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霞 郝维华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战略是促进我国未来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战略,也是我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从人类文明史来看,乡村衰落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是城市化和工业化驱动的必然结果。自工业革命以来,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农业和农村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居民福利等方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格局,各国针对农业农村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法律和政策设计。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对推进适应我国国情的乡村振兴制度建设,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乡村一般是指在被划定或历史形成的用作农业生产的土地范围内,主要从事农业及农业相关经营(如工业化农业、畜牧业、林业等等)的勞动人口定居区域。
广义的乡村振兴意指乡村经历18-19世纪的全面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的富足辉煌之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再度提升。欧美国家强调乡村社会的全面提升,多数称为乡村发展或乡村(经济)增长。日本较多使用“农村振兴运动”一词,强调农业为基本及农村的全面发展,如完善乡村交通、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业环境,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等,而不仅仅关注经济产出等,也不限于某些区域的单一复兴、更新、再生项目。
狭义的乡村振兴指为扭转乡村地区凋敝的趋势,制定的救济性措施或经济政策体系,往往与政府拨款或者公共资金投资等特定救济项目联系在一起,如纽约乡村旧居改造项目、加拿大农场复兴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