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懒政怠政者“赶考”起来

2019-08-02 06:17陈承新
环球时报 2019-08-02
关键词:官位赶考县委

陈承新

懒政怠政历来是干部管理工作的“老大难”。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推诿扯皮、不思进取,会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其社会危害性不亚于贪腐。懒政怠政的隐蔽性强,不容易处理,在某些情况下还有可能蔓延影响更多官员。尽管中央和各级党政部门反复出台整治措施,但懒政怠政现象依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各地对治理懒政怠政问题作出了一些探索,有的取得了一些成绩,比如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自2017年开始的全县“创新实干大赶考”机制。通过“跳起来摘桃子”的办法,由各单位自己设定每年工作目标,让党员干部定标杆、亮思路、谈举措,自我加压、自出考卷、主动作为。

当前一些观点和考评制度设计是以“经济人”理念分析干部,认为干部不过是从事特定职业的人,无利不起早,他们追求政绩不过是为了获得官位以及官位带来的资源。但是党政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干部管理方面实行“经济人”原则,在财力、技术上是不可行的,在政治上是不可接受的,也会削弱发展落后地区对干部的激励。“大赶考”机制的设计初衷,就是要挖掘出干部群体的“非经济人”属性。

治理懒政怠政需要对症下药,这个“药”就是针对当前干部考评体系中所存在比如自上而下被动考评的思路、指标日益纷繁复杂的趋势以及考评结果受不同主客体差异影响大等问题,从制度上作出创新性调整。通过目标管理、指标设定等一系列规制安排破解现行考评体系的短板。

对症下药后,还需要通过加强结果运用来巩固治理成果。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大赶考”机制不仅指导和督促干部的工作上台阶,还成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看成绩“选马”的“赛马”机制。在“大赶考”启动实施的一年间,景宁县委提拔重用了98名实绩突出的干部,有12名干部因赶考表现不佳被诫勉谈话或者调离岗位。合则两利,干部选拔任用与干部评价的同向联动关系,共同推动当地工作持续跃升,树立了“大赶考”和县委选人用人工作的威信。

现行考评制度对于工作的带动功效在走低,转变思路对症下药,并加强结果运用,是“大赶考”机制给予的启示,也为各地治理懒政怠政提供了认清症结、优化机制、塑造干部可持续良好工作状态的思路启示和可能路径。▲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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