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书画部 | 王中旭
在现代学术语境里,中国古代绘画通常被划分为人物、山水、花鸟三大科,此分科确立了中国绘画史叙述的基本模式,对我们从整体上理解中国绘画的演进多有裨益,但同时不得不承认,此粗简分科亦有遮蔽绘画史丰富性、生动性之嫌疑。从现存画史文献来看,中国古代绘画门类的成熟是在宋元,如北宋刘道醇《圣朝名画评》将其分为人物、山水林木、畜兽、花木翎毛、鬼神、屋木六门,徽宗宫廷编纂的《宣和画谱》将其分为道释、人物、宫室、番族、龙鱼、山水、畜兽、花鸟、墨竹、蔬果十门,元邓椿《画继》将其分为仙佛鬼神、人物传写、山水林石、花竹翎毛、畜兽虫鱼、屋木舟车、蔬果药草、小景杂画八门,均积极展现了当时绘画的专业化和多样化。对中国古代绘画单独门类的研究,是推动绘画研究深入发展的有效途径。宋元画史文献中经常提到花木或者花竹画的概念,并且多与翎毛组合。与西方的静物画相比,中国古代花木(花竹)画承载了更为丰富、生动的意涵,除题材更为多样外,还被赋予了人的情感、品格和观念,以及各种实际功能(如祝贺科举成功、寿诞等)和吉祥寓意。笔者认为,唐宋元时期花木画的概念得到确立并成熟,基本囊括了后世花木画指涉的范围,是花木画发展最为关键的时期。本文拟对唐宋元时期的花木画进行系统地梳理和研究,并借此明确中国古代花木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花之本义有两层:植物的繁殖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