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术形式与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2019-06-18 04:20郝瑾
活力 2019年5期
关键词:艺术效果规范化

郝瑾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美术形式中的规律性总结,秩序化的过程是一种概念、归类、组织、规范化的过程,本文围绕有关秩序感的建立,多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较全面、准确地概括了美术形式中的这一关键问题。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去认识形式效应,把握其中的奥妙,创造出变化无穷的艺术效果。

[关键词]秩序感;秩序化;规范化;艺术效果

社会的发展,生物的形态与结构,以及人们生活的活动规律,到处都体现着秩序。秩序不仅表现为自然形态,也体现为一种规律性和条理性。秩序感同形式效应和创造美术形式的规律密切相关,因而,无论是科学思想还是道德行为都有一定的规律和秩序,人们只有遵循这一客观规律才能创造和谐美好的社会,才能使生活幸福快乐。艺术则在感觉现象和理解方面给人以秩序。所以我们在创造艺术形式和处理艺术效果时,要通过对秩序感的研究,探究美术形式规律发展的重要方向,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秩序永远存在于自然生态中,秩序感则积淀于人在生活的体验中,又体现在艺术形式的关系中。所以美术形式的秩序不是人为规定的,它是人与大自然的发展规律约束而成的,但它又是灵活多变的。所以说,秩序感是美术形式的统一变化法则的基本依据,也是必须要遵循的客观规律,同时秩序化的方法也是需要多变的艺术手法来处理的,尤其是艺术设计的重要方法论。同时对研究形式视觉效应,提供了理论基础和保证。

一、有序的自然和纷扰的世界

人或生物构成的形体,就像是一种被精心设计的杰作,但它又是自然的、天生的、原始的,所以说任何人为的创造、雕刻也不可能超出大自然的范围。美术形式虽是人为的创造,但仍在自然规律的涵盖之中。因此可以说,秩序感的存在是适宜人类和调节心理的形式之本的。在这个人与自然的生态环境中,秩序无处不在。也因此,如果人类想要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话,其也是少不了与自然秩序的有机的相互组成。最终可以总结出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的。同时要注意的是秩序规范着形体结构,是制约着运动的一种形式,它的一切都在有序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着。这种自然的和生物本身的有序的秩序对人和任何美术形式都有一定的适宜性和制约性。因此,任何美术形式创造的美术作品都是遵循这一客观规律的,反之任何作品也不能被人们所接受。

从对立统一的规律来看,无论自然规律还是人为的创造各局部秩序之间还存在相互矛盾、相互干扰的状态。它们之间不仅是相生相克和此消彼长,也是对立而又统一以及永远处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产生和诞生的。所以说,由于自然界的局部秩序相互干扰,人的生物节奏和生活规律也是变化多样,这一切的现象便使得秩序感同人类的关系复杂起来。所以,我们需要对自然规律和生活规律有一个整体清楚的认识,也需要理解秩序与混乱之间的相互关联。总之,自然秩序的相互干扰、交叉、重叠,可以使自然状态显得杂乱无章。

人类就是这样生存在这种有序和无序的状态之中,不仅是努力适应有规律而又多变化的社会节奏,也是在感受着秩序与杂乱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混乱和平静,因为人具备有秩序的生物机能,这种机能深深埋入人类遗传之中,加上耳濡目染大白然的秩序,以及人对大自然的适应,情绪的淡定,伴随对生活规律的丰富体验,因而秩序感便成为人们生理上、心理上的一种需求以及实用上的需要了,这就是人与秩序感的难解之缘。另外,在有序和无序之中,生物本能和人们的生活习性需要做出适应性选择,如面对杂乱无序的环境生活和世事纷扰,心灵上必须要有一個安定的秩序;面对单调乏味、日复一日的重复生活而又想寻求丰富和变化,这就形成了人对秩序感的多样化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现实的有秩序的作品难以令人满意,此时正是需要借助艺术的创造性把秩序感总结出来并进行调节,从而达到视觉心理的平衡,最终提炼出较满意的生活规律。

在人与生物的关系当中,对于有序构成的形体来说,就像是一种被精心设计的杰作,我们所强调的创造性也未必能超出造化的大手笔。美术形式虽然是人为的创造性行为,但仍然在自然规律的涵盖中。可以说,秩序感是适宜人类、调节心理的形式之本。首先大自然是有序的,而秩序又是丰富多变的。在自然形态中,植物枝叶的对生或者互生,花瓣的排列结构,精美的蝴蝶花纹,奇妙的矿物晶体,广泛存在着秩序构成和数理逻辑。在晶状体中,精巧的秩序构成令人惊叹的感觉。常见的雪花晶体,规则而又多变,就像是根据几何数理计算而成,雏菊花序的螺旋形排列,具有数字排列的秩序感,它用数字的特性把感性的文字描述用理性的、清晰的数字进行总结与记录,用美妙的自然界为我们提供了设计的模板,这些有序而富有变化的形态,经常为设计美术形式所采用,被认为具有“美的性质”。秩序感不是出于艺术家或理论家的杜撰,而是因为它来源于人对自然的感受,其艺术价值体现在人对自然秩序的适宜性中。

除了静态的秩序外,还有运动的秩序和时间的秩序。寒暑易节,花开花谢,斗转星移,潮涨潮落。大到河海的阵阵波涛,小到池塘中的层层涟漪,大自然是在有秩序地运行着,有机生命也总是在有节奏的律动着。

人在自然秩序中,自身也是有序的,无论是人体的结构还是运动的状态都在一定的秩序之中。人体的五官的分布和肢体形态就是一种完美的秩序结构。人的运动也遵循着秩序:心跳与呼吸的节奏,兴奋与休眠的交替,运动时的节奏感等等,一切都在有序的运行着。秩序是为繁杂的规范化和量化而存在的,它对艺术的贡献有着重要作用,在艺术的发展与传播方面,秩序化能够提高传播效率,对过去的艺术作品进行秩序化总结,传播的现代艺术应用中,再把现在的艺术进行秩序化总结为未来艺术的创新而产生重要参考作用,为艺术的发展进行历史性是传播。

总之,无论自然生态中的秩序,还是人类自身结构中的秩序,所有的生命运动都要遵循秩序的发展规律,这是生命和自然的秩序感产生的客观基础。所以在生活中人们对秩序感的适应,也是对秩序感的选择和多样化的要求就会成为创造艺术美的重要依据,也是众多艺术家必须要遵循的客观的规律。

二、对秩序感的适应与选择

人的生活节奏有快有慢,事物的发展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因而人的生物秩序连同人对秩序的感知能力,以及对秩序的适应性选择,都是基本特性和本能反应。所以人对秩序的感觉一部分来自先天的遗传生理功能,一部分是在生活体验中形成的。根据视觉心理学家提供的科学分析,以及我们在艺术实践中所体会到的视觉经验,可以确认这样一个重要认识:人有先天适应秩序、感知秩序的本能,还有来自对生活中秩序感的判断和选择的多样性要求。前者相对恒定,后者是有条件的变化,然而,这个特点多年来直接影响到了人们对艺术秩序感的追求和多样的秩序化手法发扬光大。在设计过程中常会用到秩序化,常常会利用这些规律总结设计理念,在艺术交流是也方便了提高艺术层次和审美能力的升华,为人们在表达同样感受时而产生共鸣。在秩序感的选择时也会因为互相较快理解了艺术品传达的含义而进行选择,可根据其他不用艺术领域界定的内容进行填充与扩展,在不断尝试中又总结出新的秩序感,这也是创新的总结性内容。在现代要求创新的时代环境下,更适应这种时代需要的高效率、信息化的节奏,为当代艺术从感性升华到理性创造了更重要的意义。

艺术设计者都知道,装饰图案是最能充分体现秩序感的意义的。因为装饰形式的秩序结构很容易被人们的视觉所把握。在传统图案、手工艺制品以及工业设计产品中,有秩序的结构比比皆是。这些产品除了方便加工、便于生产等实用价值以外,更重要的是秩序結构符合人的天性。装饰形式中的简化、规范、条理、变形,常常是朝着秩序化的方向靠拢,达到了人们的基本需要和美的要求。从汉字的审美价值来看,印刷体和书法体各代表了不同的秩序感。美术字秩序井然、整齐规范、规律性很强,容易为视觉所把握,因而富有装饰性。但它的另一面较为刻板,缺少变化。书法的用笔和结构也有一定的规则和秩序,它抑扬顿挫、富有变化,还有争、让、俯、仰的拟人之态,其随机性和自由性都体现出生命的律动和有机结构的特点。书法的笔势、笔意同人的精神状态联系密切,因此书写过程和欣赏过程,对欣赏着就是意味无穷的享受和精神的寄托。

总之,秩序与变化之间一直保持着一种适度关系,它们之间是将多样化的丰富性纳入有条理的组织中的。例如:在规则的图形之中加以部分不规则的图形,在渐变构成秩序中设置少量突变等。既要保持秩序,又要避免单调。由于人们不喜欢单调和杂乱无章的东西,而喜欢令人赏心悦目的新形势。因此,形式的统一就显得十分重要。秩序可以使人平衡、放松,但变化也可以激起人的关注,感受到丰富多变的视觉效应。秩序感的适应性设计,是针对其本身的具体情况和条件才做出的相应的选择和处理的。因此对统一变化的形式法则,不能理解为一种程式化方法,而忽略了它们相对应的关系。如果无视现实需要,脱离特定的时空关系去孤立地追求形式风格,观念先行、花样翻新,这样的作品肯定是不会被人们认可的,也不可能流传的。因此必须从满足社会多种需要的角度出发,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秩序感问题,也不可能有孰优孰劣的固定标准。所以任何艺术必须要通俗易懂,多样化,适合人们的生活和需要,这样才能更富有生命力。

因此,秩序对人具有很强的适宜性,它分别的表现在生理的适应和生物的两个节奏上,只有在对条理性、规范性、简约性的适应中表现出来,同时也表现在对秩序与变异的适度上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在艺术创造时,其秩序感才能对人们的生活有很强的调节作用,只有这样的多样化需求的调节作用以及对不同目的、不同个性的需求体现出来。但是无论是秩序化处理还是自由变化,物极必反。所以在这二者之间的适度选择,才是创造艺术秩序的真正意义。

三、艺术设计中的秩序化

在现实生活环境中,人们的生活有时是单调的,有时是复杂的,周围环境也是这样,有时是安静的,有时是噪乱的,频繁的干扰使人们希望得到心理上的平静和安慰。因而建立一个艺术的秩序来调节人的心理,补偿视听缺憾,其意义不可低估。但是,这种静中有闹,闹中有静的秩序,对于城市规划的设计者难度可见一斑,于是,一种看上去自然、随意,其实具有内在秩序的园林风格便出现在了城市中。例如,路面的铺设不再是直线直角的方块,而是错落有致的异形搭配,这种不规则的设计包含着有机秩序的匠心;树木的栽种和布局,不再是等距离、成直线的排列,而是根据疏密聚散、高低大小搭配的原理,形成一种较为自然的秩序感;水池园圃多采用不规则的异形和曲线,并不是对自然状态的模仿,而是精心搭配、有机结合的形式处理。同原始生态相比,这是一种精心设计的有机秩序。这种秩序化的处理是在原始与自然之间,在单调与复杂之间寻找出的一种适应关系,因而更适合人的生活环境,更符合人对秩序感的心理需求。也许,这种在自然和人工之间具有调节性的艺术化园林更能被人们普遍接受。同样,在艺术设计中也是如此,如在绘画构图或版式设计中,把形象按照某种形式安排,把图形按照某种规律排列,就不会显得杂乱无章,秩序化的结果是简洁明了。此外,秩序化也表现在图形处理上。删减细节变化,突出基本形,使外形轮廓规则化就是常用的手法。在中国画的传统技法中,树叶被归纳为三角形,圆形,元宝形等,这种程式化的方法,充分体现了秩序化、装饰性的审美倾向。

对于美术形式来说,如果长期的停留在形态上的简化以及秩序化阶段是不够的,必须要通过进一步的调整秩序结构和丰富形态变化,才能满足秩序而有变化的审美心理。例如,居室设计需要一种谐调、安定、不引入注目的形式。作为家庭生活中的陪衬和辅助性的美化功能,单纯、简洁的秩序感是适宜的。在园林设计中,呆板的、缺少变化的几何形布局不是令人惬意的选择。一览无余的整齐布局也不能满足可观、可游。所以,要着眼于调整整体的形式感和有机变化的统一感。因此,秩序感的原理的体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艺术标准,它本身则是一个灵活应变的规律的。生活与艺术千变万化,有时候需要强刺激的形式,需要视觉冲击力,这时候反常规秩序的特异效果就会应运而生。例如一些商业性宣传和装饰,可以采用反常态的特异效果来引入注目。有时需要的不是和谐而是刺激,不是恬静而是热闹,夜总会所需的氛围和卧室中需要的情调肯定不会是相同的秩序感。所以,在美术形式中的秩序感具有相反相成的意义,秩序的重建或秩序的突破都可以适用于不同的目的,多样化的秩序感可以满足人类不同生存状态的需要。所以任何艺术作品的本质美和人类创造的美都是人们所欣赏的,因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美的享受。

参考文献:

[1]刘思宜.展示空间内视觉构成原理研究[D].江南大学,2008.

[2]王令中.艺术形式的秩序感[J].装饰,2004(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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