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解读

2019-06-01 07:35张茜
智富时代 2019年4期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解读创新

张茜

【摘 要】会计制度是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会计行为准则和规范。我国会计制度管理体制,由国家统一制定、统一规范,形成了中国特色会计规范体系。并随着会计发展实践而不断完善。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推进政府会计制度革新,以适应发展新需要已经成为共识。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行背景下,学习革新内涵,掌握创新思路,以此指导工作实践,是每个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要承担的任务。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解读

2019年1月1日起,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新政府会计制度与以往制度相比,究竟新在何处?

一、以往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全面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会计核算对象主要是财政性预算资金运动、单位预算资金运动。这种紧盯预算的核算方式是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在市场经济形势下,早已经显露出其弊端,即,无法全面反应政府资金运动的结果[1]。其具体表现为:①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时仅核算原始价值,不计入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往往也存在不计提折旧的情况。某种程度上增加了资产的虚值,影响政府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②政府资金投资性资产不反应增减变化而是作为“一般预算支出”,不对国债、国有资产出售、转让所得款、地方政府债务,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等进行全面完整的核算。如此,不利于国有资本运营绩效的考核。③政府负有财务受托责任的项目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社保基金等独立核算,与预算会计分离,导致上述资金游离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外,难以满足政府、社会公众对相关信息的使用。

(二)会计报告信息不完整

政府会计记账中,主要将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仅有少数特殊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这就导致许多已发生而尚未使用现金偿付的隐性债务,如政府担保或有债务、职员未领取的养老金债务等,都没有进行全面完整核算,隐藏了巨大的财政风险。同时,也使得社会公众对政府负债情况无从了解。同时,政府会计报表能够反映的受托责任比较狭窄,财务成果易于被会计主体操纵,因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一贯性受到质疑,影响了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的效果,制约了财政风险防范效果。

(三)政府会计制度和报表系统存在缺陷

我国采用的分支制度独立核算的条块分割型政府会计制度客观上会造成遗漏大量政府财务信息。致使财政资金监控难度加大。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和风险评估。且不符合灵活性、适应性原则。而报表系统主要服务财政内部使用者,各类政府会计报表自成体系,政府整体完整信息被割裂。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内涵

(一)政府重构会计核算模式,采用双主体核算方式

《制度》重新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的双主体会计核算模式[2]。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双功能。同一核算系统中兼有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要素进行会计核算;通过预算收入、支出、结余三要素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2、双基础。即财务会计适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使用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双报告。即财务核算形成財务报告,预算核算形成决算报告。

双主体“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体现在对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对于需要单独核算的业务,需要通过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条件表”进行披露。如此就简化了核算工作,能够使相关财务管理人员更全面的了解会计业务,使会计业务更加清晰明了,便于信息归类和整理,并减少了预算与财务的管控难度。

(二)统一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

《制度》在科目设置、科目和报表项目说明中,不再区分行政和事业单位,也不再区分行业和事业单位;核算内容保留了现行各项制度中的通用业务和事项,同时有根据革新需要,增加了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共性内容,会计政策对同类业务同样增添了共性内容。因此,会计制度彼此分裂隔离的现象得到缓解。能够更为完整的反应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财政信息,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三)强化财务会计功能

新政府会计制度在财务会计方面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着力强化财务会计功能。新增收入和费用两个财务要素;新增应收款和应付款两项核算内容;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明确无形资产成本概念;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以及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引入坏账准备概念;确认预计负债、待摊费用等。如此,更为真实地反映出单位资产的实际价值、利用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区别于企业财务会计注重企业资金增值的理念,这些举措实际上是对资本进行保值。本质上来讲新政府会计制度具有非营利性,而突出公益性[3]。

(四)改进预算会计功能

新政府会计制度调整并优化了预算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其在制度中的功能和地位。核算内容简化为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除《预算法》规定的事项外,均需要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在核算范围上,不仅将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纳入核算范围,还新增了债务相关的收入支出以及投资支出等。

(五)完善了报表体系结构

为实现新财税背景下会计改革的最新目标。为会计核算提供更精确的财务报告,《制度》将预算报表与会计报表分成两大类。此外,《制度》针对新的核算内容与要求优化了报表结构,重点优化了报表附注的信息披露,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披露格式,并提出了分类要求,以及披露本年预算结余和本年盈利的差异条件过程等。如此,就将预算与财务会计两种性质的资金化清了界限,避免了两种计算相互混淆,且信息透明度更高,更具有指导价值和意义。

(六)整合了基建会计核算

《制度》结合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合理化的筛选,最终取消了单位基本建设单独核算的制度,纳入了统一的制度之中。对国有资产的核算完整性进行了补充。

(七)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制度》在附录中采用列表的方式,对单位通用业务或公共业务和事项的账务处理进行了列举说明,提供了制度操作的范例[4]。

三、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评价

新政府会计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传统会计制度中的问题,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固定了固定资产折旧却并未进行非资金补偿,违背了资金保全原则。固定资产外的其它净资产使用如何核算尚无明确说明。以及如何落实到政府绩效考核尚无明细措施。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依旧是顺应新时代经济形势,贯彻政府方针政策的智慧结晶。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应该作为财务人员坚持贯彻的行为准则。

四、结束语

本文针对传统政府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阐述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的内涵及其积极的意义。尽管,新政府会计制度在细节处还有待提升,但随着会计实践的发展,政府机构管理体制与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财税政策与预算政策的深化改革,新政府会计政策也将不断获得完善。

【参考文献】

[1]许永令.解读政府会计制度的创新变化与新旧制度衔接[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9,25(02):81-84.

[2]欧阳嘉.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解读[J].现代经济信息,2018(23):225.

[3]田仁慧.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解读[J].纳税,2018(18):95.

[4]蔡雨.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解读[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33):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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