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社会化职能改革思考

2019-06-24 04:42:58刘金辉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7期

刘金辉

摘 要:概述黑龙江垦区及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基本情况,归纳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的具体特点,分析黑龙江农垦总局、各管理局、各国有农牧场办在社会职能改革过程中的实践成果,并针对下一阶段黑龙江垦区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7-0002-01

一、黑龙江垦区农场办社会职能概述

黑龙江垦区屯垦戍边初期大多处于相对偏远落后、荒无人烟地区,随着农场的开发和建设,没有社会可依托,政府管理职能没有有效覆盖,在此背景下产生了国有农场办社会情况。国有农场办社会提高了国有农场的发展,为屯垦戍边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农场作为企业承担了大量的办社会职能,减弱了国有农场作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利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发展。

二、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的特点

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吸引了大批人员前来就业和定居,办社会职能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中增加了国有农场的负担,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特点如下:

1.农场办社会职能涉及范围广。截至2017年,黑龙江垦区共有113个国有农牧场,其中包括2006年黑龙江省移交给黑龙江农垦总局的9个国有农牧场,移交的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留在地方。除这9个国有农牧场外,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涉及到104个国有农牧场,涉及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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