31期.

[2]孔荣,任国良我国物流保险发展若干问题的探析价格理论与实践,2015第9期.

[3]米俊毅,匡海波,余方平,张雪丽我国货运保险对现代物流业促进效用研究管理评论,20153月.

[4]周志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启示——以江苏现代服务业为例经营管理者,2014第17期.

[5]曾鸣上海地区物流保险新产品的开发研究上海保险,2015第2期.

[6]王聃醒,我国物流保险发展探析全国商情,2016第五期.

[7]孔令杰,黑龙江省物流保险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商业经济,2017第4期.

[8]林奇伟,我国物流保险发展若干问题的探析科研,2016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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