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394例水中尸体案例分析

2019-07-24 10:33严莘茹
智富时代 2019年6期
关键词:弃婴

严莘茹

【摘 要】目的:分析394例水中尸体案例,探讨水中尸体的特点。方法:收集拉萨市2004年-2018年394例水中尸体资料,按照死者年龄、案发季节、案件性质、死亡原因及致死方式等项目分类进行统计分析。结果:394例水中尸体案例中以18-40岁年龄段发生率最高,气温较高的季节发生水中尸体案例较多,近年来水中尸体中意外死亡和弃婴案例逐年增高,应引起重视。结论:水中尸体的数量与人口数量呈正相关。发案季节与发案原因对案件的定性和侦破起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同类案件的处置可以有效减少水中尸体的发生。

【关键词】水中尸体;意外溺死;弃婴;死因分析

本文收集拉萨市2004年-2018年394例水中尸体案件,从死者年龄、案发季节、案件性质、死亡原因及致死方式等方面,分析拉萨市水中尸体案件的特点,为水中尸体案件的侦破和处置提供帮助。

1.案例资料

2004年-2018年394例水中尸体资料(拉萨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提供),所录信息依照卷宗所载,来源可靠。

1.1死者年龄分布

394例水中尸体年龄分布范围从新生儿至66岁以上(年龄组按婴幼儿、儿童、青少年、青壮年、中年及老年划分),以18-40(青壮年)年龄段最多, 7-17(青少年)年龄段次之。

1.2案发季节

本组案例中,案发时间在春季和夏季的分别有115例和123例;秋季和冬季分别有95例和61例。

1.3案件性质

394例水中尸体案件中,18例属于凶杀案件,百分比为4.57%;59例属于自杀案件,百分比为14.97%;235例属于意外死亡案,百分比为59.64%;43例属于弃婴案件,百分比为10.92%;19例属于水葬案件,百分比为4.82%;还有20例排除暴力他杀的其他案件,所占百分比为5.08%。

1.4死亡原因及致死方式

394例水中尸体中,18例凶杀案件(4.57%)中,包括杀人后抛尸入水4例(1.02%),将受害者弄晕后推入水中或者直接推入水中14例(3.55%);59例自杀案件(14.97%)中,捂住口鼻或者捆绑重物自杀为46例(11.68%),用刀切割手腕、颈部及头面部等因未达到自杀目的而自溺的为13例(3.30%);235例意外死亡案件(59.64%)中,车祸后车带人入水的有13例(3.30%),失足后意外溺死的有113例(28.69%),喝醉酒后意外溺死的有11例(2.80%),河中洗澡游泳漂流時溺死的有85例(21.56%),因癫痫等疾病发作意外溺死的有5例(1.26%),其他情况意外溺死的有8例(2.03%);43例弃婴案件(10.92%)中,人流或引产后丢弃婴儿有29例(7.36%),因新生儿死亡而丢弃婴儿的有9例(2.28%),因新生儿先天畸形而丢弃婴儿的有5例(1.28%);19例水葬案件(4.82%)中,全尸水葬的有7例(1.78%),尸体肢解后水葬的有12例(3.04%);20例其他性质水中尸体(5.08%)主要表现为尸表检验中未见明显他杀痕迹或暴力性质的排除暴力性致死原因[1]。

2.讨论

拉萨市水中尸体在2004年-2018年平均发生率为26.27起,15年间每年水中尸体发生率与平均发生率基本持平。水中尸体以意外死亡最多见;被害人以青壮年居多,该年龄段因失足后意外和游泳意外为最常见;水中尸体凶杀案件中致死方式多单一,杀人后抛尸入水、将受害者弄晕后推入水中或直接推入水中所致溺死为主要死因;夏季游泳意外引发的溺死案件尤应引起相关部门关注。

2.1发案原因与案发季节的关系以及应对措施

本文394例水中尸体多发生在春季和夏季,这可能与春夏季天气暖和,人们户外活动较多、人际接触频繁有关。其中意外溺死案与案发季节具有关联性:235例意外死亡案中64例发生在春季,104例发生在夏季,43例发生在秋季,剩余24例发生在冬季,表明春季与夏季是水中尸体案件的高发期,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而其他原因引起的案件与案发季节则无明显关联性[2]。针对此种情况,建议在气温较高季节在落水高发区树立警示牌,加强安全巡逻,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此降低意外落水可能性。

2.2发案原因与被害人年龄的关系

拉萨市15年间水中尸体案例以18-40年龄段居多,7-17岁次之。这可能与该年龄阶段人口总数最多有关,也与他们作为社会活动主体,频繁社会接触或刚踏入社会,未能与社会完全融合,与社会之间摩擦较多有关。针对此种情况,建议学校和各用人单位加强人员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以此减少轻生事件的发生。

意外死亡是水中尸体的主要发案原因,占59.64%。在意外死亡的235例案件中,失足后意外和游泳洗澡时意外居多,年龄分布在7-66岁以上年龄段范围内,其中以18-40年龄段居多。可能与该年龄阶段人的生活习惯及生活中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有关,导致此类案件的频发。游泳洗澡意外溺死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应引起社会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广泛关注。

拉萨市近15年间的水中尸体中弃婴(<1岁)案件的发案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尤以女性人流或引产后丢弃婴儿为重,占该类发生率的10.92%,分析与青少年女性避孕知识缺乏、未婚先孕有关。针对此种情况,建议各高校及家长加强未成年女性性教育知识的普及。

同时,近15年间的水中尸体中有19例水葬的案例,以1-17岁年龄段为主,尤其以新生儿死亡后水葬常见。这与西藏自治区的民族宗教习俗有关,水葬主要为居住在江河边的藏民所实行。其中水葬有两种主要的形式,一种是整尸抛入江河中,另一种是尸体用斧头按关节从上到下肢解后抛入水中 [3]。

综上所诉,水中尸体案件的不断增加,需要结合水中尸体案件的特点加强防范。除了做好相关警示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方案,完善相应的救援措施外,加强老百姓安全知识和女性性教育知识的普及也应得到重视,要综合处置才能有效减少水中尸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赵子琴.法医病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316-332.

[2]曹喆,马世明,朱宝利.溺死的法医学鉴定[J].刑事技术,2013(4):12-15.

猜你喜欢
弃婴
拯救溺婴
清单
弃婴岛的现实困境与法理分析
舆情观点
弃婴岛存废
弃婴岛的良性运行与儿童权利保障
——由厦门弃婴岛关停引发的思考
不妨给“婴儿安全岛”一点完善的时间
“弃婴安全岛”为何被“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