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莹,蔡冬华,彭 玲,王 灿,湛 欢,杜 颖,闫春晓,黄 超,周良荣
(1.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管理系,湖南 长沙 410208;2.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务处,湖南 长沙 410008)
卫生总费用(Total Expenditure on Health,TEH)是以货币形式作为综合计量手段,全面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指1年)全社会用于医疗卫生服务所消耗的资金总额[1]。本研究对2016年湖南省卫生总费用的筹资及分配情况进行核算,以了解卫生费用的结构及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所需数据来源于《2016年湖南省卫生财务年报》《湖南省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湖南省统计年鉴2017》[3]、湖南省财政决算资料、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资料以及湖南省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残联及慈善总会等部门的统计数据。研究采用国内通用的筹资来源法与机构流向法。
2016年末,湖南省常住人口为6822.02万人;全省地区生产总值31,551.37 亿元,比上年增长8.62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15元,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84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30元,增长8.5%;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2∶1。
2.2.1 卫生总费用总量充足
2016年,湖南省来源法和机构法卫生总费用测算结果分别为1924.47亿元和2043.34 亿元,占GDP的比重分别为6.10%和6.79%。来源法测算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接近6.23%的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表2。

表1 2016年湖南省来源法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

表2 2016年湖南省机构法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