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作者能否加入作家协会,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2019-06-10 09:19匡吉
速读·下旬 2019年6期
关键词:作家协会杂文文学

匡吉

一位朋友热爱且擅长评论写作,多年来在各大报刊发表很多作品,可谓量多质优。前段时间,他申请加入某作家协会,当把作品提交审核时,却被告之不符合加入条件,理由是:他那些在报纸新闻版面或栏目发表的评论不属于文学作品,应当属于新闻作品。

既然这样,也只好作罢,但这位朋友始终疑惑:评论作者为什么不能加入作家协会呢?

对于这个问题,还是先看看有关政策规定怎么说。比如,申请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申请人应是“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文学创作、理论评论、翻译作品者,或从事文学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根据《中国作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审批办法(试行)》及有关附件,文学创作主要是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诗歌、诗词、影视戏剧文学、儿童文学和网络文学等;而理论评论,也仅限于文学方面的理论和评论,一般都是发表在文学期刊或报纸副刊。因此,以作品类别来看,评论作品确实不在范围内。

而揆诸现实,评论作者也很少有加入作家协会的。即便有加入的,恐怕靠的不是评论作品;至于没有加入的,除了有的是因为个人没产生加入的想法,更多是由于不符合加入的条件。

其实,评论作者能否加入作家协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有人可能会问:写杂文可以加入作家协会,写评论怎么不能加入呢?不否认,杂文与评论是有区别的。虽然两者都是以“论”为主,但人们通常认为,前者属于文学,后者属于新闻。所以杂文作者申请加入作家协会时,杂文作品都是归入散文门类;而评论作者想要加作家协会,评论作品却没有可归的门类。应该说,对杂文与评论这样区分并非没有道理,且不说两者写法不同、风格有异,就连发表的阵地也不一样。就拿报纸来看,杂文主要发表在文学副刊,评论主要发表在新闻版或评论版。

然而也应注意到,杂文与评论实际上也有联系,有时两者就像孪生兄弟一样,难以分辨清楚誰是谁。比如,有的杂文作品具有明显的评论风格,有些评论作品富有浓厚的杂文味道。近年来,报纸副刊上楷体加框的杂文栏目很难让人看到,杂文阵地几近绝迹。有些杂文作者要么去写评论,要么把杂文发表在报刊评论版面和栏目。像这样的有杂文味或者本身就是杂文的评论,被文学拒之门外,似乎有些不应该。因此,说杂文属于文学,大概不会有错;要说评论属于新闻,好象有点片面。

关于新闻的概念,汉语词典解释为:一是借助语言、文字、图片、录像等,向公众传播的消息。二是泛指社会上新近发生的事情。三是新闻体裁,包括消息、通讯、特写等。根本上讲,新闻反映的是事实,无论通过什么方式和媒介,都是作者客观的记述,因而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相比较而言,评论表达的是观点,不管针对什么现象和问题,都有作者主观的见解,故而新意是评论是灵魂。

如果非说评论作品不属于文学、而属于新闻,那么评论作者是不是就可以加入记者协会了呢?非也!加入记者协会只能是新闻工作者,业余评论作者非但加入不了,连参加中国新闻工作奖评选的资格都没有。中国记者协会颁布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就明确,“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新闻单位原创,由新闻工作者采写制作,并在上一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显然,只有新闻工作者撰写的评论才能参评。

一定程度上讲,评论被归入在新闻之列,恐怕是因为评论主要是更多通过新闻媒介作传播,从而发挥舆论引导功能。这也不能因此说评论就属于新闻,说评论与新闻有交叉好像更合适。当然,从评论本身来看,有些评论确实跟新闻有关,比如那种以新闻为由头、对刚刚发生或发现的新闻事实、现象和问题所写的评论,被称为时事评论,简称时评。然而,有些评论却与新闻无关,比如那种以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思想动态、思想倾向或思想问题为对象的评论,被称为思想评论。这样的评论能属于新闻吗?

如今是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加上媒体的空前发达,评论有了很广阔的生存空间。报刊等传统纸质媒体很多都有评论版面和栏目,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评论更是层出不穷。无论是评论作者还是评论作品,都越来越多,可以说是很庞大的作者群体和作品规模。不少评论作者写的评论作品,文辞优美、感情真挚,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如果评论这个领域内,因为评判标准和条件的原因,优秀评论作者不能挤身作家行列,优秀评论作品不能登入文学殿堂,这不能不是一种遗憾。

什么是文学?根据《辞海》的解释,广义泛指一切思想的表现,而以文字记述的著作;狭义则专指以艺术的手法,表现思想、情感或想像的作品。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古今中外都曾把一切用文字书写的书籍文献统称为文学。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文学概念,似乎都应该包括评论。就拿古代文学作品来说,中国古代写得好的散文,事实上大多都是政论文。像贾谊的《过秦论》《治安策》、司马相如的《上书谏猎》、诸葛亮的《出师表》、韩愈的《争臣论》、欧阳修的《伶官传序》、苏洵的《六国论》《管仲论》等等,这些名垂千古的文学经典,就风格、写法来看,难道不是评论吗?古时如此,当今亦然,优秀评论完全可以纳入文学范围。

包容性、融合性是文学的基本特征。事物是联系的,艺术是相通的。文学起源于人类的思维活动,是社会文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一部作品属不属于文学,主要取决于内在本质,不在于外在形态。并非只有纯正“文学元素”的才算是文学作品。过去,报告文学因为介于新闻报导和小说之间,曾不被主流文学认可,如今已归入文学正统。2015年白俄罗斯作家、记者斯维兰娜·阿列克谢维奇,以其杰出的纪实文学作品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她的复调式书写,是对我们时代苦难和勇气的纪念”,因此被媒体称为“非虚构者写作的胜利”。此事曾引起争议,有人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一个写非虚构作品的记者”“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殊不知,接下来还有更大争议、更加奇怪的事情——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颁给美国民谣歌手鲍勃·迪伦,以表彰他在“美国歌曲的伟大传统中开创了一个新的诗意表达”。民谣歌手凭着民谣歌词,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也在情理之中。有人撰文写道:“一百年来,诺奖追寻优质文学没有狭隘的门槛,没有对获奖者身份、作品形式、国籍等设定特定的界限,而是开放的评选机制和原则。一方面给更多优秀创作者以机会,另一方面拓宽了文学的界定范围,这更符合当代文化研究的方向,也更有利于推动人类文学艺术的发展。”

古今中外,文学的界定一直难有定论。不管怎么说,随着形势的发展、时代的变迁,文学的界定标准、范围和规则,也应与时俱进、随事而制。鲍勃·迪伦被授予奖诺贝尔文学奖,充分体现了文学本身的包容性和艺术行进的融合性。由此想到,连民谣歌手都可以当文学作家,民谣歌词都可以成文学作品,那么评论作者为什么不能当文学作家、评论作品为什么不能成文学作品?

文学的发展过程,应该是不断自我充实和完善的过程。不妨联想一下,现代奥运会的发展作为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体育盛会,从1896年举办第1届开始,至今已举办31届。比赛项目最初只有9个大项目,现在已增加到28个大项目。除此之外,奥运会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比如夏奥运、冬奥运、残奥运、青奥运和特奥运等。对于文学艺术创作来讲,体裁样式和表现形式越来越丰富,符合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倘若“文学圈”把自己圈起来,不能兼容并包、兼收并蓄,文学艺术的路子只会越走越窄。只有突破文学的场域,打破固有的艺术藩篱,才会让文学艺术更有生气、更有活力。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产生的网络文学,曾经没被文学界看好,当其繁荣到不得不被重视时才被接纳。实际上,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非但不是对立的两极,反倒是互相渗透的有机体系。比如,不少传统文学通过电子化成为了网络文学的一部分,网络文学作者也受到了传统文学的熏陶;又如,网络文学通过出版进入传统文学领域,并依靠网络的巨大影响力,进而影响到传统文学。

話说回来,让评论从古代回归到今天文学领域,同样可以给文学注入新的活力。我们都知道,文章体裁包括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和应用文。在上学时学习写作文阶段,这些体裁都要学习和掌握,其中议论文被普遍认为是很重要、很难写的一种。毫无疑问,评论就属于议论文。尽管文学创作不等同文章写作,但文学体裁中缺少评论这一文体,对文学并非有益。特别是在当今杂文日渐式微、并且逐渐被评论取代的情况下,评论恰好可以成为一种创作形式的补充。历史上唐代大文学家韩愈、柳宗元等人倡导的古文运动,主张文道合一,强调“因事陈词”“文从字顺”,开拓了散文新天地。现在,以文载道仍然是评论的追求。评论写作,因其出于对政治性、群众性、针对性的把握和具有准确性、鲜明性、生动性的表达,而展现出思想的魅力和语言的艺术。从这方面来看,优秀的评论作品,应当是优秀的文学作品。

社会生活是文学创作的唯一源泉。一个作品的文学价值,在于能否为人们提供精神指引。正所谓知人论世、观人知仁,只有根植于、来源于现实的文学作品,才能在既适合群众口味、又提升群众品味中,引导读者更加深刻和理性地认识社会、理解生活。如今,有些作家写的作品已很少让人看到,也很少有人爱看,这未必都是艺术性不够所致,更多是现实性缺乏使然。

记得几年前看过这样的报道,中国作家协会新会员名单公布后,广州市民和文化界人士向媒体表示,名单上的22名广东省作家“一个都不认识”,读过这批新会员作品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这种现象,虽然并非是审核标准和程序的问题,但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一下:为什么“一个都不认识”?这究竟是大众远离文学,还是这些入会作家写的作品离群众太远呢?作为作家,应该关注社会、关注百姓、关注民生。仅看这一点,事实上很多评论作者已经做到了。无论是时事评论,还是思想评论,都是在“接地气”的“关注”中思考的结果、创作的结晶。

作家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加强作家协会建设,呼唤评论作者;促进文学艺术繁荣,需要评论作品。因此,作家协会的大门应该向评论作者敞开,文学艺术的舞台应当给评论作品留有一席之地。起码说,作家协会在吸收会员的问题上,不妨转变观念、改进做法,比如把评论作品归入“散文”一类,或者在“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门类之外,另外增加“杂文、言论”一个类别,将杂文从“散文”中拨离出来,同评论归入此类。通过这样的原则和机制,与新闻有交集的评论如能挤身文学行列,既可以让文学的内涵得到丰富、外延得到拓展,还有利于评论的发展和进步。

诚然,作家协会接纳评论作者,绝非意味着降低门槛。可以肯定地讲,并非所有的评论作者都能达到作家水平,也并非所有的评论作品都能称为文学作品。目前来看,评论作者队伍还参差不齐,评论作品还良莠杂揉,尤其是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一度比较突出。“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无论什么体裁、什么内容,是不是好作品、有没有生命力,都要看写得怎样。所以作为评论作者,除了不吐不快地想写外,还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把评论写作当成文学创作来对待,争取写好每篇作品、多出一些精品。

总之,至于评论作者能不能加入作家协会,对于作者本人来讲,还是靠作品说话;对于作家协会而言,还得由作品决定。(201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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