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助推我国开放和发展迈上新台阶

2019-06-03 02:16顾学明
紫光阁 2019年5期
关键词:高水平外资高质量

顾学明

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出台不仅释放 出未来我国将为外国投资者提供 更加全面和更加有力法律保障的积极信号,同时,也充分体现出我国将坚定不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 放的信心和决心,对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外商投资法》的亮点

1979年以来 ,我国外商投 资立法已经形成以《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三部基 本法为基础、以国务院颁布的实 施条例和实施细则为支撑 、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为主体的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开放型经济 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保障 作用。随着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 构以及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外 商投资领域呈现出许多新的现 象和趋势,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 规的历史局限性逐步显现 ,因 此,需要出台对外国投资者利益 更为关注的法律体系,作为更加有效利用外资的重要支撑。

此次修订后出台的《外商投 资法》并非过去外资相关法律法规 的简单合并,而是一部既考虑到外商投资企业切身利益也充分对标国际 规则的外资领域高水平基础性法律,其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让外资进入的大门更加敞开。根据以往我国外商投资相关法律的基本内容,外商投资适用准入后国民待遇原则,即维护外商投资在经营阶段的公平竞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此次外商投资法中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国家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资进入中国更加便利,门槛进一步降低,充分彰显出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更加敞开。

对外资的待遇和保护更加明确。公平待遇和有效保护是外商投资企业的长期诉求。在公平待遇方面,外商投资法充分体现了准入后 内外资企业享受待遇的公平性,包括同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平等参 与标准化工作、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与内资企业一样享受融资便 利等;在利益保护方面,外商投资 法更加强调对外资合法权益的保 护,包括合理补偿、公平征收、禁止 强制转让技术的行为等。这些条款 将对外资的公平待遇和合理保护 提高到新的高度,解除了外资企业 在中国经营的顾虑,使外资企业能 够留下来,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对外资管理的权责规定更加规范。降低外资准入门槛的同时要 更加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外 资管理的规范性在外商投资法中 也显现得淋漓尽致,如进一步明确外资信息报告制度、对外资的安全审查制度以及地方政府承诺和优 惠措施等,在规定了对外资保护的同时,也规定了外资的法律责任, 为开放的安全性提供了支撑。

自2013年上海自贸区发布中国首份外商投资准入清单,5年多来共吸引合同外资超千亿美元。

在安全的基础上,资本流动更加自由。以资本自由流动为核心的 投资自由化不能仅体现在外资进 入上,更應该体现在外资自由流出 上,这也是当今世界投资立法的基 本理念。因此,外商投资法也充分 凸显出这一理念,如外国投资者在 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 知识产权使用费等可以自由转出, 地方政府不得违法设置市场退出 条件等。这些条款充分体现出我国 实行的高水平投资自由化政策,为 外国资金的进出境提供了更加自由自主的环境。

《外商投资法》对促发展扩开放的意义

外商投资法施行后,对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 近平总书记在国际国内多个重要 场合阐述中国将坚持全方位对外 开放的立场。《外商投资法》将准入 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贯彻得更加明确彻底,充分彰显了 我国开放思路由渐进式开放向高 水平开放的转变,表明我国将以更 加自信的心态、更加积极的姿态向 全球扩大市场开放。一是《外商投 资法》将为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的 开放助力。开放是我国经济繁荣发 展的必由之路,在开放的实践道路 上,我国顺应历史潮流,不断丰富 对外开放的内涵,包括主动提高服 务业和制造业开放水平;扩大内陆 地区对外开放,构建沿边地区开放 新平台,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 全面推进双向开放等。《外商投资 法》将商品、要素流动的准入措施 和边境措施贴上更加便利的标签, 有利于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为推动更 宽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开放发挥积 极作用。二是《外商投资法 》将加快实现制度型开放。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

《外商投资法》更加注重外资进入 中国市场后的促进、保护和管理问题,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尝试,例 如,提高行政透明度对政府行为和 企业行为进行充分披露和实行公 示制度,提高环境保护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等,这将有利于形成 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 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加快 建立一套与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 规则相接轨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行 政管理体系 ,加快实现制度型开 放。

有利于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它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 探索。一是外商投资法加快外资领 域管理体制改革。以“外资三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具有明显 的前置性审批特点。《外商投资法》 的出台表明我国外资管理模式由 逐案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标志着 我国与更高水平相适应的涉外经 济法制体系走向成熟。二是《外商投 资法》助力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

《外商投资法》在扩大开放和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同步推进事中事 后监管和优化服务,明确要求各级 政府部门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 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外商投 资服务水平,为“放管服”改革内容纳入法律体系中,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支撑。

有利于加快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就是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 质量发展阶段。《外商投资法》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一是有利于通过先进管理经验和 技术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四十多年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实践证明,外商投资在增加资本供给的同 时,也是形成先进管理理念、技术进步 、人才培养的重要推手 。《外商投资法 》的出台实现了从商品开放向技术开放的转变 ,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技术转让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扫清障碍,高质量外资的流入必定会带来先进管理经验和人才,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活力。二是有利于通过打造良好营 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吸引外资正在从过去依靠政策向现在靠改善营商环境转变,《外商 投资法》作为外资领域的上位法将 对外资保护、外资促进、外资管理等方面内容纳入法律体系,对于市场主体而言投资环境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显著提高。政府和企业的权责划分更加明确了双方边界,让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在投 资者中加以推广。良好的营商环境 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为推 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微观基础。三是有利于通过接轨国际规则实现高质量发展。《外商投资法》充分体现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理念,如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征收补偿、外汇转移等规定,在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范本中都能找到直接对应的条款。高标准制定的 外商投资法为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系的调整提供更多与国际通行 规则相符的制度保障,为高质量发 展所需要的高标准国际规则提供 法制体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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