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抚育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

2019-06-25 02:04李晶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10期
关键词:生育意愿全面二孩

李晶

摘 要:自我国出台“全面二孩”政策以缓解日益加深的老龄化以来,面临着诸多阻碍。影响家庭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包括家庭经济基础、生育的机会成本、家庭资源和支持等,其中幼儿照料问题成为阻碍大部分家庭生育二孩的首要因素。我国现有儿童照料市场存在的公立园数量相对较少、0~3岁入园比例低、私立幼儿照料市场良莠不齐等问题,促使家庭内隔代抚育成为育幼的重要支撑,隔代抚育在经济、劳务及精神支持等方面对家庭生育二孩意愿有着积极影响。

关键词:全面二孩;隔代抚育;生育意愿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0-0067-03

引言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结构已彻底扭转,总和生育率的下降导致中国潜在劳动人口数急剧减少。2015年10月,我国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积极应对日益老化的人口结构,放开了“全面二孩”政策,这必然会对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的需求和利益产生影响。

受我国传统思想影响,妇女既是家务劳动的主要维持者,也为家庭创造一定的经济收入。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家庭劳动分配中男女之间固定的付出差异,使生育政策向二孩的调整给加重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幼儿负担,对育龄女性的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对育龄女性来说,做生育决策时往往会有做母亲的渴望和对职业抱负难以实现的担忧的双重心理,社会托育服务的欠缺带来的后果——育儿失衡成为她们面临的主要矛盾。

从莱宾斯坦的成本效用理论中可以得到,边际孩子所带来的效用和成本的大小比较是边际生育决策的主要决定因素。孩子的抚养成本和教育成本是影响家庭生育决策的主要因素。其次,职业发展的压力也是养育孩子最主要的机会成本。大部分女性被调查者对生育孩子带来的职业发展受限,甚至失业感到恐惧。另外,照料孩子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孩子教育压力带来的心理成本。因此,家庭中祖辈是否给予隔代支持已经成为年轻父母生育二孩的重要参考因素。

一、相關文献综述

学者陈蓉和顾宝昌在2014年提出生育观念、生育文化会直接表现在人们的生育意愿上,包括对生育数量、性别和生育节点的意愿等。女性生育行为的选择、家庭内部结构、亲属网络、经济和社会结构等均关系着生育意愿、生育水平和政策生育潜力的变化。国外学者最早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对生育意愿进行研究,重点一直聚焦在家庭经济因素和成员个体特征上。从现有文献中发现,对家庭经济状况、双方职业状况、人力资本、育幼时间、社会环境和公共福利政策等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存在于大多研究者的成果中,如21世纪以来,Bongaarts,Herzer,Balbo和Filoso的研究中即有体现。我国学者对生育意愿的研究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析生育意愿变化趋势。我国以陈蓉、王军和庄亚儿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发现,近年来家庭意愿生育数量趋于减少,居民理想子女数不到2,且城乡之间、学历之间所体现出来的平均理想子女数差异日渐缩小。二是分析影响生育意愿变化的因素。以李建民、刘庚常、王云多等为代表的学者们集中在对育龄夫妇的生育年龄、结婚年龄、职业状况、经济状况、学历水平、所在地区、性别观念、一孩状况以及生育政策等对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上。三是探讨不同群体生育意愿。如双独父母、农村独女家庭的生育意愿,生育的性别意愿差异等。然而,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家庭的生育意愿,目前仅有庄亚儿等少数学者在研究。

女性承担主要的家庭无酬劳动是一种全球普遍现象,而家庭中婴幼儿和老人照料是精力投入的重点,生育会明显抑制妇女顺利参与市场劳动。韩国学者Ma.对近年妇女生育与再就业的研究表示,生育后重返劳动力市场的生育女性只占1/5,大部分女性生育后无缘原工作岗位。然而,中国的沈可等学者在研究中发现,家庭中祖辈的照料支持可有效缓解职业育龄女性的压力、提升女性的劳动参与率。

我国“伦理本位”的文化传统以家庭为社会的最基本单位,血缘亲属间的相互照顾扶持常被认为是无条件、无限的责任和义务(刘汶蓉,2013)。当前老龄化、社会转型和城市化加速的多重背景下,隔代抚育在大城市中已非常普遍(Chen et al.,2011)。隔代抚育一方面减轻了子代的育幼负担,让年轻父母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劳动市场(Compton,2013),另一方面也使得子代出于交换动机或利他动机增加对祖辈的反馈(Cox,1987)。照顾孙辈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活动虽然常常是无偿的,但却是具有经济价值的老年人活动,是祖辈退出劳动力市场后贡献家庭和社会的重要表现之一,有利于实现老有所为。

二、隔代抚育的必要性

儿童照料作为我国家庭和教育政策的一部分,在计划经济时期,由国家为责任的主要承担方。随后幼儿照料模式随经济体制转轨市场化发生了显著改变,政府和家庭育幼责任分担呈现出了完全相反的局面。现代市场经济对妇女的市场劳动时间、纪律要求更多、约束更强,使女性承受的工作育幼双重压力增重,家庭对社会的托育需求日益凸显。但是,我国当前托育市场状况并不理想,其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育幼公共服务供给稀缺且差异显著。首先,公立托幼机构紧缺。其次,社会育幼服务主要针对3岁以上幼儿,该年龄以下幼儿无处托育。根据2014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全国2013年接收不足两岁幼儿的公立幼儿园仅有1.55%,私立幼儿园仅有4.81%。其次,城乡地区公私立幼儿日托机构数量差异显著。城市地区体现为“入园难、入园贵”现象的幼儿托育资源短缺问题仍广泛存在于大部分城市中;市区中主要分布的是私立幼儿园,占比约为高达75.4%(根据2014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数据整理)。再次,乡镇和村庄,均远多于公立幼儿园。最后,公共资金投入有限。我国的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每年对其投入的资金占教育总支出的比例仍然非常有限,2016年幼儿园教育经费投入仅占教育总投资的7.21%,远不及中小学和高等教育的资金投放力度。此外,我国公立园托育时间与全职工作时间错位。公立幼儿园的工作时间一般截至16:30,正常双职父母下班时间一般晚于该时间。再加上,一般企事业单位并不为职工照料幼儿提供很多服务,使得幼儿照料福利更显不足。

2.市场托育机构良莠不齐,育幼质量堪忧。私立幼儿园迎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春风而诞生,多年以来深受政府层面的大力支持。①1993—2015年的《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数据显示,私立幼儿园在全国幼儿园总数中的占比增加了5倍之多,经过二十年的快速发展已具有了相当的市场规模。但是由于在规模上,我国政府一直坚持私立托幼机构费用自筹;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上,私立幼儿园普遍存在软硬件设施差,师资薄弱,所以私立园在办学条件、护幼比率、师资来源与培训、持续性等方面亟须改进。当然也有一些硬件设施良好的幼儿园嵌套在小区内部,但是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这样高收费的私立幼儿园并不是理想的托幼机构。近年来,自部分幼儿园的虐童事件被爆于公众后,一度人们对私立园育幼质量的担忧甚至恐慌。这些个案让我们意识到了背后隐藏的严重的根本性问题,儿童日常托育服务的运营和质量亟须完善。

3.0~3岁幼儿照料以非正式为主,缺乏托儿市场支撑。对于孩子在入园年龄以下的职业女性来说,正式托幼服务尤为紧缺。3岁以下儿童照料面临着公立园覆盖率低、私立园费用高或质量低的问题,因此隔代抚育在我国已成为大部分育龄父母育幼的主要支持。在一些对城市社区中入园前幼儿父母育儿现状的调查结果中发现,几乎所有的母亲在孩子入园前工作时,主要依靠隔代抚育。

三、隔代抚育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

隔代抚育是由我国传统和基本国情决定的,这种模式在时间和安排上比正式照料服务的弹性更强,可以有效弥补正式幼儿照料服务的不足,深受在职育龄父母的认同。

1.隔代抚育弥补了公共服务的欠缺。婴幼儿作为人口中的一大群体,其照料服务是公共服务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然而这方面的供给却长期紧缺。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选择了我国四个城市对幼儿入园前的托育需求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发现,小于1岁、1~2岁之间、2~3岁的婴幼儿入园比例分别只有1.82%、1.48%和7%;极少数的幼儿在正式入园前有入托经历。与此比例截然相反的是,48%的家庭对入園前托育有巨大需求。公共托育服务体系的完善非一日之功,在此过渡期,即时性和安全可靠性强的隔代抚育可以有效弥补公共服务的短缺,破解婴幼儿照料难题,减轻育龄父母在决策是否生育二孩时的照料顾虑。

2.隔代抚育有助于降低家庭育幼成本。近年来部分被曝光的私立幼儿园“虐童”事件使广大育龄父母不敢轻信私立园的服务。为保证幼儿安全和基本需求得以正常满足,育龄父母在择园时面临着在各方面都比较脆弱的幼儿,照料质量何以保障的忧虑。隔代抚育可以为育龄父母减轻心理压力、照料负担和经济压力,为幼儿提供较为全面的关爱呵护。

3.隔代抚育有助于育龄父母在育幼和工作两者间的平衡。在“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际,许多有再次生育意愿的父母正值事业发展黄金阶段,做生育决策颇费考量。第三期全国妇女地位调查也表明,大约1/3的全职母亲在受访中表示职业的中断是迫于家中婴幼儿无人照料。1990—2016年,中国的女性就业率从73%降至64%,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女性放弃职业选择回归家庭。隔代抚育对减轻生育对女性工作的消极影响,促进育龄女性在工作与育幼之间的平衡,减轻子代育幼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有积极作用。同时,祖辈们也为子代提供了育儿经验上的帮助。

4.隔代抚育推动“积极老龄化”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发挥老年人对家庭和社会的积极作用,以充分地“用起来”代替传统的“养起来”,为老年人发挥自身价值而鼓励创造多种参与形式以提供广阔的空间和丰富的途径。隔代抚育作为老年人退出劳动市场后实现自我价值的一个有效途径,对缓和老年人在退休前后会出现的较强的失落感和无力感有着积极作用。老年人在隔代抚育中可以同时为家庭和社会创造价值,有利于推动全社会积极老龄化的早日实现。

结语

基于我国当下的人口政策和婴幼儿托育现状,隔代抚育已然成为推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实现“幼有所育”的重要保障之一。但是,作为祖辈选择的一种退休生活方式,它必须以尊重祖辈的自愿选择为前提,不应掺杂任何家庭成员的强制和道德束缚在内,或视隔代抚育为祖辈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剥夺他们休闲娱乐和自由安排生活的权利。当然,在祖辈自愿参与隔代抚育的前提下,公众的肯定和公共政策的大力支持就变得义不容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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