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焕平
南漳县从2014年开始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通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持续激发责任督学工作动能,积极构建主动作为督导生态等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南漳模式”。2018年2月,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授予南漳县“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荣誉称号。
“三步工作法”规范督导流程。第一步督导。每月25日前,责任督学对工作责任区内所有学校开展一次督导。责任督学围绕督导事项完成情况填写督导记录表,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将检查情况在学校公示栏张贴,接受监督。月末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召开责任督学工作汇报会,汇总反馈情况并形成督导通报下发至全县各学校,抄送县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同步在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第二步复查。责任督学下一个月开展督导活动时,对上月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没有改进的学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整改通知书。第三步整改。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学校,在规定时限内积极整改落实,撰写整改报告并经挂牌责任督学验收签字后方能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销号。
“三零工作法”规范督学行为。随访督导零距离。督导过程中,采取随堂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问卷调查、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的方式,与教师、学生、家长面对面交谈,了解最真实情况,实行挂牌督导零距离。教学秩序零干扰。除了与学校相关工作的直接当事人接触和沟通外,不接受迎送活动,不要求学校举行专门的汇报展示,不要求非直接相关领导陪同,不要求学校改变工作安排,不要求调整工作时间,确保挂牌督导活动对教学秩序零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