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村社会文化的重构

2019-07-03 04:51王云飞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乡村文化重构

王云飞

摘要:伴随着以城市化为标志的中国社会转型,乡村文化自然也面临着转型发展问题。乡村文化的存续和发展依赖于乡村社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属于“文化背景要素”,笔者将文化背景要素发生的增减变化称之为“要素增分”。当文化要素增分处于自然演进状态时,文化的表现形态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并不影响文化的核心内涵;当文化要素大幅度增分,并处于急剧变化时,则文化的发展不能维持原有的状态,由此就面临着在新的背景要素下的重构。乡村文化的重构是必要且可能的,但是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关键词:乡村文化;文化背景要素;重构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9)03-0091-11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经济发展使得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乡村社会文化发展滞后,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都出现衰落趋势。社会转型过程中,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主要劳动力往外迁移,农村出现“三留守”现象,乡村社会呈凋敝状态,许多村庄更是从衰败走向消失,文化也走向衰落。面对乡村社会发展令人堪忧的现状,专家学者不断提出各种乡村发展理念,但是乡村社会的整体面貌并没有多大改变。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概念的提出,专家学者们开始探讨乡村文化的发展问题,有的认为振兴乡村首先要振兴乡村文化,沈一兵指出:“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之魂,乡村文化自信是乡村文化振兴之根本。”[1]徐勇认为:“要振兴乡村,首先得振兴人的精神文化。因此,在乡村振兴中,文化振兴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2]吴理财等从“文化治理”视角,指出:“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多维耦合。”[3]也有认为必须复兴乡村文化。董祚继认为:“乡村文化的复兴在乡村振兴中具有基础和战略意义,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之举。”[4]还有认为应重构乡村文化。李军明等认为:“乡村文化存在衰敗化、脱域化、碎片化等问题,因此必须进行乡村文化重构。”[5]95赵旭东等提出了“中国乡村文化再生产”的概念。

文化产生于特定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之中,它们是文化发展的背景要素。乡村文化是中国文化之根,也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社会转型带来了社会的变迁,文化在发展中也注入新的要素,但是乡村文化衍生并发展起来的新文化形态依然是中国文化延续和发展的基础。我们应透过文化赖以生存的背景要素来谈论文化转型的方向。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物质要素最为重要的是村庄;其次是构成村庄的家族;再次是组成家族的家庭;最后是组成家庭的个人;此外还有继承和实践乡村文化的精英群体。传统文化得以保持正是在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乡村精英所引领,在乡村社会各个群体和个人彼此的互动中维系、传承乃至发展着。当村庄走向消亡,传统文化赖以生长的基础被连根拔起,以精英出走和村庄衰落为标志引发了乡村文化的转型,文化重构也便成为了现实问题。

一、乡村文化及相关概念解析

一种文化的产生与其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密切相关,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文化赖以生存的土壤,每种文化都有其独特的文化现象和文化特质。文化外在的表象是其内在特质的表现,内在特质由文化生存的土壤而确定,文化生存的土壤便是一系列背景要素。乡村文化产生于特定的环境,有其独特的背景要素。

(一)乡村文化

乡村文化在乡村社会所依存的环境中产生并发挥着作用。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乡村社会发展起来的,乡村是传统文化的文化土壤,文化立足于农业文明的基础上,是先民在农业生产、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文化体系。其中有具有等级特征的政治体系和经济互助的关系体系。有人将文化概括为三种关系,即“人地关系、人我关系和自我关系。人地关系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我关系解决的是社会关系,即广义的社会组织和人际关系;自我关系解决的是心理层面的文化”[6]。乡村文化处理和解决的便是乡村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人自身的各种关系,属于乡土社会的价值观念范畴,在乡土社会实现对人的精神塑造。它是一系列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流行于乡间的风俗习惯和伦理规范等。乡村文化体系为乡村生活赋予了生活的乐趣,使得人们眷恋乡村生活方式。这个文化体系得以确认的是一系列外在表象和内在特质。外在可见的,如生活方式、乡规民约、民风民俗以及行为逻辑等。应该注意的是,村民自治是乡村政治文化内容,决定着乡村权力的规范运行。当然,表象背后反映的是文化所建构的社会心理和行为习惯。通过乡村社会人们的情感道德、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理想价值以及为人处世的行为方式,可以一窥乡村居民的社会心理。这些社会心理指引下又形成了乡村居民的社会认知模式、人生态度、事业规划和处理事务的原则。所有这些所呈现出来的便是乡村社会文化的图景。

(二)文化赖以生存的背景要素

环境是决定人类社会文化特征的关键因素,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以及社会结构和文化特征都可以通过人类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得以解释,乡村文化产生于独特的乡村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正如徐行言先生所指出的“不同的人类群体由于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差异以及由地缘因素带来的不同的文化共生关系的影响,常常会形成不同的价值系统、思维模式和行为倾向。在此基础上便产生了使某一社会群体区别于其他群体的文化特质,一组文化特质在一起的条件和范围内聚合起来,就可能构成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乃至文化形态”[7]。乡村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构成了乡村文化产生和发展所需的背景要素。正是借助于这些背景要素,乡村居民才有展开文化活动的平台,没有平台就没有展开文化活动的场所,文化也就缺乏存续的基础。关心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便要了解文化发展的背景要素。乡村文化环境由多元要素构成,这些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通过数千年的演化,从而营造了乡村文化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并且文化一经产生便深深地扎根于这样的土壤之中。

物质层面的乡村自然环境很容易理解,比如村庄所在的位置,靠近大海、山川、河流、湖泊。村庄所在地域或严寒、或温暖、或炎热等等。甚至村庄本身的布局也是重要的自然环境要素。村庄也处于社会环境当中,社会环境塑造人的精神,村庄所处的社会环境要素对文化的存续影响极为深远。社会环境是非物质层面的文化背景要素。这些要素有如家族关系、宗族关系和邻里关系等。文化特性借由这些关系,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互动而展现出来。在社会环境中,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传媒技术的发展在人们互动关系中注入了新的要素,这些要素改变了传统社会中人们互动的方式。另外,文化现象“在根本上乃精神现象,文化即人之精神活动之表现或创造”[8]。乡村社会的人口是文化实践活动的承担者,是文化活动的主体。乡村社会精英更是直接的传承和引领着乡村文化的方向。“乡村领袖”在乡村社会活动的动机是“出于提高社会地位、威望,荣耀并向大众负责的考虑,而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9]。乡村文化活动是精英组织和参与之下的活动,精英群体既是重要的文化主体,也是最为重要的背景要素。精英缺失的社会,文化必然走向粗鄙化。

构成乡村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背景要素具有多样性,很难将其一一列举,可以确信,正是“文化背景要素”的改变才进一步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文化的存续和发展主要也是因各种背景要素的变化、增减所带来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口构成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等要素指标对文化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深入。

(三)几个核心概念的内涵及分析基础

在探讨乡村文化建设方面,复兴、振兴和重构等词语使用频率很高,但无论词典还是学术论文中,概念内涵并不清晰,以至于不能据此加以深入的探讨。为了便于讨论,需对这三个词语加以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文化的存续和发展做出假设,从而对城市化背景下的乡村文化发展做出进一步思考。

1.复兴、振兴、重构

复兴,是一个汉语词汇,复,有重复、再一次的意思。兴,兴起、昌盛的意思。复兴指的是事物在衰落甚至消失之后,再次兴盛起来以至创造出事物曾经拥有过的历史地位。对于文化来说,复兴意味着社会变迁过程中,由于各种条件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文化影响力式微,或者渐渐失去影响力的背景之下,通过施加一系列外部影响以及主动采取合适的手段和方法,使传统文化再次兴盛,成为文化主流。文化复兴需要推动力,复兴的过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

振兴,振,振作的意思。振兴是从颓废和萎靡的状态中突然转向积极进取的一种状态。振兴是一种状态的改变,是通过主观努力或者客观环境改变之后,而改变了客观事物的存在状态。李亦园先生根据人类学家林顿(Ralph Linton)和华莱斯(Anthony Wallace)谈了振兴运动将其分成三种不同类型,一为“本土运动”,指某个社会对外来文化的冲击或对自己文化感觉不满时所引起的行动,振兴的方向是以恢复或保持原有文化为目标。二为“综摄运动”,不是恢復或保持固有的文化,而是将固有文化,再加上外来新文化混合在一起。三是“创新运动”,是要创出新的观念和适用于新的环境、新的变迁[10]。总之,振兴即是将处于被忽略、不活跃状态下的事物再次激活,让其发挥该事物原有的影响和功能。

重构,顾名思义,即重新构建,因曾经存在的事物功能已经不再适合形势发展,为了改善事物的功能使其结构更趋合理,而对组成事物原有的要素进行适当的增加和删减,重新调整,建造事物新的结构,以提高事物的适应性。曾经存在过并发生过重大作用的事物,因为赖以存在条件的变化,导致该事物消失,或者该发挥的作用无法实现,为了达到既定的目标,根据形势的变化重新组织适合新形势变化的事物。从文化方面看,当文化所依赖的要素和条件发生变化,使得既有的文化性质发生改变,不再具有曾经文化的形态以及不再能够发挥当初的功能。这种情况下,对文化进行调整和改造,使文化形态发生变化的状况就是一种文化重构。文化重构是在既有的背景要素和条件基础上,顺应着文化发展自然的逻辑,重新构建出符合时代和社会变化特征的新的文化形态。

复兴和振兴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到恢复和兴起的努力之中,但是复兴和振兴的目标是原有的文化形态。而重构虽然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但是,要在一定的背景条件下才能够发挥能动性,是顺应事物变化机理的主观能动性。目标是根据新的条件,建设符合时代特征的新的文化形态。“重构”属于一种自然演进中的构建,是顺应事物发展自然逻辑,因时代发展引起背景要素的变化而形成新的条件基础上的构建。但是重构不是脱离现实的构建,重构的内容中可能恰恰是事物所拥有的某些要素的复兴或振兴。

2.关于文化存续与发展的假设

基于一定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中的人的活动方式体现了特定的文化特性。人赖以生存的基础结构一旦发生变化,那么文化所呈现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必然发生变化,这就是文化变迁。文化复兴亦或文化振兴是将文化恢复到文化变迁前的状态,那么就需要变迁前的基本条件,即环境要素和社会条件。条件如若不具备,则文化的发展便是文化的重构。

从文化复兴角度看,首先要弄清复兴前文化原有的内涵和所具备的特质;其次要了解文化赖以生存的背景要素;再次要弄清文化复兴所要达到的目标。这样考察的结果是,如果复兴文化的内涵与需要实现复兴的目标指向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精神,或者与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相悖,那么,一方面这样的复兴没有意义,另一方面这样的复兴也一定难以实现。特别重要的是文化之所以呈现一种文化形态,是因为其中的文化要素。要素缺失,那么复兴的条件便是再造这些要素,再造要素其实就是培育文化赖以复兴的环境。如果这些必须的要素条件绝对地缺少,不可再得,那么复兴就是一个伪问题。对于一些文化的具体表象,如民俗文化或者宗教文化的仪式再次兴起,也不能简单地界定为复兴,因为看上去外在的再现,内涵中已经有了现代性的要素。

从文化振兴的角度看,文化振兴同样也面临这样的问题。振兴的前提假设是文化所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因为文化背景要素的频繁变更,即处于不稳定状态,人们忽略了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就是说,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只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那么便可以实现文化的重新兴起。当然,如果振兴所要求的文化环境也发生了变化,那么就没有了振兴的基础。正如文化复兴一样,要振兴同样需要再造文化生存所需要的背景要素。

如果复兴和振兴的的基本要素已经难以重新获得,那么,就面临着文化的重构。文化重构并不完全是被动的,主动性表现在,当顺应时代精神的新的文化形态出现时,对其表示积极承认的态度,至少不能采取扼杀的行动。重构是文化传统合理要素振兴和复兴的过程,也是对现代要素吸收、融合的过程。重构的前提必须是充分了解乡村文化的背景要素增减对乡村文化发展的影响,理解当前文化发展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尝试乡村文化的建构和发展。

二、乡村文化背景要素的增分

文化背景要素是一种文化之所以成为该文化,或者说该文化之所以能够按既有形态维续的重要原因。乡村文化扎根于乡村的土地之上。城市化进程使得乡村文化存在和发展所依赖的要素变化状态,更多地显示出减少的趋势。而现代技术又给文化的发展带来新的要素。这种要素的增加和减少,笔者在此称其为“要素增分”。增分,有的出于主观意志的决定,属于有意识的行动;有的属于客观环境变化而引起的,属于被动增分。被动增分中,又可以分为顺应于技术、社会发展自然演进中的要素增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从对乡村文化的影响看,要素减少即“要素拆分”这一过程影响更为深远。当文化要素增分处于自然演进状态时,文化的表现形态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并不影响文化的核心内涵;当文化要素大幅度增分,并处于急剧变化当中时,则文化的发展不能维持原有的状态,由此就面临着在新的背景要素下的重构。

(一)文化背景要素的主动和被动增分

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有社会大变动,有社会大变革。大变动和大变革对文化传统所造成的某种后果依然是文化背景要素增减所带来的。文化背景要素的主动和被动增分对文化传统的内涵意义在于,文化是否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此导致了对待文化发展的态度是振兴、复兴还是重构。

1.社会大变动大变革与背景要素的增分

社会大变动和社会大变革都会出现文化背景要素的增分。社会大变动可以理解为王朝更替和外敌入侵。社会大变革是社会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以及社会管理方式方面的全新改造。

历史地看,中国在数千年的发展中,虽然出现过王朝更迭这样的社会大变动,但是因为农业文明的特点使得乡村文化生长的自然环境没有大的改变,同时以村落为主要存在的社会结构没有发生变化。物的层面的文化背景要素没有发生质的变化,文化存续、发展和创造依然在同样的空间中展开。王朝的更迭中也会增减一些精神层面的文化要素,即带来一些外来文化的价值观念,但是这些并没有影响到文化的整体形貌。即使文化因为社会变动发生了改变,但是,在原有背景要素不变、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实现文化的复兴或者振兴。金观涛提出“社会结构演化的四种模式”时指出旧的社会结构瓦解后,没有前结构可以取代它,社会结构中存在修复机制,那么社会结构的停滞性和周期性崩溃修复同时出现[11]。也就是说文化在既已修复的社会结构中实现振兴和复兴是可能的。

社会大变革时期,无论是物质的文化形态还是制度、精神层面的文化形态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革命动摇了原有的社会结构,打破了以血缘为纽带的传统社会的各种关系,从而使得乡村社会的非物质层面的文化背景要素被拆分。这种拆分发生在农业文明的大背景下,背景要素虽然被打乱、被拆分,但是要素并没有本质变化,依然能够在乡村社会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顺利重组,文化的内涵和外在形态都不会发生本质变化。即使大变革中的各种关系纽带暂时影响式微,但是并没有被彻底消灭,文化的核心价值最终就不可能发生改变。另外重要的是,大变革时代的革命性变化并没有影响到文化所依托的自然环境,即文化的自然背景要素没有发生大变化。应该注意到,大革命的后果是传统的乡村精英被消灭,代之以新兴的乡村精英。由此,文化在传承上便发生了偏差。

发生在农业文明时代的大变革,即使王朝的更迭也很少发生文化背景要素的拆分。社会革命时期虽有强力外部力量介入,打破了传统的社会结构,但是原有文化背景要素依然存在,并没有被彻底拆分,在外部人为的力量退出之后,在既有的文化背景要素中文化会自然地复兴起来。当以人为推动为标志的城市化时代到来时,文化背景要素被人为的主动拆分了,由此打乱了背景要素在拆分后重組的可能性。城市化进程中,村落的逐渐消亡不是自然演进的过程,是主动且迅速推进的过程。而村庄是一个文化的储存器,储存着千年以来的传统,所有的文化活动都是依托村庄而展开的。村庄被拆分,那么传统文化就没有了活动的平台。无论是文化复兴还是振兴都没有了最为坚实的背景要素。

2.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自然增分

前资本主义时期,社会处于慢速发展期,以乡村文化为主体的文化传统也发生着缓慢的变化,这种变化并没有使文化的内涵发生质的改变。随着技术的进步,必然地出现乡村人口往城市迁移,从而出现乡村社会凋敝的现象。这一过程中,无论前资本主义时期,还是资本主义发展时期,文化传统都是在自然过渡中实现自我建构。

从前资本主义时代看,因为技术缓慢的发展,加上文化背景要素几乎没有增减,由此文化传统及文化的核心内容并没有改变。到了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农村人口往城市迁移,城市化率逐渐提高,存在于乡村社会的文化背景要素逐渐减少,因为这一变化是自然演进过程,因而原有的乡村文化除了逐渐减少一些传统要素和增添了一些现代因素,使得文化的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外,其核心内容依然是传统的。如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乡村社会即使实现了现代化,但是依然保持着传统文化没有改变。技术进步的过程和乡村衰落的过程是同步的,因而文化的变迁表现为较大稳定性并很大程度上保持延续性。技术发展过程中,人类社会以乡村为主的生活方式逐步演变成以城市社会生活为主的生活方式。这一转变过程中,文化背景要素在缓慢中自然地拆分和自然地重组,因此整个社会的传统文化并没有因要素拆分而发生本质的改变。

应该注意到,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是文化背景要素改变的重要原因。为了生活的便捷,乡村人口向城市移动,乡村文化背景要素开始了自然拆分的过程,技术进步带来了社会的迅速发展,商品经济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乡村社会在自然演进中出现了文化自然背景要素和社会背景要素的变化过程,自然变化的过程中也会因为技术的变化而增加或删减部分要素,以顺应时代的变化。这个改变表现为要素自然演进中的增删。司马云杰在谈到文化变迁时,将其概括为“文化内容的增加或减少所引起的结构性的变化”。他说:“这些文化特质的增减变化则属于文化变迁现象。因为它们不仅在改变着文化的结构,而且影响着文化体系的全局性、整体性的变化。因此,凡文化内容的增加或减少及其所引起的文化系统结构、模式、风格的变化,我们皆谓之文化变迁。”[12]司马杰所谈到文化内容的“增加”和“减少”指的是文化的外在表现。之所以出现“增加”和“减少”,正是因为文化背景要素的拆分和重组而使得文化的表现形态呈现出变化,由此导致文化的内涵出现了“增”或“减”的状态。但是这种增加和减少引起的文化变迁,并不会带来文化的核心内容的改变,即不会改变该文化之所以成为该文化的本质。也就是说,这一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文化并不需要通过振兴或复兴到曾经的文化存在状态,也不需要为了某种目的专门来重构含有某种内涵的文化,因为自然变迁的过程就是符合文化发展逻辑中重构的过程。

总之,伴随着技术的慢速和快速变化,人类社会发生着低速和加速的态势。当文化所依托的背景要素增减迅速时,新的文化形式与既有的文化传统相比较变化就大。社会在技术自然演进过程中,文化背景要素也是自然拆分过程。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复杂的变化过程,一方面表现出人为的要素拆分,另一方面表现为自然拆分,由此加大了文化振兴和复兴的难度。

(二)中国乡村社会文化背景要素的增分

纵观几千年中国文化的发展过程,笔者立足于文化背景要素增分视角,认为乡村文化的发展可以分为3个阶段,一是1949年以前,这个阶段中国乡村依然是农业占主导地位;二是1949年到20世纪90年代;三是20世纪90年代至今。

1.乡村文化背景要素拆分与文化变迁

在西方近代文化史上,文化变迁是常用的概念,它是指文化发展中由文化渐变到量变所必然引起的文化突變或质变,是结构性全局性整体模式的一种变化。它在不同社会文化科学著作中有着不同的表述和含义,但一般来看,多将其界定为“文化变异”或“文化转变”,是指文化的全局性和深层次的变异和转换。孙本文《社会文化的基础》一书,把文化变迁看作是文化特质和文化模式的变化[13]8。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速度加快,由此导致了乡村文化的式微。一方面,劳动力往城市转移导致农村出现了空壳化,出现了“三留守”现象。另一方面,村庄的衰落更加迅速。这一过程所表现的文化背景要素拆分既有外力拆分,也有自然演进逻辑中的拆分。同时,由于技术的进步,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文化背景要素迅速的增加和删减。

从城市化的角度看,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逐渐挤占乡村社会的自然空间,高新开发区、经济工业园区以及房地产开发等,大批的自然村落被搬迁,被铲平;另一方面农村地区中心村的建设,使得自然村落也在减少。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城市化率(1949年-2013年)统计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城市化率是1792%,随后的变化分别是:1990年是2641%,2000年是3622%,2010年是4995%,到2016年城市化率达到5735%。城市化率表明乡村在衰落。空壳化表明村落的衰落呈加速趋势。这一进程使得构成乡村文化环境重要的两大要素逐渐流逝,这两大要素就是乡村精英出走和村落消亡。改革开放以来,一批批富裕的农民开始迁往城市生活。乡村的空壳化不仅表现村庄的衰落,而且表现为劳动力的流失。农村务农人数逐渐减少,劳动力大量转移,作为重要背景要素的人口发生了质变。

此外,乡村社会文化背景中的自然环境要素和社会环境要素自然演进也发生了变化,加上前所未有的人为的拆分,直接表现为大批自然村庄走向凋敝、衰落,更有数以万计的村落消亡。近些年,在“中心村”建设等背景下,村庄消失的速度进一步加快,据统计“2000年,中国自然村总数为363万个,到2010年锐减为271万个,10年内减少90万个,平均每天消失80至100个村落。中国传统村落在近30多年里迅速消亡”[14]。在村庄改造过程中,村庄原有的自然环境也发生了变化。目前,随着城镇化发展以及很多地区行政村内中心村建设,自然村被重新进行规划,人口集中居住,从而大大改变了原有乡村社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总的来看,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一旦文化背景要素缺失,那么,表面上呈现出的现象便是“文化变迁。文化变迁的过程即是文化整合的过程,文化整合不但同文化自身的形成发展及其文化内部发展环境因素的分化演变相联系,而且同文化的急剧变迁,即在整体上由旧的文化体系向新的文化体系的全局性变化相联系,成为新旧文化体系相互交替变迁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13]8。整合是文化背景要素被打乱后的重组,并不包含背景要素缺失下的重组,因而笔者将其称之为文化背景要素拆分后的重构。

2.文化赖以存续基础的改变

1949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社会结构的改造使得文化所呈现出的表象发生了不同于传统的改变。即便如此,由于文化所依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背景要素没有多大改变,经过一个自然修复的过程,依然能够实现向文化传统的回归。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村文化所依赖的文化非物质层面的背景要素出现增删,即社会环境和技术背景要素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直接表现为维系社会的各种社会关系在悄然改变,由此,乡村文化便只能在新的文化背景要素下进行文化重构。

宏观层面看,农业文明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村落之间的互动、交往方式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土地流转之后形成的种粮大户、养殖大户以及家庭农场,这些承包流转土地的人,有的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有的是外来的投资人。承包人在经营农场时,既雇佣本地农民,也雇佣外来打工的农民。由此,传统乡村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再也不是从前邻里之间的关系,邻里关系表现为身份平等基础上的互助合作。其中起调节作用的不再是乡村社会的伦理和习俗,而是土地流转后再被聘用的农民与承包经营者之间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调节用工被用工之间的手段是法律,核心是权利、责任和义务。虽说乡村社会中也存在着一些经营户,他们是留守人员,但在耕种和收割时也都采取雇工的形式来进行。

中观层面看,城市化导致了人口往城市流动,维系传统家族和宗族关系纽带的重要平台——村庄开始凋敝。在社会改造过程中家族和宗族的关系趋于淡漠,虽说乡村精英试图通过续写家谱的形式来强化家族的凝聚力,但是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使其往往只能在虚拟空间中得以维系。而家族和宗族关系只有在一系列的仪式中才能得以强化和传承。没有“在场”的仪式,传统习俗就没有了实践的空间。由于新的技术条件及空间位置的转换,引发文化环境的变化,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经由仪式和习俗等体现的乡村文化便失去了存续的基础。

微观层面看,传统的家庭构成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表现为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家庭人口减少;另一方面家庭成员之间关系从伦理关系逐渐向法理关系转变。所有这些使得家庭成员之间及社会成员在社会交往中的互动方式都在改变。

此外,现代互联网技术和传媒技术的发展又在人们的互动关系中注入了新的要素。这些要素改变了传统社会中人们的互动方式。随着人口向城市迁移以及人们之间交往方式的变化,与乡村文化相关联的人际关系状态也发生了变化。乡村社会因环境和技术要素的变化,使得传统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结构发生了改变。城市化进程中,因为主要劳动力长期在外地打工,使得家族关系、宗族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观念意识逐渐淡漠,然而技术的发展实现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关系再次集结。

总之,乡村社会文化背景要素在拆分和重组中,乡村文化发展的基础已然改变,新的文化必然是在新的基础上产生,也即是乡村社会文化的重构。从乡村社会发展来看,文化重构是必要且可能的,但是必须遵循一定原则,从而实现重构的目标。

三、乡村社会文化重构的条件与目标

无论承认与否,乡村文化的背景要素已发生了增分,乡村文化内容和形式的改变已经成为事实。现在所要做的是根据文化所依托的背景要素,在原有要素的基礎上,把因城市化、技术发展及人为增分而新出现的要素与环境背景要素加以融合,从而产生既融合传统文化,又有别于传统的现代乡村文化,这个融合的过程便是文化的重构。由于很难给乡村文化重构以准确的定位,不能在文化变迁的动态过程中准确地指出重构文化的具体形态,也很难处理传统乡村文化的意识形态与当前国家体系中的意识形态以及国际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因而文化重构只能是在一定背景之下,遵循一定的原则,顺应时代的发展而自然演进的一个过程。

(一)乡村文化重构的条件

正如上述所言,由于文化背景要素的增加和拆分,要复兴或者振兴乡村文化,就必须要将拆分了的文化背景要素重新找回并再次组织起来,让文化在原有的自然环境要素和社会环境要素中兴起,显然,因要素被拆分属于绝对的缺失,已经难以成为现实可能,且没有必要。应该注意到,文化的核心内容消失了无异于民族的消亡,并且核心内容如果不能够与现代社会发展同步,也是文化的退步,或者文化的堕落。面对环境的变化,文化的重构是必要且可能的。

1.必要性和可能性

先看必要性。文化的影响涉及到个人、社会乃至国家。个人层面,人们在文化中找到精神归属感,也在文化中找到生命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社会层面,文化保持社会的凝聚力,维系着社会和谐和社会秩序;国家层面,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与国之间相区别的标志,也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乡村文化对乡村社会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贺雪峰认为:“乡村建设的重点是文化建设,当前农村问题的根本不在于经济方面而在文化方面,农村的破产是文化的破产。”[15]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文化背景要素的拆分带来了文化传统的变化,乡村社会中人们的心理、行为也因此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乡村社会的秩序和稳定。有学者指出:“代表传统文化的基层乡村社会已经在工业化进程中迅速衰败,无力支撑和承载传统文化的复兴,这极大地威胁着传统文化的生存基础。”[16]当我们观察乡村社会中留守儿童的校园暴力,留守老人因病痛而轻生,乡村基层政权中的村霸现象以及组织涣散、组织能力和号召能力欠缺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便是文化转型中的阵痛。乡村社会传统道德不再能够整合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文化转型带来的影响,同时也表明了乡村文化重构的必要性。

再看可能性。首先,主观上讲,文化的重构关系到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正因为文化引领着社会前进的方向,是乡村社会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因而无论在个体层面、政府层面、乡村自治组织层面还是乡村社会的家族和宗族,都有重建乡村文化的意愿。因此重构的过程并不缺少组织、政策乃至经济层面的支持。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由于转型时期的特定背景, 道德失范、行为无序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明显。……道德建设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它需要重构一种新的伦理文化以规范和引导人们……”[17]客观上看,无论文化的背景要素发生什么样的拆分,文化所拥有的核心价值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重构是原有价值基础上的建设,是借助于既有的文化背景要素之上的重构。重构并不是对原有文化的否定,也不可能做到否定,而是“不同性质和功能的文化,只有经过协调、修正、改铸、整合,使之组成新的文化体系,具有新的内容、形式和性质、功能,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满足人们在各个方面的不断增长的需求”[13]6。事实上,重构是文化适应时代变迁的一种客观自然的演进——即使表面上似乎是主观上的努力。

总之,文化重构是主观需要和客观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因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变化而引起的社会失范和价值迷乱得以逐步矫正,也为解决乡村社会的问题提供了前提条件。重构的过程是重新确定共同体的目标,确定共同体遵守的价值的过程,通过重构来改变共同体的道德规范和精神风貌。

2.稳定乡村环境是重构的前提

文化重构必须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当中才能成为可能。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方面指的是政治层面的稳定状态,另一方面社会变迁的状态相对较为平稳,也即是变迁符合自然演进的逻辑。如果环境本身都不稳定,即文化的背景要素依然在拆分或者重新增删的激烈动荡中,很难想象在动态或者在动荡过程中能够完成文化的重新建构。

首先,政治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前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文化生长并沉淀的基础。社会不稳定,文化的背景要素就处于不确定当中。目前来看,乡村社会的政治稳定是基层政权的合法性问题,由于权力的“灰色化”和村霸治村现象,使得政治权力的运行处于不规范甚至违法的状态。这种状态使得乡村社会存在严重的官民对立情绪。“中心村建设”以及农村的拆迁更是加剧了这种对立。由此看来,表面“稳定”的背后潜抑着巨大的不稳定因素。正是政治的不确定性给文化发展和建设带来不确定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会转型还没有终止,在乡村社会,首先要做的是乡村政治权力的获取和使用的合法性,也就是要让《村委会组织法》落到实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

其次,文化建设需要在平稳的社会转型状态中进行。文化重构之所以要求社会变迁的稳定,是因为文化的相对稳定性,如果文化赖以生存的背景要素处于急剧变动中,那么就不可能形成稳定的文化,又因为文化是一种习俗的沉淀,如果没有沉淀,甚至难以形成文化本身。当前以经济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这样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加上了人为的主观变量,主观变量在经济层面带来了繁荣和发展,看不见的部分便是社会自我修复的可能性,由此形成不稳定感导致人们心理焦虑和精神紧张。社会变迁是技术进步带来社会的加速发展,人为因素造成的动荡必然放大变迁中的问题,主观盲目推动经济的发展势必打断社会自然演进的进程,这就需要在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建设方面协调推进。

最后,乡村文化建设需要乡村社会结构的稳定以及乡村经济发展的稳定性。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在于乡村社会人口结构合理化,乡村精英的回归并且对乡村社会具有认同感。乡村社会关系是乡村文化之所以具有乡村特点的核心要素,稳定的家庭关系、家族和宗族关系是乡村文化存续和发展的条件。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之所以影响文化重构,是因为如果没有经济发展,很难保持乡村精英乃至乡村人口稳定性。有学者将农村发展困境概括为“环境恶化、荒芜化、空心化、文化断层化”,农村逐渐丢掉了原来的“魂”[18]。显然,没有良好的乡村社会环境,就没有文化重构的条件。

之所以强调政治稳定、转型平稳和社会结构与经济的稳定发展,是因为文化的发展需要有一个积淀的过程,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得文化的积淀成为可能,文化传统中的合理要素也能在自然选择中得以复兴或者振兴并保存下来。

(二)乡村文化重构的原则和目标

乡村文化重构的目的在于使文化的发展与现代社会的发展相协调。由于不同乡村文化的背景要素不尽相同,那么重构文化结果所呈现的表象必然是多元的。又因重构是基于文化传统之上的重构,文化核心内涵并没有发生改变。我们虽然无法确定乡村文化重构后的具体表象,但是可以明确文化重构的原则和重构的目标。在一定的目标原则规定下的重构是现代和传统的融合,是传承也是建设。

1.乡村文化重构的原则

第一,文化重构既不能偏离文化传统,又要有有容乃大的包容精神,这是一条重要原则。文化重构并不否定文化傳统的某些内容在重构中复兴或振兴,本文只是将其放在文化顺应时代精神的视角来谈重构,所以不偏离文化传统是文化重构的题中之义,但是文化传统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排他性,由此,在乡村文化的重构过程中必然触动传统,所以必须要有包容精神。包容精神不仅是针对文化构建的主体而言,也是对文化的承担者而言。文化重构中必然涉及文化的世界性,要突出人的权利和人的价值,这也是文化的现代性。当新的文化要素被引入,与既有的文化系统融入时,文化的建设者和承担者都要有一种包容精神。

第二,乡村文化重构必须是在法治基础上的重构。重构一词反映的是文化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但主观能动性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然会干预到文化建构的自然进程,所以在文化重构过程中必须要引入法治。与其说法治背景下的文化重构干预了文化的建设,不如说法治是为了保证文化系统之外的力量不能干预文化建构的自然进程。就是说重构的过程并不是主动的干预文化发展自然的逻辑进程,而是对那些人为阻断文化发展规律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当然,文化中的糟粕因为文化发展的惯性在自然演进中会影响到社会的公平公正,对此也要在法治的框架下予以纠偏。

第三,乡村文化重构需要坚持文化的适应性原则。有学者用“脱域化”的概念来探讨乡村文化的“内生演变”还是“外部植入”问题,认为现阶段乡村文化脱域化现象较为普遍,即在对乡村文化保护传承、开发利用中脱离了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环境 (文化空间),或者在对乡土文化的外来植入中忽略了乡村社会原有的文化环境,以至于文化意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5]96。就是说,外来植入乡村的文化不仅受到主观观念的影响,也受到乡村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影响,另外,内生演变的乡村文化有可能是低俗和粗鄙的,这些都要求适应性和合法性等必须保持着一定的平衡。

总之,乡村文化重构要体现出以人文本的精神。乡村世界属于乡村居民的精神皈依,不仅要有自然环境的美好,更要有生活于其中的精神愉悦。建设美好环境和精神愉悦是相辅相成的,就是说没有精神的愉悦就缺乏建设乡村环境的意愿。但是破除小农经济背景下漠视权力的意识,确立社会化大生产观念、生态观念、法治观念以及培养移风易俗的习惯和新的生活方式等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2.乡村文化重构的目标

简单地说,重构乡村文化是为了建立和谐、稳定、幸福的乡村社会。重构结果既保持乡村文化传统的核心内容,又符合现代文化的精神,在重构中实现文化传承和创新,同时重建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通过重建文化缓解因城市化进程而伴生的乡村社会问题。另外,实现乡村文化重构目标的过程是以乡村文化背景要素的增分为前提的,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谈文化建设的目标是荒唐的。

关于乡村文化重构的目标。首先,大的方面看,乡村文化乃至中国文化的发展一方面以民族性为本,另一方面又不能与世界性相悖。或者说文化的发展就是民族性和世界性相互吸收和融合的过程。中国文化的世界性即是世界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组成部分重构的结果能够与世界的主流文化价值形成良性的互动。小的方面看,乡村文化的构建要与城市文化形成良性互动,在互动中既有核心价值的统一,又有具体表现形式的差异。其次,重构乡村文化目的是吸收传统和现代文化中的积极因素,而不是否定文化传统,是另一个层面延续文化传统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发展中文化发展逻辑的必然结果,是排除消费文化、大众文化的消极因素,也是吸收伦理关系中的积极因素的过程。再次,重构乡村文化是让乡村社会有一个适合乡村居民生活的社会环境,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这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重构的结果是激发农民自尊和自信,由此阻止乡村文化的进一步衰败,并在此基础上塑造既具有内在活力,又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乡村文化。

从重构乡村文化的路径选择看,第一,要依靠乡村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这些自觉行动也需要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以充分地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同时也需要地方文化部门以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其中,加以规范和引导,要立足于文化背景要素增分的具体情况,培养适合乡村社会文化生长的环境,就是说重构乡村文化必须要依托乡村社会自身的条件。

第二,围绕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组织乡村社会资源,重构乡村传统社会关系。这些核心内容是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在城市化进程中以家族、宗族为标志的乡村社会关系逐渐弱化,甚至趋于解体。当前乡村社会发展所依赖的各种要素仍处于动态当中,所以维系和强化传统的社会关系必须依赖现代技术手段,如电话、手机、QQ群、微信群等通讯工具。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可以在虚拟空间中实现对影响文化发展的要素进行整合,从而使得文化的重构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平台支撑。

第三,利用乡村精英重新建构民俗文化和引进现代文化是乡村文化重构的重要路径。乡村精英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他们用传统中的仪式来承载并诠释文化的内涵,由此乡村文化得以呈现。当他们离开乡土社会时,传统文化便出现了关键性的“要素短缺”,精英的回归带来了新的意识,则又增加了乡村社会的文化背景要素,围绕着精英而进行的文化重构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总之,我们要认识到传统文化依赖的要素已经被拆分的事实,根据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空间结构发生位移的状况,对那些因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已经被打乱的基本要素进行评估,由此在文化重构中提供法律、道义和价值观上的支持。文化建设不能脱离社会存在,否则既不能构建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也不能让文化建构保持相对的稳定性。总的来说,适应世界的潮流、适应乡村社会、适合乡村居民生活习惯以及带给乡村社会稳定和谐的文化形式,也就实现了乡村文化重构的目标。而乡村文化重构的路径正是通向这一目标的基础,当然,路径选择的有效性和现实性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地修正。

四、结语

乡村文化建设的过程就是发展乡村文化的过程,也是乡村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相互促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重构也是发展,更是一种人类生活的情趣和目标。乡村文化的重构不过是当前 “文化治理”话语中一个更为目标化、具体化的行为。当然,“任何一种文化都不可避免地要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对其判断的差异和其文化影响也必然引起短时间的文化讨论和争辩”[19]。乡村文化重构是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既需要社会工作者在理论上加深探讨,也需要乡村生活群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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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eory of the Reconstruction of Rural Social Culture

WANG Yun fei

(School of Sociology and Political Science, 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601,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ese society marked by urbanization, rural culture is naturally faced with the problem of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rural culture depend on the natural and social environment of rural society. Natural environment and social environment belong to “cultural background elements”. The present paper defined the change of cultural background elements as “elements enhancement”. When the increment of cultural elements is in the natural evolution state, the expression form of culture will change correspondingly, but it does not affect the core connotation of culture. When the cultural elements increase significantly and are in the midst of drastic changes,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e cannot maintain its original state, so it is faced with the reconstruction under the new background elements. The reconstruction of rural culture is necessary and possible, but certain principles must be followed.

Key words:

Rural culture; cultural background elements; re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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