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升温是1.5℃还是2.0℃

2019-06-11 00:30苏布达陶辉
方圆 2019年3期
关键词:经济损失公约气候变化

苏布达 陶辉

美国卡特琳娜飓风、印尼海啸以及欧洲持续性的高温天气……就在最近的十几年中,我们已经目睹了很多载入史册的灾难性天气。这都和全球性的气候变暖脱不了干系。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的分析,自1880年到2012年,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了约0.85℃。2015年的《巴黎协定》提出,“为减少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需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革命前的升温控制在2.0℃以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以内而努力”。最近IPCC在韩国仁川发布的《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该报告显示,坚守住“1.5℃”控温线,对今后数十年的地球家园而言可谓“生死攸关”。控温真的如此重要吗?1.5℃到2.0℃的变化就会有那么大的危害吗?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的研究团队与国内外多家单位合作,经过长期持续的努力,通过对比全球升温1.5℃和2.0℃时中国干旱损失的定量分析,证明了控温1.5℃或2℃的重要性。

为什么是1.5℃和2.0℃

首先, “1.5℃”和“2.0℃”数值是怎么来的呢?这要从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本讲起,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

根据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该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机制。截至2012年12月,加入该公约的缔约国共有196个。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是UNFCC的补充条款,以“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为目标,各个国家进行减排承诺。没承想2008年爆发了全球经济危机,发达国家不乐意了,对于谁该为气候变暖的威胁买单,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变得愈发争执不下。美国、日本、俄罗斯、新西兰等多个国家陆续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欧盟也将承诺减排量划定在几乎不花什么钱就可以完成的范畴内,唯有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祸不单行,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一名黑客侵入英国东英吉利大学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窃取了英国气候学家之间交流的上千封电子邮件内容,也由此窥探到过去十几年里气象专家们之间私下的思想交流。黑客把电子邮件公之于众,并声称从邮件中可以看出,这些气象专家研究并不严肃,他们甚至篡改对自己研究不利的数据,以证明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起到巨大作用。换句话说,人类活动影响气候这一说法,也许是谎言和欺骗!这让反对“人类影响气候”说法的人感到非常兴奋。这一事件也在全球引起讨论和争论,并被媒体称为“气候门”。“气候门”事件的爆发让“全球变暖”成为“骗局”,让大家以为“全球变暖”只是吸金的手段,并为国际利益集团创造了万亿美元规模的碳交易财富。这也间接地导致了本次哥本哈根会议未能就“后京都议定时代”的约束性减排协议达成有效共识。

尽管很少有人知道《哥本哈根协议》到底是什么,但是《哥本哈根协定》还是第一次确立了全球温升2℃的控制目标。但是一些气候脆弱国家和小岛国认为2℃的目标不足以避免他们被上升的海平面淹浸,于是,1.5℃目标被提出。

经过多国不懈的努力,最终在2015年12月12日通过了《巴黎协定》,把主要目标“将本世纪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0℃以内,并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前工业化时期水平之上1.5摄氏度以内”写进协议,而2018年12月2日召开的波兰气候大会则用了两周时间拟定《巴黎气候协定》的执行细节。

1.5℃一开始就是因一个政治主张而提出来。但是它在科学上它意味着什么?与控温2.0℃相比到底有什么样的好处?还并不清楚。因此在巴黎会议之后,UNFCC才回过头来委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对 1.5℃进行科学评估,才有了现在的《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该报告主要回答了温升1.5℃的含义、预估气候变化及其潜在的影响和风险,并给出在可持续发展和努力消除贫困的前提下加强全球响应的建议。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报告是为加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行动而编写的是,并不是具体针对某一个国家。

减少干旱损失 控温=省钱!

在全球升温1.5℃和2.0℃的情况下,会造成怎么样的危害呢?由于文献的缺乏,《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仅仅粗略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详细的回答要等到2021年IPCC 第六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了。

研究员团队通过干旱这个极端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来科学解读一下大家可能的疑问。

首先我们直接用“钱”说话,了解一下过去干旱给全球和中国带来了多大的经济损失。1984—2017年全球多年平均干旱直接经济损失年均超过了165亿美元,是全球气象灾害总损失的13%。近10年来,更是达到了238亿美元!在中国,1984—2017年干旱灾害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超444亿元人民币,占气象灾害总损失的20%。2008—2017年这10年间,干旱直接损失增加到了686亿元人民币!

温室气体不断排放,气温不断升高,可能导致未来中国面临更严重的干旱灾害。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极端干旱事件更易造成更多的经济损失。所以说,识别干旱事件和预测未来的中国经济变化是研究的關键。

我们认为,全球是升温1.5℃还是2.0℃造成干旱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根据研究显示,全球升温1.5℃时,中国干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将达到470亿美元(2015年市值),是当前现状(2006—2015年)的3倍,这还是在我国采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路径的前提下产生的。而如果采用传统化石燃料为主和高碳的经济发展路径,全球升温2.0℃时直接经济损失(840亿美元)将是1.5℃的1.8倍。

相比于2.0℃,把全球升温控制在1.5℃,中国将会减少数千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尽管干旱的损失在增加,但是干旱损失占GDP比重会呈现减少的趋势,但是糟糕的是,未来升温背景下,干旱损失占GDP的比重的减少趋势将会发生逆转。全球升温2.0℃,干旱损失占GDP的比重将可能重新回到1986—2005年的水平。

对比全球升温1.5℃和2.0℃时中国干旱损失,我们可以看到全球控温的重要性。同时,只有采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社会经济发展路径才能控温到1.5℃,才能减少极端气候灾害经济损失。干旱灾害和经济损失,仅仅只是全球变暖危害的一小部分,未来人类的命运就掌握在我们的手中。控温,刻不容缓。(来源:科学大院)

责任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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