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婚礼与先秦婚礼的相似性

2019-07-24 10:33董梦凡刘羽婧李玥轩
智富时代 2019年6期

董梦凡 刘羽婧 李玥轩

【摘 要】本文以寻找蒙古族婚礼中蕴含的先秦文化因素为目的,通过将鄂尔多斯婚礼与先秦婚礼做比较,得出蒙古族婚礼在婚礼开始时间,婚礼中的礼物,婚礼中的流程,婚礼的特殊参与人四个方面与先秦婚礼有相似之处,对理解中国古代婚礼的演变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士昏礼;鄂尔多斯婚礼;先秦婚礼文化

蒙古族婚礼在草原上进行,很多程序与先秦婚礼文献《仪礼·昏礼》的“六礼告成”有惊人相似的一面。鄂尔多斯婚礼是蒙古族婚礼中最具特色的隆重礼仪,凝聚了蒙古族礼仪风俗的精华。因此,本文以鄂尔多斯婚礼为例,将其中的部分与先秦婚礼的相似之处摘捡出来并对其进行分析,以期给其他相关研究者提供材料,方便进一步的考证与探究。

一、鄂尔多斯婚礼与先秦婚礼流程简述

(一)鄂尔多斯婚礼流程概述

鄂尔多斯婚礼流程包括八大步骤,即乘马娶亲、闭门迎婿、献羊祝酒、求名问庚、女家晚宴、新娘上马、迎新拜灶、放夜送客,其中求名问庚环节又分为三大块,在此就不一一详述了。这一系列的流程大多要持续三天两夜,即从第一天下午时分男方正厅迎宾摆宴开始,到第三天上午男方门前的摆宴回礼结束,期间宾客尽欢,使得结婚看起来不仅是新娘和新郎的事,还似乎是草原上值得庆祝,值得人人欢呼的一件大事,而事实上草原上的人们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婚礼被知晓是有方法的,除了传统的邀请外,五彩旗也是重要的标志,即蒙古包前的高杆细绳间所挂的五面彩旗,颜色为红、黄、蓝、白、绿,每面旗子上都绣有以骏马为主的五雄图案。谁家的五彩旗全部更新了,就表示这家的毡包里将驮进一个漂亮的新娘。新郎一般以枣骝公马为坐骑迎娶新娘,并需要送上精心准备的礼品以示诚意。而除却两位新人外,祝颂人也是鄂尔多斯婚礼中瞩目的存在。

(二)先秦婚礼流程概述

宏观上看,婚礼的主要流程可以分为“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赠与聘礼、迎亲娶嫁”这四个部分。具体仪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种(加上正婚礼时的亲迎,即所谓的“六礼”),后代又逐渐演变出催妆、送妆、铺房等仪节。在古代封建社会,婚姻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婚前礼的一切仪节,包括从择偶至筹备正式婚礼的一系列环节,几乎都由父母双方的家长包办,真正婚姻的当事人反而被排除在外。又因为男子的社会地位比女子尊贵,因此,求婚也多以男方为主动。男方家长想为儿子娶亲,先请媒使向女家提亲(称“下达”),如果女家接受了这门亲事,就开始进行纳采、问名等一系列仪节。

据《仪礼·士婚礼》记载:周代婚礼要经过六个仪节——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和亲迎,其中的前五个仪节属于婚前礼仪。在这些仪节中,往往能看到雁被作为礼品赠送的影子。在娶亲过程中以黑色为吉色,衣服车帷尽显此道。主要娶亲往往于黄昏开始,晚上即结束,持续时间不过一天。

二、蒙古族婚礼与先秦婚礼相似项比较

(一)婚礼开始时间

鄂尔多斯婚礼的开宴常定于下午申时,而经过宾客向新郎新娘父母递送礼品,开宴前的请宾礼节,婚宴上的敬茶献酒,寒暄吃饭,在开始乘马向女方家进发时已是夕阳西下,黄昏时分。当然这个时间点并非偶然,而是鄂尔多斯婚礼习俗故意为之。在男方经过一系列曲折求婚之路,即之前所说的闭门迎婿,三次求庚问名,女家晚宴,带着新娘回家后,婚礼的第二个高潮,迎新拜灶也是在黄昏时开始。这一切不管在书中还是在“鄂尔多斯婚礼”舞台剧上,或者是相关的视频和图片上都是严格遵守的。

再看先秦婚礼,其开始时间,即亲迎之礼,也是黄昏时分。男女嫁娶之礼被称为“昏姻”是因为古人娶妻以昏为时。《诗经·邶风·谷风》中就有“宴尔新婚,不我以屑”,根据意思也可看出这里的“昏”通“婚”。《说文解字》中对“婚”的解释是:“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婚亦阴阳之交也。”《诗经·陈风·东门之杨》:“昏以为期,明星惶惶”。因此可以看出“昏”引申为黑暗模糊的意思,与黄昏的意思相接近,皆为日落时分,昏时是周人约定俗成的亲迎之时。

一些现代学者认为昏时成婚的习惯是源于原始时期的抢婚习俗。

按照推理,昏为黑夜,而娶亲为何要在天黑时进行呢?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因为上古时代的婚姻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的,而是带有强迫性的,也就是抢婚。既然要抢,只有在黑夜里进行。刘申叔《古政原始论》中解释说:“其行礼必以昏时者,则以上古时代用火之术尚未发明,劫妇必以昏时,所以乘妇家之不备,且使之不复辨其谁何耳。”这正反映出从母系制度向父系制度过渡的历史时期中的“劫夺婚”制度。

劫夺婚是先秦的一种婚姻形式,即通过强行抢夺的方式来达到成婚目的。每当部落或者氏族间发生战争,妇女便成为掠夺的对象。除了杀掉外,则“男人为臣,女人为妾。”如《易·屯》:“六二,屯如遭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又如《易·贲》:“六四,贲如蟠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二)婚礼中的礼物

鄂尔多斯婚礼中的礼物名目众多,可以根据场合分为几类。

第一类为宾客送礼,这一环节的礼物根据个人能力挑选。有肥羊,整块砖茶,半块砖茶或几尺大布,一些密友或比较富裕的人家会在这些东西上放置一些银元,元寶。有些姑娘大婶会送一些新郎必须之物,如前襟上佩带的鼻烟壶袋,脑门上的护额,虽然价格远远不如他人,但其手工缝制的心意与独特的设计也算礼物中的出众者。第二类为新郎送女方家礼物,这一环节礼物的总类及数量都有明确的规定,简单点说就是四十五件礼品。关键礼品包括全羊,红筒【整剥的畜牲皮,这里的红筒装有半块砖茶,一个胸茬,四合炒米,六个饼子,是聘礼的象征。】,哈达,金银对环等,其每件礼物都有象征意义,在赞词中都有所体现。如四肢和脖颈上有毛的全羊,赞词中“未曾卧过冰滩,所以四肢有毛;未曾系过绳链,所以脖颈有毛;未曾让顽童抓过,所以尾巴有毛”表示此羊的宝贵。第三类为回礼,即主家对送礼客人的回赠。按照规矩,主家必须回赠礼金的一半。通常主婚人,大宾,总管和祝颂人每人两块茶,新娘父母每人一匹缎,一件衣,哥哥嫂嫂,姐姐姐夫每人一块茶,两个银元。

先秦时雁以为礼,在多个环节都有所涉及,这一项在文章后面内容有提到。除此之外,先秦也多以贵重物品为礼。如《仪礼·士昏礼》中“纳徵,玄纁束帛、俪皮。”是说周代的彩礼用黑红两色的丝帛各一束,和鹿皮两张。又如《诗经·卫风·氓》中“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因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先秦还是鄂尔多斯婚礼,多以布丝金银为贵重物品以赠他人。

(三)婚礼中的流程

首先来说说哈达定亲与送雁纳彩。

鄂尔多斯婚礼的哈达定亲在求名问庚这一部分,虽然在这之前哈达也有出现,但在求名三部分中用到最多。在这一环节中,男方需要手捧哈达双膝跪地四小时以上才能问到新娘名字,可以说极为辛苦且刻骨铭心。蒙古的哈达类似于古代汉族的礼帛,是用来表示敬意和祝贺的长条丝巾或纱巾,多为白色,蓝色,也有黄色等。此外,还有五彩哈达,颜色为蓝、白、黄、绿、红。蓝色表示蓝天,白色是白云,绿色是江河水,红色是空间护法神,黄色象征大地。以哈达赠与别人是蒙古人表达尊敬与祝贺的方式。将这一特定物放于婚礼之中,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值得我们注意。

而送雁纳礼为周代婚礼流程中的重要环节。除了纳徵用币之外,其余的四个仪节皆以雁为礼。雁为候鸟,总是有规律地按照季节南来北往,飞行时成行成列,且配偶后的双雁形影不离,一生只配偶一次。人们在婚礼中以雁作为礼物不仅寄托了夫妻恩爱、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望,而且还传达了夫唱妇随、尊卑有序的传统观念。古人典籍中对此有许多解释,如《仪礼·士昏礼》郑玄注云:“昏礼,无问尊卑皆用雁,取顺阴阳往来也。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为阳,妇为阴,今用雁者,取顺阴阳往来,亦取妇人从夫之义。”《白虎通义·嫁娶》中也有“挚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

以重要代表物进行定亲,是婚礼中必不可少之物,两者有什么关联,还待我们进一步探究。

诸如此类的,鄂尔多斯婚礼里的“求庚问名”与士昏礼中的“问名”,鄂尔多斯婚后的“大小回门”与士昏礼中的“请期”,哭嫁这些环节也有一定相似之处。

(四)婚礼的特殊参与人

先秦婚姻讲究无媒不成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既为男女双方婚事奔走,也在日后夫妻有矛盾時负责调停。其代表双方家长的意见,在婚礼时也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在鄂尔多斯婚礼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媒人的职责被大宾和祝颂人所分摊,而且祝颂人负责把控婚礼的节奏与流程,婚宴的精彩程度也多半以祝颂人的表现来评价。蒙古的祝颂人是否由古代的媒人所发展而来,这一问题没有史料所支撑。

三、蒙古婚礼的发展

关于鄂尔多斯婚礼的来历,从部分赞词中可以发现端倪。“翻开那古老的经典,追溯那悠久的历史。圣明先帝成吉思汗,把才貌出众的孛儿帖哈敦,娶为结发爱妻之际,缔造了最初的婚仪。”为什么是成吉思汗呢?据《蒙古世系》记载,第一个统辖鄂尔多斯万众的“济农”衮必里克墨尔根,是成吉思汗的第十七世孙。因此在此地较多保留着蒙古族古老文化遗产也不需要稀奇了。

蒙古族婚礼在有字记载时期就有了较为完整的流程。其具体内容为相亲、下聘礼、迎亲、送嫁、欢宴和行阿姑之礼。相亲时需以家畜等若干献女家双亲,如在《元史》的《孛秃传》中有记载:“铁木真与孛秃儿帖定亲,也速该留下一匹从马作为象征;……成吉思汗将妹妹铁木仑许孛秃,孛秃‘有马三十匹,请以马之半为聘礼。”姑娘出嫁,需带嫁奁到夫家,嫁奁包括牲畜、财物及奴仆。孛端茶儿娶亲时,其妻带来一名从嫁女奴。亦必合与成吉思汗成亲,从嫁者多达200人。新娘第一次拜见阿姑,需献上自己父母送来的礼物。贵族婚礼,要举办隆重而盛大的仪式,甚至“五百里内首领皆载马重助之,皂车毡成列数千”。

元朝建立后,虽然蒙古族仍为融和延迟化,但也存在通婚现象,使得蒙古的风俗习惯逐渐汉化。此时蒙古的婚礼流程包括求婚、许婚、下聘礼、许婚宴席、迎送仪式等。其中,许婚宴席是及其关键的一步,蒙语称饮“布浑察儿”。《元史》有记载:“布浑察儿,华言许亲酒也”。

到明清时期,婚姻由父母做主,先经媒约撮合。提亲需由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征得女方同意后,选聘礼定亲。在订婚以后,婚礼以前婚姻如若发生变故,如一方退婚,另一方死亡时双方要对聘礼做进一步处理。婚礼日期要交由喇嘛选定,新郎迎亲时,骑白马,戴弓箭,以示威武。新娘以布遮面,哭别父母。可以看到,此时的婚礼已经融入了汉族的个别习俗,且已与现代蒙古族地区的婚礼极其相似。

【参考文献】

[1](汉)郑玄注;(清)张尔岐句读,《仪礼·士昏礼》[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

[2]《十三经注疏》[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

[3]策·哈斯毕力格图著,《鄂尔多斯婚礼》[I],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