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释诂》中的一词多义

2019-05-15 10:37石辰芳
文教资料 2019年9期
关键词:一词多义尔雅

石辰芳

摘    要: 《尔雅·释诂》是用当时的雅正之言训释古籍中较难理解的词语,采用以一释众的训释方式。本文着重对《尔雅·释诂》篇的一词多义情况进行了整理,探究了一词多义现象的产生原因,以及义项之间的关系类别和特点,以便更直观地了解《释诂》中的一词多义的情况,更符合后世辞书的编撰习惯,同时也为我们研究词义的发展变化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材料。

关键词: 《尔雅·释诂》    一词多义    分类研究

《尔雅》一直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词典。书中前三篇《释诂》《释言》和《释训》所释的普通词语都以同义归类的方式编排,对于一个意义之下有多少相近词语可以一目了然,却难以直接看出一个词语究竟包含多少个义项。同样的意义可以用不同的詞语形式表达,反之同一个词也可以包含多个义项。本文将《释诂》篇中的一词多义情况进行了归纳,从而可以较为清晰地把握其中所收词的本义、引申义和假借义的演变情况及词义的构成情况。

一、《释诂》中一词多义现象的原因

(一)由语言的属性和发展规律决定

语言是用来表词达意的交际工具,在语言发展过程中,词义为适应交际需要始终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词义的变化直接体现为义项的增减。例如,“蠢,动也”本义指虫子蠕动,意义范畴扩大之后泛指“动”,后又有了“愚蠢”之义,这就造成了一词多义的现象。

词语的使用要遵循经济高效的原则,世间事物千千万万,若要将每一个具体或抽象的事物都分别用一个词表示出来,势必会造成词汇系统的庞杂,语言具有符号性,一个语言符号在不影响正常交际的前提下,能够承担越多的意义,词汇的使用就变得更高效。因此,一词多义是语言的合理现象。

(二)受成书年代和作者的影响

关于《尔雅》的作者和成书年代这一问题,从西汉至今一直争论不休。经过对《尔雅》原文内容和体例的客观分析,多数学者倾向于它的成书并非出自一人之手,认为《尔雅》大约成书于战国时期,后代不断增益,至西汉初期,基本定型。由此可见,随着时代发展,词义不断衍变,后人不断修改增补前人,致使《尔雅》中的一词多义现象非常多。

(三)受《释诂》篇所释词的特点的影响

“诂”意为“古言”,“释诂”篇名的意义是以当时规范的雅正之言训释那些因时代久远而难以理解的古籍中的词语。然而,细致分析《释诂》中的词语,不难发现,所释词语并非单纯古语,而有许多是方言词,郭璞注《尔雅·释诂》“始也”条时就说道:“此所以释古今之异言,通方俗之殊语。”除了俗语词和方言词外,《释诂》中的多数词语实为常用词,准确地说,这些被释词是表示抽象事物概念的词,既然是表示抽象概念,那么它们就不同于名物词的一词对一物的情况了,因此一词多义现象十分普遍。

二、《释诂》中一词多义的义项类别

《尔雅·释诂》所收被释词中存在一词多义情况,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的词约一百四十多个,它们的词义类型主要是词的本义、引申义和假借义。

(一)义项中包含本义和引申义的词

义项中既有本义又有引申义的词主要是指《释诂》篇中收录了被释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义项,这些义项当中同时包含被释词的本义和引申义。如“悠”,《释诂》中有“思也”、“远也”和“遐也”三个义项。《说文》:“悠,忧也。”《诗·周南·关雎》:“悠哉悠哉,辗转反侧。”毛传:“悠,思也。”悠的本义为忧思,而郝疏曰:“悠为远之思。”由绵长悠远的思念引申出长远,因此“悠”又有“远”之义,指遥远长久。又郭璞注曰:“遐,亦远也。”因此,“悠”的三个义项是具有紧密引申关系的。

《释诂》中给出的这些词的释义,有些词的本义和引申义的关系看起来比较顺理成章,有些引申关系似乎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解释,如下:

怀——思也、止也、至也。《说文》:“怀,念思也,”本义为思念、怀念。人心之所思即为人心归止,则有“止也”之义,如《诗·齐风·南山》:“既曰归止,曷又怀止?”郑玄笺:“怀,来也。”“来也”“止也”又与“至也”意义相近。

省——察也、善也。《说文》:“省,视也。”省字从目,本义是视察、查看。“察也”为“省”之本义,郝疏:“省者,察之善也,明察审视,故又训善。”通过视察查看而使事物更加完善,因而有了“善也”这个引申义。

允——信也、佞也。《说文》:“允,信也。”本义为诚实可信,郝疏:“《逸周书·宝典篇》:‘展允为信。盖展允虽训信,亦容有信不近义者,故曰干信,是允又为佞矣。”这就是说“允”又有巧言取信于人的意思,又训为“佞也”。

(二)义项中仅包含引申义的词

义项中仅包含引申义的词在《释诂》中并没有记录它们的本义,多数是引申义,义项之间多是相互关联的引申关系,或是直接引申义,或是间接引申义。如:

延——长也、陈也、进也、间也。延字从字形看应是从彳、从止的会意字,本义和行走有关。《说文》:“延,长行也。”段玉裁注:“本义训长行,引申则专训长。”“长也”是直接引申义,进而引出“伸长、延长”之义,《左传·成公十三年》:“君亦悔祸之延,而欲徼福于先君献穆。”又引申出“引进、引导”之义,《礼记·曲礼上》:“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进。”李善注引郑玄《礼记注》:“延,导也。”由“引进”义不难引申至“连及、蔓延”之义,《书·大禹谟》:“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孔传:“延,及也。”“蔓延”义如《荀子·议兵》:“故仁人之兵,聚则成卒,散则成列;延则若莫邪之长刃,婴之则断;兑则若莫邪之利锋,当之则溃。”由此义进而引申既有“布陈,遍布”之义,《国语·晋语七》:“使张老延君誉于四方。”韦昭注:“延,陈也陈君之称誉于四方。”由此可见,由本义“长行”引申出了“长也”“进也”和“陈也”之义。“间也”之义与以上几个义项不构成引申关系,是指“间断、间隙”之义,王引之《述闻》:“延者,间也,息也。《书·大诰》‘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

崇——高也、充也、重也。《说文》:“崇,嵬高也。”本义指山高而大,段注:“崇之引申,为凡高之称。”泛指高,《诗经·周颂·良耜》:“积之栗栗,其崇如墉。”郑笺:“言积之高大。”由此积累如山之高、如山之大的意思不难引申出“充也”和“重也”之义,“充也”指充满、盛满,《仪礼·乡饮酒礼》:“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阶上北面再拜,崇酒。”郑注:“崇,充也,”“重也”指重、大、多,《书·盘庚中》:“高后丕乃崇降罪及。”孔传:“崇,重也。”

绩——继也、事也、业也、功也、成也。《说文》:“绩,缉也。”从字形看,绩是从糸责声的形声字,本义是指把麻析成细缕捻接起来。如《诗·陈风·东门之枌》:“不绩其麻,市也婆娑。”引申为继续,如《左传·昭公元年》:“子盍亦远绩禹功而大庇民乎。”再引申出功业、事业之义,如《书·尧典》:“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又如《诗·大雅·文王有声》:“丰水东注,维禹之绩。”

(三)义项中包含假借义的词

一些词的某个义项是假借而来的,“是一个字通过它的通假字获得的,通假是指本来就有一个本字或正字,却写成了与之音同或音近的另外一个字,因而这个字就具备了它的通假字的义项”。这样的情况如:

“哉”通“才”,始也,《说文》:“才,草木之初也。”才的本义是草木初生,引申有初生、开始之义。“哉”与“才”音近,通过借用通假字“才”的意义而有了开始之义,如《书·武成》:“厥四月,哉生明。”

“肇”通“肁”,始也,《说文》:“肁,始开也。”肁,从户从聿,会以手开门之义,引申为开始,如《书·舜典》:“肁十有二州。”

“繇”通“由”,于也,介詞,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假借为由”;通“愮”,又有“忧也”义,忧惧;通“猷”,又有“道也”义,道理、道术;通“嗂”又有“喜也”义,郝疏:“繇者,嗂之假音也,《说文》云:“嗂,喜也。”因此“繇”有了忧惧、道理、喜悦等意义。

此外,《释诂》中还有许多类似情况,如“亮”通“谅”,信也,诚信之义;“愉”通“瘉”,劳也,劳困而病之义;“咨”通“兹”,此也,指示代词;“茂”通“懋”,勉也,勉励、鼓励之义;“荐”通“洊”,臻也,屡次、接连之义;“介”通“价”,善也,善良之义;“假”通“格”,已也,到、止;“来”通“勑”,勤也,勤勉之义;“如”谋也,通“茹”,忖度之义;“仪”通“檥”,干也,《说文》:“檥,干也,”立木以表物之义。“在”通“载”,终也,终尽之义等。

(四)一词多义的其他情况

1.一个词兼备实词意义和虚词意义

一个词同时具备实词意义和虚词意义两种意义。如“侯,君也”“侯,乃也”和“伊、维,侯也”此三条,“侯”可以指“君王”,这是它的实词意义,如《诗·大雅·抑》:“谨尔侯度,用戒不虞。”郑玄笺:“侯,君也。”“乃也”相当于连词“于是”,如《诗·大雅·文王》:“上帝既命,侯于周也。”“伊维”则多用于发语词,如《诗·周颂·载芟》:“千耦其耘,徂隰徂畛,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彊侯以。”高亨注:“侯,发语词。”后两种则是“侯”的虚词用法。

又如“言,我也”“话、猷、载、行、讹,言也”和“言,间也”此三条,“言”相当于第一人称“我”,用作人称代词,如《庄子·山木》:“仲尼曰:‘饥渴寒暑,穷桎不行,天地之行也,运物之泄也,言与之偕逝之谓也。”“话,猷,载,行,讹”是指各种各样的言语话语;“间也”则是虚词用法,用作句中助词,如《诗·邶风·柏舟》:“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2.一个词兼备两个意义相反的义项

这是由于反训造成的。反训就是一个词的意义系统内含有相对相反的义项,因此以反义词训释的一种特殊现象。如《释诂》中“徂”有“往也”“存也”“死也”三个意义,徂字从辵,“往、到”应是本义。而释“徂”为“存也”,郭璞注:“以徂为存,犹以乱为治、以曩为曏、以故为今。此皆诂训,义有反覆旁通,美恶不嫌同名。”“徂”的两个义项“存也”和“死也”是截然相反的意义,却为一词共有。

又如上文提到的“繇”,因与“愮”和“嗂”二字的通假关系,使其具备“忧也”和“喜也”两个意义相反的假借义。

3.一个词既作被释词又作训释词

《释诂》中许多词作为被释词的同时又作为训释词,同样可反映出一词多义的情况,统计详见下表:

以上这些词用作训释词时,要具备意义简明、为人们常用等特点,如“陨、磒、湮、下、降、坠、摽、蘦”都具有“落下”之义,而在“落”作为被释词时则给出另外两个意义“始也”和“死也”。也就是说当作训释词时,使用的多是这个词的普通常用义,而作为被释词时,所释的意义多数是生僻晦涩的,恰好印证了《释诂》解释通晓古语和方俗之言的作用。

《释沽》的训释特点是以一释众,而通过以上整理和探讨,我们可以更加直观了解《释诂》中的一词多义的情况,不仅更加符合后世辞书的编撰习惯,而且为我们研究词义的发展变化提供较为丰富的材料。

参考文献:

[1]赵克勤.古代汉语词汇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238.

[2]王建莉.《尔雅》同义词考论[M].北京:中华书局,2012:64.

[3]胡奇光,方环海.尔雅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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