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問題需對癥下藥

2019-06-03 03:19趙宇翔
澳门月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壓力內地問題

趙宇翔

路面交通情況對澳門市民而言有幾重要,恐怕非一般香港駕車人士所能深識,根本原因在於澳門路少車多人多,且巴士在澳門是最主要的公共交通工具,香港有引以為傲的四通八逹的地鐵解決絶大多數市民的出行需求,而澳人不是駕車的話,就要逼巴士、的士,所以談澳門的交通問題,就是有限的路面所負荷不了的公交問題,如何有效地疏通人流?如何保障道路安全?都是困繞政府及市民的社會問題。

是故,每每本澳發生交通事故,特別是人命傷亡的事故,往往觸動的不只是普通市民的神經,更觸動本澳政治人物的神經,甚至就事件向政府向社會施以輿論壓力,要求政府控車、修道路法、反對駕照互認等社會議題一個跟一個而來,成為本澳一大政治景觀。

2月尾發生在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一宗奪命交通意外,一名駕駛賭廳七人車的內地“過界”司機越線將一名駕駛電單車的女大學生撞死,同樣在澳門社會掀起軒然大波,立法會多名議員輪翻上陣,批評政府交通政策不力,更將嚴懲非法司機、反對駕照互認議題擺上立會。同時,有團體聯合發動市民去街遊行,促請政府嚴打“過界”司機,以及擱置簽署澳門與內地駕照互認協議的計劃。針對此,有議員持反對意見,並批評有人企圖將不幸的交通意外事件與駕照互認強行關聯、混淆視聽,呼籲大眾理性討論、看待駕照互認。對此本人亦表示認同,相信有關政客不明白這個淺顯的道理。若然意外事件和駕照互認並不存在必然的關連,為何還要大動干戈發起輿論戰,甚至乎發動群眾上街遊行,給特區和中央各級以無形的壓力。此外,坊間亦有意見人士質疑議員提出反對駕照互認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更指出就算本澳不與內地逹成駕照互認,內地人士亦可通過外國或香港地區等換證方式成功來澳門合法駕駛。顯然,目前本澳複雜的交通議題引發的社會爭議早已超出民生議題,而成為當下諸家必爭的政治議題,筆者認為,與其批評部分社會團體或政界人士太過執著於政治為上之念,倒不如請有關當權部門放開胸懷,誠心誠意地設身處地站在廣大市民這一交通道路的使用者的角度,來看我們的交通癥結在哪里?

一直以來交通問題都是本澳社會焦點問題,而專責部門交通局的表現更是屢惹詬病,而交局主事者汪(云)下林(衍新)上亦未能變天,反而加價、削車位等等影響市民切身之痛的政策相繼推出,交通道路亂象橫生,交通事故屢發,令市民不見其利反而先見其害,請問當政者如何交出一幅令市民滿意的答卷呢?更不用說當局拍板駕照互換已叫社會騷動不已,故近年每每發生一單涉過界司機引致傷亡交通事故,例必引發勞工界、政界的強烈反對聲音,令當局倍感社會輿論壓力,不在話下。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套用到本澳交通問題,非常之貼切,追根究底,本澳的交通問題,當局管治不力,是事實。當社會不同階層不同團體,比如勞方、資方都各有訴求,如何逹到每一項政策平衡到各方的利益,就成為管治是否有效的標準,還是考驗各當政者的智慧的試金石。交通事務局自今年1月29日起就修訂《道路交通法》展開為期60日公開諮詢,諮詢內容:加強打擊影響交通安全或阻礙交通的違法行為、完善對駕駛員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規範、修訂關於酒精測試的監察條款、修訂構成輕微違反累犯的法定要件、修訂關於暫緩執行禁止駕駛或吊銷駕駛執照的規定、探討將輕微違反轉換為行政違法行為的適當性、探討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及適當性等等。社會意見批評,交通違法案件屢創新高,修法方向根本未能對症下藥,批評官員過於官僚僵化,只重諮詢形式,往往諮詢過程行完,就不了了之,而交諮委的角色以交局官員掛帥,商人、大社團成員擔大旗的組成架構,政治至上、商業效益行先,如何發揮監督民生需求服務?如何期待修交通法帶來轉變?分析當中的原因,也是為什麼在本澳,針對違交通法者罰則過輕,非法過界或過職司機問題一直能存在的社會背景,大家都懂的。所以,要彻底解決本澳交通亂象,不在修法,而在要對癥下藥,藥到才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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