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隆尧乡观遗址Ⅰ区战国墓葬发掘简报

2019-08-02 10:46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邢台市文物管理处隆尧县文物保管所
文物春秋 2019年4期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邢台市文物管理处 隆尧县文物保管所

【关键词】河北隆尧县;乡观遗址;战国墓葬;考古发掘

【摘要】2014年,为配合南水北调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建設,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与邢台市文物管理处、隆尧县文物保管所对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乡观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此次发掘区域自西向东分为三区,其中Ⅰ区发现龙山文化时期至明清多个时代的遗存。战国遗存为12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葬。这些战国墓葬均基本保存完好,出土有仿铜陶礼器、日用陶器、铜带钩等随葬品,为战国时期冀中南地区的考古学文化研究增加了新资料。

*本文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编号:18AKG006)、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HB15LS010)、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资金支持项目、河北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项目的资助

乡观遗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固城镇乡观村北100米(图一),2012年在南水北调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文物调查时被发现。遗址为平原地貌,北部略高,南部较低,高差约1米。地表现为麦田,部分区域存在迁坟后遗留的墓坑。一条南北向小路从遗址中部穿过,地表散见陶片。南部早年原有一座道观,现为取土坑。2014年4月,为配合南水北调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建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与邢台市文物管理处、隆尧县文物保管所组成考古队,对乡观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

经勘探可知,遗址边长200米,面积达40000平方米。此次发掘的区域自西向东分为Ⅰ、Ⅱ、Ⅲ区,总面积为1660平方米。

其中,Ⅰ区位于南北向小路西侧,共布10列5米×5米探方,每列4排,共40个。发掘过程中又扩展了个别探方的面积,实际发掘面积达1025平方米。共发现67座灰坑,3条灰沟,2眼水井,1条道路,1座房址和18座墓葬。根据层位关系和出土遗物特征,可分为龙山文化时期、夏、商、战国、汉、金元、明清等7个时期。

本文仅对此次Ⅰ区出土的12座战国墓葬作如下简报。

一、地层堆积

Ⅰ区地层堆积自上而下可分为3层,现以ⅠT0303南壁为例说明。

第①层:耕土层,厚15~20厘米。

第②层:黄褐色土,土质松软,厚20~30厘米,整个发掘区连续分布。包含瓷片、砖块、陶片等遗物,年代为明清。战国墓葬均开口于此层下。

第③层:灰褐色土,土质疏松,厚20~40厘米,仅西部有断续分布。包含陶片、红烧土颗粒等遗物,年代为商。

③层以下为生土。

二、墓葬情况

此次Ⅰ区共发掘战国时期墓葬12座(图二),均开口于②层下,打破第③层或者更早的遗迹。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长约2米,宽约1米。其中M2、M5、M9为东向,M7为南向,其余均为北偏东。由于墓葬填土驳杂,无法辨识出板灰等葬具痕迹,只能从熟土二层台的有无推测有无葬具。墓底中间均出有人骨。葬式除3例仰身直肢外,余9例皆为屈肢,其中6例仰身屈肢,2例侧身屈肢,1例上身腐朽下肢屈肢。屈肢葬的屈肢方向不同,有右侧屈4例,左侧屈2例,下侧屈2例(小腿骨完全叠压在股骨下面),上侧屈1例(膝盖向上弯曲);屈肢角度(股骨和胫骨夹角)在60~140°之间,下侧屈的角度为0°。

1.有随葬品的墓葬

此次发掘的12座墓中,9座出土有随葬品。随葬品以陶器为主,多为鼎、豆、壶、盘、匜、球腹小壶等仿铜陶礼器,也有少量鬴、罐、无盖豆等日常实用陶器,部分墓葬出土铜带钩。随葬品有的发现于二层台上,有的放置在墓主头端或足端。按随葬仿铜陶礼器种类的多少,可分为4个等级。

第一等级:随葬6种以上仿铜陶礼器,有M6、M10两座。

M6位于ⅠT0303北部,方向10°。长2.6米,宽1.4米,墓口距地表0.6米。墓深1米。东、西、南侧有二层台,宽0.2~0.3米,高0.4米。在二层台内侧可见数道细细的黑线组成长方形,长2米,宽1.6米,似葬具板灰痕迹。墓室内有人骨1具,头向北,面向西,侧身屈肢。人骨保存较差,头骨已残,肋骨腐朽,双腿向西弯曲,股骨和胫骨夹角约120°。随葬陶器在北侧二层台上,壶、球腹小壶和豆各2件,匜、鼎、盘、碗各1件,其中壶M6∶2下压一件球腹小壶,平面图未能观察。头部西侧有铜带钩1件(图三)。

第二等级:随葬4种仿铜陶礼器,仅M13一座。

M13位于ⅠT0707中南部,方向17°。墓口长2.7米,宽1.4米,距地表0.25米。墓底长1.98米,宽1米,墓深1.9米。四面均有二层台,宽0.1~0.3米,高0.4米。墓室内有人骨1具,头向北,面向东,仰身屈肢。人骨保存较差,双腿向东侧弯曲,股骨和胫骨夹角约80°。南侧二层台东部置陶壶2件。足端出土陶盖豆2件,陶鼎、陶碗、陶匜各1件,左侧膝部出土铜带钩1件(图四)。

第三等级:随葬1种仿铜陶礼器,仅M8一座。

M8位于ⅠT0305东北部,方向15°。口大,底略小。墓口长2.7米,宽1.5米,距地表0.4米。墓底长2.54米,宽0.8米,墓深1.1米。四面均有二层台,宽0.2~0.4米,高0.4米。墓底有人骨1具,头向北,面向东,仰身直肢,双手在胸前交叉。人骨保存一般,头骨等大块骨骼保存较好,小块骨骼腐朽严重。未发现明显葬具。二层台东北角发现1件灰陶鼎。

第四等级:无仿铜陶礼器,有M2、M5、M7、M12、M14等5座。现以M5和M12为例说明。

M5位于ⅠT0202西北角,方向95°。墓口距地表0.25米,底口同大,长2米,宽0.92米,墓深0.62米。墓底有1具人骨,头向东,面向北,仰身直肢。人骨保存较完整,头骨破碎。头骨右侧出土铜带钩1件。

M12位于ⅠT0705西北部,方向10°。墓口距地面0.45米,口底同大,长2.5米,宽1.5米,墓深1.05米。墓底有1具人骨,保存较差。头向北,面向西,侧身屈肢,双腿向西弯曲,股骨和胫骨夹角约60°。人骨头端有二层台,宽0.4米,高0.3米,其上放置陶罐1件(罐内插浅盘陶豆1件)。足骨左侧有狗骨架一具,足下部有陶鬴1件和无盖深腹陶豆2件。

2.无随葬品的墓葬

M4、M9、M15未出土任何随葬品。三墓大小、葬式基本相同。以M4为例说明。

M4位于ⅠT0204东部,方向20°。墓口距地面1米,口底同大,长2米,宽1米,墓深0.6米。墓底有人骨1具,保存较好,头向北,面向东,仰身屈肢,小腿骨叠压于股骨下,双臂抱胸。

三、随葬品

在12座战国墓中,共有9座墓出土40件随葬品,其中陶器34件,铜器5件,骨器1件。

1.陶器

绝大多数为泥质灰陶,器表磨光,只有1件为夹砂灰陶。种类有鼎、豆、壶、盘、匜等仿铜陶礼器和鬴、浅盘豆、罐等日常实用器。

鼎5件。均为敛口的罐形鼎,子母口,有盖,带附耳,圜底或平底,蹄足。M6∶4,器盖较小无法扣严,盖顶有三个半圆形小钮。深腹,长方形附耳外撇,平底,三足较矮,其中二足稍残。上腹和器盖中部刻划有稀疏的锯齿形暗纹。口径20厘米,高21.6厘米(图五,1)。M8∶1,夹砂灰陶,素面。器盖无装饰。附耳直立,深腹,圜底,圆形足跟。口徑15.2厘米,高18.8厘米(图五,2)。

豆9件。其中深腹豆8件,浅盘豆1件。深腹豆均为子母口,喇叭形足。除M12出土的2件无盖外,其余皆有器盖,盖顶有圆盘形捉手或三个半圆形小钮。M6∶6,深腹,矮足。盖顶圆盘形捉手。上腹和盖上刻划有锯齿形暗纹,盖下部有3道凸棱,豆上腹部有2道凸棱。口径19.6厘米,底径13.2厘米,盖捉手直径10.8厘米,高23.6厘米(图五,3)。M12∶1,浅盘,细高足,喇叭状足跟略残,口径11厘米,底径7.8厘米,高14.2厘米(图五,4)。

壶6件。均为带盖的高领球腹壶,鼓腹,平底。M6∶2,侈口,方唇,竖颈,肩部有4道凸棱,中腹刻划有云状、锯齿状、网格状纹。口径15厘米,底径12.2厘米,高32.8厘米(图五,6)。M10∶9,直口,方唇,颈较短直,颈部与肩部相接处有2道凸棱,中腹刻划有锯齿形暗纹。口径12.2厘米,底径10.6厘米,高31.6厘米(图五,7)。

盘1件。M6∶7,平折沿,沿面内凹,浅腹,平底。沿面和内壁中间刻划有锯齿形暗纹。口径22.8厘米,底径8.8厘米,高5.6厘米(图五,5)。

匜3件。均为碗式,平面为桃形,有流,与流相对的一侧器壁内凹,平底。M6∶3,口径15.6厘米,底径6.4厘米,高5.2厘米(图六,1)。

碗4件。M6∶9,方唇,直口,内底刻划有锯齿形暗纹。口径16厘米,底径8厘米,高5.2厘米(图六,2)。

球腹小壶4件。高足和矮足各2件。M10∶5,矮足,口径2.4厘米,底径5.6厘米,高10.5厘米(图六,5)。M6∶11,喇叭口形高足,口径4厘米,底径8厘米,高15.4厘米(图六,6)。

鬴1件。M12∶3,尖唇,斜直口,折肩,肩上有对称的二环钮,圜底,三小锥足。肩部以下饰绳纹。口径12.6厘米,肩宽18.6厘米,高14.8厘米(图六,3)。

罐1件。M12∶2,侈口,平沿,鼓肩,平底。素面。口径14.4厘米,最大腹径18.4厘米,底径11.2厘米,高22.4厘米(图六,4)。

2.铜器

均为带钩,共5件。长条状,S形,背面下部有圆形钮。其中宽扁体1件,多棱体4件。M2∶1,钩身宽扁,正面两端有阴线兽面纹,中间镶嵌长方形红铜片,钩中间开裂,长10厘米,宽2.3厘米,厚0.4厘米(图七,1)。M5∶1,钩身为琵琶形,截面梯形,素面,长6.8厘米,宽0.9厘米,厚0.5厘米(图七,2)。

3.骨器

仅出土骨簪1件。M7∶1,长条状,形似筷子,一端较粗,截面为方形,一端较细,截面为圆形。长14.8厘米(图七,3)。

四、结语

1.墓地的布局

从平面布局上观察,墓葬集中发现于Ⅰ区的中、西部,相互之间没有打破关系(图二)。依据集中程度的差异,大体可分为三群:第一群集中在Ⅰ区中部,有M10、M12、M13、M14、M15,共5座墓;第二群集中在Ⅰ区西部,有M2、M4、M5、M6、M7、M8,共6座墓;第三群在Ⅰ区西北角,仅有M9一座墓。各群相距约10米左右,同一群内每座墓葬间距2~7米,呈东北—西南向排列。第一群除M15外均有随葬品,其中M10、M13出土仿铜陶礼器,M12则出土较多日用陶器。第二群内东排的M6出土较多随葬品,西排5座墓中,除M4外,其余4座均只有1件随葬品。如果说随葬品代表了墓主生前的社会地位或者拥有的财富,那么可以看出每一群内部都有贫富贵贱之分,但显然第一群的社会地位或者拥有的社会财富多于第二群。人骨性别鉴定结果尚未出炉,暂无法讨论性别在墓地中的分布规律。

乡观遗址的分布范围很大,在发掘区外也采集到相关遗物,此次发掘只揭露了管道占地范围内的区域,墓葬都没有被晚期遗存打破,据此推测,乡观遗址在战国时期应是一处有规划的公共墓地,已发掘的部分代表了该墓群整体布局的一角。

2.文化属性及年代

此次发掘的12座墓葬均未出土有纪年的遗物,也无法勾画出随葬陶器的类型学演变序列并确定其相对年代,只能依据陶器形制特征来推测墓葬的年代。

从文化面貌上看,出土随葬品以仿铜陶礼器为主,器形与邯郸周边赵国墓地出土同类器相似,如鼎M6∶4与永年何庄M5∶1[1]相似,豆M12∶1与邯郸建设大街HSM5∶5相似[2],壶M6∶2与邢台尹郭村M2[3]出土的壶相似,匜与邯郸百家村M14∶4[4]相似,球腹小壶与邯郸建设大街HNM8∶7[2]相似。用于对比的器物年代均属战国中晚期。另外,乡观遗址出土的陶壶最大腹径位于中上位置,下腹斜直;陶匜的平面为桃形,流短小,仅具形式,这些都是战国中晚期的器物特征[5]。因此,可将这些墓葬的年代定在战国中晚期。

乡观遗址战国墓葬的方向、大小、结构、葬式大部分与邯郸周边赵国墓地的相同,只是屈肢葬的比例更高一些,所以推测这批墓葬主要属赵文化。墓葬内没有随葬青铜礼器和兵器,墓主的身份应为平民。值得注意的是,M12的陶器组合不是仿铜陶礼器组合,而是日用陶器组合,说明该墓地还存在另一种葬俗。M12出土的陶鬴主要发现于中山国区域内,在灵寿故城遗址曾出土有5件[6],是白狄族群特有的炊器。除此之外,M12中还随葬有一条狗,同样不见于同时代的中原文化墓葬。由此可见,乡观遗址在战国时期存在赵和中山两种文化因素,这与遗址地处中山国与赵国的交界地区,人群往来互动造成的文化传播和融合有很大关系。

[1]邯郸地区文物保管所,永年县文物保管所.河北省永年县何庄遗址发掘报告[J].华夏考古,1992(4).

[2]邯郸市文物保护研究所.邯郸市建设大街战汉墓葬发掘报告[J].文物春秋,2004(6).

[3]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邢台尹郭村商代遗址及战国墓葬试掘简报[J].文物,1960(4).

[4]河北省文化局文化工作队.河北邯郸百家村战国墓[J].考古,1962(12).

[5]叶小燕.中原地区戰国墓初探[J].考古,1985(2).

[6]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战国中山国灵寿城1975—1993年考古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95.

〔编辑:迟畅;责任编辑:成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