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网约服务催生了“平台+个人”的全新平台型用工模式。网约工通过网络平台接受任务,薪酬以“计件+提成”计算,工作自由弹性,但没有一“纸”傍身,缺乏劳动保障。现实中,有关“网约工”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日渐突出。

2016年5月起,小宫开始从事外卖派送工作,他与所在的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年8月,小宫在送餐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2017年2月,他向浙江省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与公司自2016年5月起存在劳动关系。因诉求被仲裁委驳回,2017年4月小宫又向舟山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的负责人车某代表公司通过面试录用小宫,向其发放印有“XX外卖”字样的服装和员工手册,并提供了电动车用于外卖派送。小宫工作时统一着装,每天上午9点半到站点参加晨会,10点开始接单,晚上9点下班,如遇值班晚上12点下班。工资按件计算,每单5元,如没有及时送达将被扣钱。从车某的银行账户明细显示,2016年6月至9月的每月中旬,车某向小宫等人转账前,公司均会向车某银行账户转入一笔款项。小宫送餐用的电动车是公司提供的,且小宫是在送餐时遇交通事故受伤。
法院认为,小宫由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招用,按照某品牌外卖工作标准开展配送服务,工作中接受公司管理,遵守公司的考勤管理等制度,公司按月向小宫支付报酬。据此,最终法院确认了小宫与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