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9-07-24 10:33吕晶
智富时代 2019年6期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问题

吕晶

【摘 要】为促进我国三支柱体系发展,充分发挥职业年金补充养老的重要作用,扩大第二支柱覆盖范围,本文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职业年金存在空账风险,在转移接续上缺乏具体实施细则,税收优惠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在做实职业年金账户、完善制度设计、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力度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问题

职业年金,是指在基本养老保险外实施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强制实施的保险制度。建立职业年金有利于建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经过三年多发展,我国职业年金发展迅速,截至2017年底,职业年金参保人数超过3650万人,每年实账缴费金额超过150亿元,积累基金4500亿元。

职业年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职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组成【1】。

一、职业年金主要特点

(一)具有福利功能。职业年金为退休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的一项福利制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有工资水平不下降,有两份保障,一份基本养老保险,一份职业年金。

(二)具有强制功能。职业年金是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强制实施的,对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现全覆盖。

(三)具有激励功能。職业年金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工作时间长短、业绩大小等指标挂钩,具有较强的激励功能。

二、职业年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年金部分虚拟记账,不利于基金账户积累

职业年金基金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缴费采用的是“虚拟记账”。这样就使单位账户存在“空账”风险,等到退休时再做实账户。“虚拟记账”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在职人员的90%,大约3400万人。

单位缴费采取虚拟记账,实际上是将当期财政压力向后推【2】。对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采取“虚拟记账”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发展。同时不利于职业年金关系的转移接续,退休前一次性把账户做实也容易导致财政支付压力过大。由于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采取虚拟记账,并没有实账的资金积累,因此,基金规模也会受到很大影响,也会使投资收益受到很大损失,进而会使参加职业年金的人员退休收入减少。

职业年金实行“半虚半实”政策是受到财政供款能力有限才被迫实施的。“虚拟记账”还是“实缴”,其实是把财政负担留在现在还是以后的问题。

美国401(K)计划实行实账投资运营,年均收益率超过10%,2015年底资产余额46500亿美元,超过GDP的四分之一。我国社保基金2001年建立,到2015年累计投资收益也已经超过累计进入资金,年均收益率达8.8%。这些都是“实账积累”投资运营的好处,也成为“虚拟记账”白白丢掉的收益。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采取“虚拟记账”形式。到了2000年,空账规模达到几千亿,2007年甚至突破万亿,2015年虚拟记账额增加7000亿,做实规模缩小2000亿,还是造成空账规模再扩1万亿,因此虚拟记账面临巨大的风险。

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缓,财政收入平稳,有些人认为如果采取实账方式,会增加财政负担,这种观点就是忽视了实账带来的巨大投资收益。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资金,本来这些资金可以扩大基金规模,增加财政收入和职工退休后的收入,但是却因为虚拟记账,导致了资金白白流失。因此,应该将职业年金虚拟记账改为实账积累,逐渐做实账户。

(二)职业年金计算方法、转移接续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

《职业年金办法》中没有对职业年金的计算方法做出具体的说明,对老人、中人、新人关系处理上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职工对退休后的年金待遇不是很明确。在转移接续上只对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转移做出了规定,对于从企业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怎么接续和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没有规定;对于领取方式,规定退休后可以领取,出国定居可以领取,在职期间死亡可以继承,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职业年金没有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职业年金在很多国家都已经成为了职工退休收入的主要来源,职业年金发展离不开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税收优惠是职业年金发展的推动力。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相关政策和基本框架,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比较困难,效果不是很明显,没有起到应有的的动力作用【3】。在职业年金方案中并没有对具体的税收政策进行规定,相关税收政策主要还是依据人社部《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通知规定主要在单位和个人缴费和基金投资环节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对于待遇领取环节没有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三、对策建议

(一)做实职业年金账户

对职业年金做实账户设置一定的过渡期,逐步做实。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统一做实,实行真正统一的基金积累模式。

这样既能够消除以后财政面临的风险,又可以增加基金投资收益,提高退休后职工工资,把职业年金做大做强,有利于职业年金实现长远稳定发展。

(二)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在职业年金计算方法和转移接续方面,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针对老人、中人、新人的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使退休后的职工能够真正享受到职业年金带来的收益,增加职工参加积极性,完善职业年金制度设计,完善转移接续办法,打通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通道,使职工转移接续上没有后顾之忧,增强职业年金实施效果。

(三)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力度

税收优惠的缴费基数进一步明确和扩大,确保税收优惠的缴费基数与实际的缴费基数保持一致,使职工个人和单位的全部缴费都能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4】为了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国家应继续加大在职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力度,发挥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作用,鼓励职工积极参加职业年金缴纳,各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样化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个人参加的积极性,如2018年2月实行的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在子女教育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继续教育支出提出了具体的扣除政策,减轻了职工的负担。政府在推动职业年金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税收优惠力度方面。实施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加快促进养老金基金的积累【5】。

我国要积极促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发展,提高职业年金覆盖率,充分发挥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作用,促进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早日实现十九大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进一步完善职业年金制度有助增强职工的幸福感、责任感、使命感,增进广大职工养老福祉。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

[2]张盈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程、发展与制度评价[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36-45.

[3]于维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4):160.

[4]龙玉其、刘萤.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回顾、评析与展望[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1):1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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