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
《通知》要求,新增筹资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国家发改委:统筹提高农民四个方面的收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如何让农民富起来”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表示,《意见》明确提出,必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勤劳致富,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个方面的收入。
第一,在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方面,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减少从事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