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关青 李明
焦裕禄(1922—1964),革命烈士,优秀县委书记,山东淄博博山县(今博山区)北崮山村人。1945年参加民兵,194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随军南下到河南工作,曾任尉氏县大营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兼区长,陈留团地委宣传部长,青年团郑州地委第二书记,洛阳矿山机器厂一金工车间主任、生产调度科科长,尉氏县委书记处书记等职。1962年12月到兰考任县委副书记、书记。在兰考工作期间,焦裕禄忍着病痛,带领兰考人民同“三害”作斗争,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在参加革命工作短短的18年中,焦裕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一位无私奉献的干部楷模。
一
2009年,习近平在焦裕禄逝世45周年前夕视察兰考,明确指出:“焦裕禄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这既是对焦裕禄革命工作的高度评价,也是对焦裕禄精神的科学概括。
1922年8月16日,焦裕禄出生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县(今博山区)北崮山村一户自耕农家庭。焦裕禄的祖父焦念礼年轻时在县城开了一间估衣店,靠经商略有积蓄,便置办了一些家业,一家人的生活相对比较殷实。焦裕禄曾在回忆录里这样描述他的家庭情况:“从出生到15岁,家庭有15口人,15亩地,牛2头、骡子1头,房子20余间。全家依靠种地生活,农闲时开一小油坊,打蓖麻油,资金大部是外债。”
1938年末,日军占领博山县,15岁的焦裕禄被迫辍学,并加入了一个民间抗日组织“红枪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