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规划

2019-06-11 11:54邵占林
装饰装修天地 2019年7期
关键词:原则规划

邵占林

摘    要:本文探讨了公共停车场规划,主要包括:规划总则、规划供应缺口与公共停车结构、路外公共停车位供应规模分析、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要求,通过此专项规划,能使停车场设置更加科学。

关键词:公共停车场;规划;原则

1  概述

根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规定,停车设施按停车设施的建设类型来划分,可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三类。本次专项规划,结合秦皇岛市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以及调研获取的资料形式,将从市交警部门获取的备案停车场明细表中,土地权属属于公共的路外停车场,规划视为现状公共停车场。

2  规划原则

2.1  总体要求

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主要针对服务范围内公建配建停车泊位不足的情况,是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的调节和补充,其重点应布置在公共交通换乘枢,重要综合性商业、服务和活动中心以及中心区的边缘地带等。

2.2  布局原则

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的选址与用地规划、道路网规划、交通规划、交通组织、交通安全、交通环境都有密切关系,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为了减少外地车辆对城市所增加的交通压力,应在城区边缘地带以及在进出城区的几个主要方向的道路附近设置大型停车场,并配备司机、乘客的食宿和进城的公共交通等设施。

(2)为了尽量减少人流穿行干扰交通的情况,便利群众和车辆在短时间内迅速疏散,有利于交通安全和畅通,停车场应设置在大型公共建筑物附近。停车场应紧靠有关建筑物,并位于干道的一侧。一般情况下,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即步行约5~7分钟,最大不应该超过500m。

(3)为了有利于车辆进出和疏散交通,有利于交通安全,停车场应根据停车性质及车辆类型不同,分别设置在不同的位置,以免相互干扰。对于大型群众集会的广场,应按分区就近布置的原则来确定停车场的合理位置。

(4) 为了避免造成交叉口处交通组织的混乱,停车场的出入口应尽量设在次干道上;如设在主干道旁,则应尽可能的远离交叉路口。

(5)为了尽量减少车辆出入停车时对某些要求环境安静的建筑物的躁声、废气污染的影响,停车场的出入口及停车坪距某些建筑物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3  规划供应缺口与公共停车结构

3.1  一类区

(1)按照综合交通规划要求,一类区路外公共停车占比应为20%。

(2)考虑到金梦海湾、中心片区现状缺口过大,且建设空间有限,从现实条件出发,将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占比调整为5%,不足车位依靠路内停车补充。

(3)山海关古城东部现有大型路外公共停车场一座,约有1200个车位,占古城片区规划停车供应规模的50%。随着区域铁路客运体系的发展和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基本能够满足游客停车需求。

3.2  二类区

(1)按照综合交通规划要求,二类区路外公共停车占比应为20%。

(2)规划考虑海港组团西部片区和山海关组团关城片区现状路外公共停车位缺口严重,难以通过短期内的建设达到总需求量的20%,规划确定该区域内的路外公共停车位比例为10-12%,并适当提高路内停车位比例,进行补充。

3.3  三类区

(1)按照综合交通规划要求,三类区路外公共停车占比应为12%。

(2)该类区域建设用地相对有一定的挖掘空间,规划全部按照综合交通规划要求,提高路外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预留,使路外公共停车位比例能达到12%,限制路内停车位的供应。

4  路外公共停车位供应规模分析

4.1  供应规模

按照2020年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位供应目标和现状供应规模差值计算,供应缺口为48415个,控规和综合交通规划中新规划停车位33300个,考虑古城片区控规中有3664车位主要为旅游服务,不参与其它片区指标平衡,二次缺口实为18776个,本次规划主要利用中心城区规划绿地建设地下停车场共41座,泊位19873个,总量上基本补齐缺口。部分片区自身仍有少量缺口,可以结合未来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兼容性停车场、弹性停车场和机械立体停车等方式予以补充。

4.2  路外公共停车分类管控方案

(1)社会公共停车场分类方案。为了提高规划公共停车场方案的可实施性、规划管理的可操作性,体现规划的动态机制,本次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布局按照用地控制分为控制性、兼容性、弹性三类。

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要能够适应城市建设的不确定性、停车需求的复杂性以及城市机动车拥有定量预测与实际发展可能的偏差引起的停车需求的波动,基于上述思想、考虑规划管理的可操作性,本次规划公共停车场布局按照控制性布局和弹性布局进行分类。这种采用不同弹性程度的布局方法,能够做到宏观与微观结合,刚性和弹性并举,规划成果中既有必须执行的明确内容,又有城市停车发展的弹性空间。避免规划方案过于偏重刚性或弹性的偏颇。能够较好地解决城市不同区域、不同建设开发进程中的停车问题,保持动态、滚动的科学态度,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城市停车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2)控制性停车场的刚性控制。控制性停车场:是指控规用地性质为停车场用地。此类停车场的用地位置和用地规模严格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更改,在本次规划布局中对停车场泊位数量和形式基本确定。每个控制性点均需充分考虑停车需求、建设规模、征地范围、资金投入产出以及实施效果。控制性停车场主要分布在机动车停车设施供需矛盾集中、车辆停放混乱的地区,以及为未来城市的停车需求预留空间的地区。

(3)兼容性停车场的复合使用。兼容性停车场:是指用地性质为非停车场用地、但属于政府控制的用地(如S1、S2、G、T、市属行政办公用地等)。此类停车场的用地位置基本确定,此类停车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在本次规划布局中确定停车场泊位量,用地规模和开发形式可灵活变动。出于节地考虑,此类停车场采用用地高度复合形式,和城市公共用地(如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和交通设施用地(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结合,建设一定规模的公共停车泊位。

(4)弹性停车场的优化补充。弹性停车场:是指上述两类未涵盖的用地,此类停车场建设易吸引社会投资且效果明显,停车场布局规模可结合各片区二次缺口规模进行确定,其停车规模和開发形式可灵活变动。

针对现状公共设施配建车位不足,且不具备补足条件的情况,应结合周边地块开发,通过超标准配建停车场,满足片区停车需求。

(5)其它方案。在对现状和控规停车场的刚性控制和实施兼容性停车场、弹性停车场的补充机制同时,鼓励在海港区中心片区、西部片区和西港片区等公共停车二次缺口严重且建设空间十分紧张区域,建设机械停车、停车楼等立体停车设施,可以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也可由社会投资为主,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规划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供应目标为54268个,其中,保留现状泊位5853个,占目标泊位数的10.8%,规划新增泊位33300个,约占目标泊位数的61.4%,其余通过结合绿地建设地下停车场进行了二次缺口补充。

5  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要求

按照《秦皇岛市滨海地区加油加气站及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要求:社会公共停车场不低于有效车位的10%安装充电桩。中心城区范围内,旅游景点周边公共停车场要适度提高充电庄安装比例。

6  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了停车场规划,停车设施按停车设施的建设类型来划分,可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三类。城市公共停车场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本次专项规划,是结合秦皇岛市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而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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