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新检规如何降低电梯安全事故的探讨

2019-08-06 03:01赵曹慧张新宇井怿斌
中国设备工程 2019年13期
关键词:电梯救援应急

赵曹慧,张新宇,井怿斌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 300300)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6 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 号修改单的公告(2017 年第44 号)。国家质检总局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1 号修改单)等6 个安全技术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及杂物电梯等6 个检验规则的修订,并在2017 年10 月1 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内容变化较大,新增条款较多,使得电梯安全事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因此,解读电梯安全方面新检规的主要作用,研究新检规下电梯减少安全事故的策略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 新检规的核心变化

在针对近年来造成乘客重大伤亡的电梯事故案例分析,并与新颁布的强制性国标GB7588 第一号修改单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相适应,新检规对旧检规进行了充分修改。

(1)对加装IC 卡的要求。目前,带有IC 卡系统的电梯越来越多,和老百姓的日常出行息息相关,新检规对IC 卡系统也有了新的要求,对于设有IC 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出口层选层按钮应当采用凸起的星形图案予以标识,或者采用比其他按钮明显凸起的绿色按钮,轿厢内的人员无需通过IC 卡系统即可到达建筑物的出口层,并且在电梯退出正常服务时,自动退出IC 卡功能。

(2)对限速器校验的要求。自10 月1 日起,限速器的校验由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来完成,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2 年(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 年的限速器)或者每年(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 年的限速器)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年检的时候需要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

(3)对电梯平衡系数的要求。平衡系数在定期检验时也要测试,平衡系数正确与否是进行制动试验项目的必要前提。对重块必须有明确的数量和高度标识,以防止对重块改变导致平衡系数发生变化。

(4)对制动试验的要求。为了验证在用电梯制动器的制动性能,保障电梯安全,自10 月1 日起,对于曳引与强制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需由维护保养单位每5 年进行一次制动试验,按照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进行试验。

(5)对应急救援试验的要求。要求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当电梯出现故障困人时,需要电梯救援人员立即前往实施紧急操作处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如果通道受阻会延误救援时间,造成人员长时间被困轿厢。例如,在屋门外加装防盗门、电梯直接入户、业主私自把通往机房的通道改为自家房间等情况都会对救援过程产生影响,阻碍救援。

2 在电梯安全方面新检规的主要作用

在新检规中,针对电梯检验、监督、维修、改造、安装的要求、程序、工作内容、方法方式、适用范围、依据、性质、目的进行了明确地规定,然后按照具体状况对监督检验的具体项目做出了合理调整。通过观察新检规特点我们能够看出,新检规更加强调制造单位主体责任,将制造单位的责任提到了对电梯终身负责的高度。整体来看,推出新检规的意义在于以下3 点。

近10 年造成乘客死亡的电梯事故大部分是因为短接门锁和制动器制动失效导致的,新检规针对这2 种故障完善了很多检验项目,这对电梯运行安全的保障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新检规从电梯近期出现新的应用方面修改与补充了旧检规,如IC 卡,能量回馈装置,断电自动平层等,适用的范围极为广泛,通过以上调整,让新检规具有更好的效用与更强的实用性。

新检规充分完善了电梯安全方面的检测方法与检测指标,增强了检测方法与指标的合理性、科学性,让电梯安全的检测、检查效率大大提升,从而增加了电梯在检测后的安全系数。

3 在新检规下电梯减少安全事故的策略

从人们使用电梯后,各种电梯事故层出不穷。例如,2015 年6 月4 日16 时35 分,福州世茂外滩花园小区3 号楼(FGH 区),业主郭先生在被困电梯20 分钟后,被维保员开门带出,返身捡皮包时,不幸被夹身亡。2014 年9 月14 日17:47,华大电梯事故,当天正是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老生新学期开学第一天。这名男生在教学楼内乘坐电梯,当他跨进电梯时,电梯突然上行,男生当成被夹住。开始男生并未死亡,但在挤压中,男生的内脏受损过度,很快,便以最惨痛的方式告别了这个世界。2015 年1 月24 日零时许,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医院15 楼病区,一陪同就医者与他人发生争执,厮打过程中撞开电梯门致2 人坠下电梯井,2 人均死亡。种种电梯惨剧比比皆是,触目惊心,很多事故都是由于电梯检验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所致。而新检规出台后,电梯各种安全事故得到了有效抑制。

3.1 强化电梯检验的监督管理

在新检规中,规定电梯技术质量部门作为主管部门与监督部门需要全面监督检验维护保养、安装、制造电梯的各个单位,督促这些单位严格依据质量安全体系与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通过广泛的安全普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及时解决各种电梯安全问题。

3.2 建立健全电梯应急安全机制

从不同地区电梯检验的安全管理特征出发,建立健全电梯应急安全机制,设计应健全救援规划,规划电梯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方案,从而提升处理电梯应急事件的水平。不同地区管理部门也需要按照自身安全管理特征,构建电梯安全事故的救援应急联动体制。第一,应组织救援队伍开展全面的救援技巧培训工作,如定期组织维保单位、电梯指挥中心、公安、消防等单位或部门的救援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电梯安全救援技能与安全救援知识。第二,应对电梯安全事故救援装备进行配备并完善,给予每个培训合格者一把通用电梯钥匙,然后制定通用钥匙管理细则。第三,对应急安全机制进行完善,构建救援队伍与应急专家的资源库,每月定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相关演习,使电梯安全事故救援的水平逐步提升,对救援应急联动制度进行完善与改进,增强应急安全体系的实用性、有效性与科学性。与此同时,应深入研究重要场所出现的各种电梯安全事故,根据其原因对应急安全机制加以补充,使电梯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在新检规下,构建电梯应急安全机制的工程具有较强系统性,应将不同方面的力量都调动起来,坚持部门联动与企业突出等原则,充分结合社会化和专业化,将着力点放在救援应急团队提升应急水平上,特别是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以现有资源为依托,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应面向社会选聘电梯的应急专家、技术管家、经验丰富的管理者,使电梯救援应急团队得以不断壮大,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规模适度的应急安全机制,在定期的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演习帮助下,让安全应急方案更加成熟与完善。

3.3 依据新检规完善电梯安全法规

在我国,每个省市和地区都对电梯安全的相关技术标准与法律法规进行了制定,电梯检验的体系也得以完整地建立,能够基本符合电梯检验的监管需求,尤其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这一新检规正式实施以后,对不同单位主要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细致地规定。不过总体上看,为了有效减少或避免电梯出现各种安全事故,有必要依据新检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电梯相关法律法律。

(1)从国内现行的不同法律法规来看,大部分都停留在引用标准、安全技术规范、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等层次,暂时未提高至法律层面,没有太高的权威性,这使得电梯安全检验的约束力与监督能力较弱。

(2)检验部门的电梯安全检验技术规范与规章制度不健全,重点表现在国内电梯制造方面的检验与监督环节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制造电梯的厂家只要具备整机制造许可与试验许可便可进行电梯的生产,使得制造电梯时没有全面地检验与监督制造厂家,厂家在出具电梯合格证、著名每个电梯附件具体型号以后就能够正式销售。这种情况下,一些制造电梯的厂家会受利益所驱使,产生以次充好、贴牌生产、旧电梯翻新等行为。与此同时,电梯安全检验技术的有关标准与规范并未作出电梯使用寿命的明确规定,这也是导致电梯出现各种安全问题的隐患之一。即便大龄电梯自身安全性无法充分符合平时运行需求,一些使用单位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即使改造旧电梯也不出资将电梯换新。对于这样的情况需要出台电梯的相关规范,对强制报废使用年限进行明确规定。除此之外,电梯检验的安全标准与安全制度没有十分明确,致使有关安全监管部门不能形成电梯检验监管合力,从而不能够将电梯检验安全责任落实于实处,应针对电梯检验安全的措施、标准等方面作出进一步的明确。

(3)构建电梯检验专项机制。在新检规下,有关部门应以大量调研为基础,构建电梯检验专项机制。电梯检验的安全管理属于系统性较强的一项工程,会对多个不同的方面有所涉及,任意方面机制缺失都容易导致电梯安全事故,而且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各不相同。从这里我们不难发现,应站在全局高度和长远角度来考虑电梯检验的安全管理,在政府带领下,街道办事处、房管局、建委、安监局、质监局等多个部门彼此通力合作、沟通协调,最好电梯检验的研究与调查工作,特别是对于电梯费用难以平摊、电梯检验权责不清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有一个可遵循的制度,实现依法管理。

3.4 促进电梯检测机构向市场化发展

国内检测、检验电梯的过程中,通常都是不同地区质监局的设备检查部门展开检验,虽然这些部门并非政府机构,不过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意志。基于公共选择的思想,政府主要构成为不同的经济人,这些经济人可以被假设成理想行为者,他们各种行为最终目的皆为获得最大利益。但是,若电梯检测检验的机构只有行政机构的一个下属部门,那么便会产生一家独大的问题,从而导致信息出现不对称的问题,一些电梯检验部门没有将收费标准的内容向人民群众公开,而且详细的费用计算方式也为全面给出,即便接受检测的一方觉得费用不合理,但是由于检验部门只此一个,只能够被动接收。

当前检验部门存在多种问题。(1)检验部门工作人员整体结构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人员素质与人员结构能够用于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具有活力,伴随近年来电梯数量不断增加,高素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极为缺乏,没有足够的检验力量,对于每年大量的检验任务或是无法完成、或是降低质量。(2)没有合理配置检验的资源,大部分检验单位没有足够的规模,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3)当前电梯检验部门一般为独家经营,没有较强的危机意识,自我激励与约束的发展体系并未得到完全建立与落实。第四,电梯检验部门是行政机构下属的一个部门,部分情况应具备公益性质,如果检验出电梯存有相对严重的隐患,即便电梯使用单位没有足够的资金,也要坚持安全第一这个思想,先开展电梯的检验工作,随后双方再展开协调。在新检规下,对于以上的各种问题需要面向社会有限度地逐步推进相关电梯检验部门的市场化,然后按照各个组织、各个行业主要的特征,逐步将电梯检验部门的准入量放宽。

3.5 提升电梯工作人员专业素质

(1)提升电梯检验人员专业素质。所谓电梯检验人员专业素质,具体指的是工作人员在展开安全检验过程中是否可以正确、全面地把握电梯安全要求与技术要求,是否可以完全胜任电梯安全检验这项工作。客观来讲,检验人员专业素质对电梯整体安全检验的准确性与安全性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由于新检规对于电梯的安全事项、检验方法、检验流程等方面作出了细致规定,借助定期培训,使电梯检验人员能够对基于新检规的电梯检验方法与步骤有一个深入的了解,这对检验人员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意义重大。

与此同时,电梯进行维修、改造与安装的过程中都需要开展检验监督工作,每年至少要定期检验一次电梯,这使得电梯检验人员对电梯来讲是一个守护者。要想使其安全检验电梯的能力有效提升,应以新检规为基础,结合当前考核制度与管理制度实施以下举措。一方面,检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难题,应积极向其征集这些电梯检验疑难问题,并举办电梯安全检验的技术论坛与研讨会,促进电梯检验人员彼此的技术交流和沟通。另一方面。应建立电梯检验状况分析机制,通过定期分析找到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电梯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一个整体把握,从而将检验人员守护者的安全技术支持功能有效发挥出来。

(2)提升电梯作业人员专业素质。为了减少电梯安全事故,还应提升电梯作业人员专业素质。一般来说,电梯作业的工作人员主要有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这些作业人员专业素质高度对电梯运行安全具有直接影响。要想从根本上提升作业人员专业素质,有关电梯主管单位需要根据新检规和电梯作业人员管理监督方案,采取理论考试的统一管理形式,深入开展机考化的理论考试工作,根据考试标准、教学、题库、教材的统一要求,注重具体的电梯操作培训,特别是应急安全处理等具体技能方面的培训,从而让实操考试朝着合理化、仿真化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不同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责任主体需要严格按照维护、保养、管理电梯的相关规定,对自身的电梯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针对电梯作业人员建立岗位责任机制,进行年度考核,展开安全事故的模拟演习,不断提升作业人员应急安全水平。

(3)提升电梯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对于电梯安全来讲,提升安全监察人员专业素质也极为重要。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对电梯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与有效解决起到决定性作用。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应尽可能提升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在新检规下。①应经常组织电梯安全规范、法律法规的宣贯班,帮助电梯监察人员可以对规范中的精神及时把握,对他们的正确执法进行引导。②应成立电梯监察人员专门提高班与考核班,对专业监察人员进行聘用,与平时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难题相结合进行讨论,从而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这一基本目标。③应针对电梯安全事故处理与调查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向电梯监察人员普及事故处理与调查的常见问题、技巧、方法、组织协调等,让电梯监察人员提升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的水平。

3.6 完善电梯检验流程

从检验工作的流程上看,新检规给电梯检验安全制定了一个细致、全面的工作流程,该流程既能够保证检验人员可以仔细、深入地对电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电梯存有的安全隐患,还能够让电梯检验工作中的所有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如图1 所示。客观上看,电梯检验工作的主体是检验人员,需要与电梯安装人员展开紧密的配合。很多电梯设备损坏、伤害的事故主要都是因主要检验人员与相关配合人员未正常作业所致,比如校验限速器的过程中砸伤手部、进入地坑时被摔伤、检验井道时被碰伤、电梯触电事故、电路板被烧坏等。而部分伤害事故则由于没有穿戴检验防护装备、佩戴检验防护用品而导致的,如滑倒摔伤、触电事故、高空坠物受伤等。由于新规则严格地规定了检验电梯的具体工作流程,使得电梯工作人员经过系统地安全培训后,依据检验流程开展电梯的各项工作,从而大大减少电梯安全事故。

图1 检验人员按照流程检验电梯

3.7 贯彻电梯检验的安全管理理念

为贯彻电梯检验的安全管理理念,新规则做出了一些具有强制性质的规定,让电梯使用单位整体安全能力大大提升,并减少了电梯安全事故的出现。例如,某电梯的使用单位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在新检规出台后,该单位积极遵循新检规中建立设备档案的要求,将电梯安装单位、制造单位的验收过程材料、保养与维修记录材料、故障记录材料全部归入档案中,同时构建了电梯管理运行安全制度,从此再也没有出现重大电梯安全事故,使电梯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降到了最低。

3.8 电梯施工自检减少安全事故

电梯施工的自检是指生产电梯的相关单位积极履行电梯安全责任、执行电梯法律法规,为自主确认和保证电梯安全性、工作质量而展开的自行检验工作。在其自检报告与记录中的结论属于综合设备安全情况判定。在新检规中,对于电梯的施工自检作出以下规定,电梯施工的单位需要根据设计标准与设计文件的具体要求,检查底坑、井道、机器设备间、电梯机房等关系到电梯土建工程施工的方面,确认电梯保护装置、零部件等制造质量的安全,同时详细地记录下来,确保其满足规定以后才能够开展电梯各项施工的工作。与此同时,电梯施工的单位需要根据有关安全标准与技术规范内容确保施工整体质量,对施工的自检报告书与自检记录进行准确而真实的填写,并且全面负责资料文件的真实性。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借助电梯的使用单位开展自检工作,能够让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并减小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

4 结语

总而言之,研究新检规下电梯减少安全事故的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人员应对新检规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比较旧检规和新检规并发现两个检规在检验方法、要求、内容上的不同,认识到新检规有利于安装电梯质量的有效提升、从不同方面修改与补充了旧检规、充分完善了电梯安全方面的检测方法与检测指标等积极作用,并通过强化电梯检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应急安全机制、依据新检规完善电梯安全法规、促进电梯检测机构向市场化发展、提升电梯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完善电梯检验流程、贯彻电梯检验的安全管理理念、电梯施工自检等途径,使新检规减少安全事故的功能与作用更好地发挥,从而提高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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