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奖项超过作家总数了

2019-07-13 05:13:05阮直
杂文月刊 2019年7期

阮直

日前《中华读书报》报道:首届吕梁市文学季今年5月举行,活动设有的奖项是大奖套着小奖,有“某某文学奖”“某名人文学奖”,其“某某文学奖”又下设“年度作家奖”“年度小说奖”“年度非虚构奖”“年度诗歌奖”“年度某某作家奖”。

目前地市一级地方政府介入,企业支持、省文联、作协指导,地方文联举办的文学评奖活动已经铺天盖地,再加上县一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地方文学奖项,几乎已经找不到一个没获过奖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了,一些评奖的奖项甚至超过参评作家的总数。如果诺贝尔文学奖也如此设法,不知道“诺奖”的含金量还能不能“足赤”了。

中央巡视组对文化部进行专项巡视的时候,就明确指出:“文艺评奖存在过多、过滥和暗箱操作、利益交换等问题。”四年过去,文艺评奖多而滥的乱象不仅没能制止,反而更甚。

有些作家获奖的次数比作品的数量还多。比如出书3部,获得的各种奖项一定大于3次。这样的作家也许读者知道他们名字,但就是不知道他们的作品。有一部体育励志的电影都没有公映过,居然连夺四项某“电影节”大奖。

这有点儿像卡拉OK了,关起门来你唱给我听、我唱给你听,屋里即使吵翻了天,外面也不知道里面在唱什么。我们的一些文学大奖就像唱卡拉OK,如今连包厢里的人都不关心包厢里的“别人”唱得好不好了,关注的只是下一首是不是该轮到自己了。

目前的文学奖项既多且滥,颁奖大会的开支比支付作品的奖金多,还有些奖项评出的作品没人买账,颁奖大会却得到了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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