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现状分析

2019-07-24 10:33王雨薇
智富时代 2019年6期
关键词:全面二孩

王雨薇

【摘 要】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基金平衡与否直接关系到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背景下,对我国生育保险参保现状、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我国生育保险基金存在调剂能力差、运行效率低、筹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促进生育保险基金健康持续运行以及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全面二孩

一、引言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此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调整人口发展战略,并于2016年1月起正式实施,自此我国进入“二孩时代”。为了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战略目标的变化,社会保险的相关配套政策也需跟进。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而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中断经济来源的女职工提供现金补偿、物质帮助和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基金是生育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基金平衡与否直接关系到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了解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现状,积极探究解决基金平衡问题,对于促进生育保险基金的健康持续发展、推进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生育保险参保现状

随着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的扩大,参保人数和享受待遇人次逐年增长。截至2017年年末,我国参加生育保险的总人数为19300.2万人,但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相比,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较少。2011年《社会保险法》明确将职工未就业配偶和农民工纳入适用范围中,很大程度上扩大了生育保险的受益者数量,享受待遇人次在2011年—2013年出现了增长高峰。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正式执行,二孩时代堆积的生育势能得到释放,短期内生育人数大幅增加,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新出生人口1867万,其中45%来自二孩家庭,同比多生131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次再次迎来增长高峰。

三、我国生育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

我国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但目前看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甚至远超当年基金收入。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数据显示,2010年—2015年,生育保险基金年收入与支出均呈上升趋势,且收入均大于支出,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断走高。截至2015年,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达到684.4亿元。

2016年以来,全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承受了较大压力,生育保险基金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生育保险基金当期结余率由2015年的18%下降至2017年的-15.7%,累计结余也从684.4亿元减少至564.5亿元。从征收角度看,为给企业减负,国家降低生育保险基金费率。从支出角度看,二孩政策放开、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政策性因素带来基金支出的大幅增加。短期来看,由于生育保险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生育保险基金可缓解当期支付压力,基金保持平衡较为乐观。但从长期来看,2012—2017年,全国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年增长速度均大于基金收入的年增长速度,在国家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和全面放开二胎的背景下,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势必减少,而享受生育保险需求大大增加,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的局面将发生改变。

四、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存在的问题

1.基金调剂能力差。2016年,全国有13个省的当年生育保险基金出现赤字,如天津、河北、重庆等地,而广东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较多,可以反映出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调剂能力差。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保险统筹层次较低,目前仍停留在县市级,调剂范围较小,起不到互助互济,均衡负担的作用,难以实现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

2.基金运行效率低。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过多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低下,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尚未明确、界限不清。生育保险的一项重要待遇给付是生育医疗费用,现实中有不少医疗费用既属于生育医疗费用,也属于一般疾病医疗费用,这不仅给社保经办带来一定困难,还导致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低下。

3.基金筹资渠道单一。从目前来看,我国各地生育保险基金都存在一定结余,但随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实行,生育保险基金的负担势必会加重。若要维持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只能按照当前的模式筹集生育保险基金,提高用人单位的缴费率,这将使企业不堪重负,从而影响生育保险基金的健康平稳运行。

五、建议

1.提高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应逐步将生育保险现行的县市级统筹提升到省级统筹,统筹层次的提升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的调剂能力,降低基金运行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基金的统一运营和管理,从而保证基金安全。

2.重点解决基金平衡问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主要依靠三个方面,即收钱的“筹资”方面、出钱的“支付”方面以及管钱的“管理”方面,其中,筹资与支付间的平衡就是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可持续性发展的生命。因此,今后生育保險与医疗保险在整合中需要对基金收支进行精细测算,基金平衡问题需要重点解决。

3.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生育保险基金存在失衡风险,而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障范围,政府是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因此,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的筹资中,政府也应该承担一定的筹资责任,防止制度合并导致企业医疗保险缴费率提高,减小“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对女性就业产生的消极影响。对雇佣女性劳动力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对之前未参加生育保险,合并后医疗保险缴费率上升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

【参考文献】

[1] 万彬, 占伊扬. 基于DRG思路的生育保险费用管理实践与探索[J]. 中国卫生经济, 2018(5).

[2] 詹长春, 李娅雯, 路洲臣. 全面二孩政策下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整合中的基金平衡机制研究[J]. 经济经纬, 2018.

[3] 广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模式现状分析[J]. 现代预防医学, 2012, 39(9):2189-2191.

[4] 谢岚, 王惠文, 徐小红, et al. 生育保险基金医疗费用支付政策调整空间研究:以北京为例[J]. 中国卫生经济, 2012, 31(4):19-21.

[5] 李芳凡, 杨超柏. 试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合并[J]. 卫生经济研究, 2017(5):50-53.

[6] 覃成菊, 张一名.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演变与政府责任[J]. 中国软科学, 2011(8).

猜你喜欢
全面二孩
“全面二孩”政策下家庭生育成本与收益分析
“全面二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如何应对
二孩时代,人口生态重建的理性思考
“全面二孩”还缺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