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仙(八)

2019-08-06 02:43鸦生
文苑·感悟 2019年8期
关键词:长安城小孩哥哥

鸦生

除了刀枪,我哥腰上还别着一把弹弓,挂着一个锦囊,囊中装着好些泥丸。那锦囊是我姐用来装香料的,后来不要了给了他,因此我哥射出的泥丸总是带着扑鼻的香气。如果别人不幸惹毛了他,他很少直接和对方拼脚力,而是气定神闲地用弹弓进行“追杀”,对方往往在甜蜜的疼痛中被打得丢盔弃甲。

我的奶哥哥方帅则是勇武流的,他就喜欢徒步追人,徒手揍人。他长得五短身材,膀大腰圆,偏又生有一双飞毛腿,且生性好勇斗狠,所以理所当然地成为了长安城西北区的孩子王。

方帅是我奶妈的儿子,和我同岁,正是在他的领导下,所有小孩开始有组织有纪律地孤立明珠,看见她就躲得远远的,还编造歌谣嘲讽她。插句题外话,在长安城中,无论给小孩起什么样的名字,都能被编进一些既谐音又朗朗上口的打油诗里,在损人不利己这方面,儿童们实在都太有天分了。我本来就和方帅不亲,再加上他对明珠的所作所为,就更讨厌他了,记忆中我从没叫过他一声“哥哥”,不过他倒从来没有欺负过我。无论谁和明珠玩都要挨他的揍,只有我是个例外。也正是鉴于他对我这种暧昧的态度,别的孩子对我也很是纠结,不知道该冷还是该热。

在小孩的世界里,哥哥就是最大的资本,比爹还管用。爹出于道德的考虑不能殴打小辈,哥哥就不受此限制。我安稳的童年就是拜这两个不好惹的哥哥所赐,而方帅的童年则不仅是安稳,简直就是极乐世界。他不光有一个和他一样会打人的哥哥,还有一个不顾世俗眼光会打小孩的爹。

方帅的哥哥叫方兵,比他大五岁,是上一代的孩子王。他们俩的名字体现了他们的父母是多么没有长远眼光,生了一个孩子叫“兵”,再生一个总不好叫“卒”,又想让他俩具有关联性,就只好在军事范畴里挑个好看的字叫“帅”。但是大的叫“兵”,小的却叫“帅”,怎么听都有以幼夺长之嫌。我们在长安城里撒欢打滚的时候,方兵已经被征兵到大漠里去了,实现了他名字代表的愿望。方帅要想实现愿望,估计就有些难度了。

他们的父亲方黑牙是个护犊子模范,获得过街道八卦处颁发的五好父亲奖。据说方帅小时候,有次邻居家大婶推着自家小孩来串门。童车里有两个位子,大婶就好心地邀请方帅进来玩会儿。需要说明的是,方家没有童车,因为大部分钱都被方黑牙“无私”地捐献给了博彩事业。小方帅进去坐定之后,鄰居家小孩就开始号哭,大婶就生气了,说:“你不能这么小气,让帅帅坐一会儿又不会怎么样。”小孩不听,哭得越来越撕心裂肺,后来大婶总算发现方帅在下面一直偷偷踹她家小孩的腿,他的脚趾甲又长又向下卷曲,小孩的腿被划伤了。这时候方黑牙终于憋不住开始哈哈大笑,一个劲儿地说他儿子真有意思。他早就发现方帅在使坏,不仅不管,还在看热闹,这是多么“舐犊情深”呵。

我后来只见过一个这么不好的大人,是个养猫的,他家的猫睡醒觉喜欢用人类的皮肤磨爪子,他每次都自愿奉上胳膊。导致我们这些不知情的人都以为他长期遭受家暴,后来他媳妇实在受不了别人用一种看泼妇的眼光看自己了,就让他在众人面前和猫表演虐待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饶是如此,还有人不相信,反倒惊异于这条河东狮连猫都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某些人就是这样的,一旦在他们脑中形成不好的印象,你无论做什么努力都只能加深这种印象。

别人家的小孩打不过方帅就算了,一旦打得过,方黑牙必定要代替自己的儿子打败对手。久而久之,聪明的小孩子就宁愿被方帅打了,这种假认输最终培养了方帅的真实力。你要是从小有无数人肉沙包供你练手,长大也是个街头霸王。

贞观年间的长安城,游戏是专供儿童娱乐的,给大人玩的游戏还没有发明出来。

当我弟又蹲在墙根儿观察蚂蚁、我哥又不知去向、明珠又发出使人不堪忍受的笑声时,我就只好躲进我姐的闺房。我姐的房间有种奇异的寂静,仿佛和外面的世界隔着一层厚厚的帷幕,她有一手使苍蝇拍的绝世神功,从来拍无虚发,无论蚊子、苍蝇还是小飞虫,都没有见她两面的时候。因为没有这些动物,壁虎和蜘蛛在这里也活不下去。这个房间除了我姐就没有别的生灵,一切事物都整齐划一,熵增原理在这里失去了意义。我偶尔到这里来都只是为了挑战自己的忍耐力,我看着她在绷紧的绢上不知在绣什么,我努力地睁大双眼,试图破解我姐奇妙女红的秘密,而最后总无一例外在她幽香的榻上沉沉睡去。这实在叫人惊讶,你们都知道,要使我睡着是多么困难的事。更使我恼火的是,每次我醒过来她的作品都早已完成,而她同样对我十分不满,因为我总是把口水流在她的榻上。

前面讲过我姐有收集癖,除了好看的东西,她尤其喜欢收集成套的东西。城中心的宣德酒楼发行过一套十大名花的杯碟,被她千辛万苦集齐了,没想到一年之后他们又增加了两种,说是特别款,这让我姐非常愤怒,咒骂了他们好几天。所以我又觉得她并不是真的喜欢这些收藏品,而是喜欢占有它们,喜欢享受使它们完美地待在一起的成就感。

此外,我姐还和所有大唐淑女一样喜爱文学,她们之间经常互相传阅一些小册子,里面都是些情爱和传奇故事,所有涉及书生和小姐情投意合之后发生的事都引用孔老夫子的“关关雎鸠”来敷衍了事。我那时候没什么文化,只知道雎鸠是一种鸟,却不明白为什么要把它关起来。

我姐还迷恋过当时一个著名的流行诗人叫牛温山的,这家伙住在遥远的洛阳,据说每写出一首诗就用大字誊了贴在自家大门外,如果落上虫子屎、泥巴点、尘灰吊子,就声称是上天给他的批注。这种风流做派很是吃得开,抄诗的人太多,导致洛阳的纸都涨价了。一些脑瓜灵活的人就从别处批发纸张跑到洛阳贩卖,赚了不少钱。鉴于他响亮的名声,朝廷给他提供了一个在长安城的职位,不过被他拒绝了,他声称更想去终南山待着。幸亏他没来,不然我不知道我的姐姐会对他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我姐在文静规矩的外表下隐藏着一种吓人的偏执,也正是这种偏执使我隐约觉得她和我们三个实在是血脉相连,而不是抱养来的。

每年夏天都有一段时间是麦子收割的时节,这也是我们四个朝夕相聚的时刻,因为我们所有人的所有玩伴都跑去帮家里收麦子了,连安宁宁都回家帮她负责收租税的书记官父亲算账。

全城除了皇帝出行要用的中轴线外,所有的街道上都铺满了麦草,以便借来往的车辆之力把麦粒轧出来。不管去往哪里,你都得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这金黄色的“沼泽”中跋涉,驾上牲口也省力不到哪儿去,你不光要不停地鞭策它们,还得使劲勒住笼头防止它们停下来吃地上的麦秸,每走一里路,就要停一次车把轮轴里辗住的麦秸揪出来。

这段时间连上朝的大臣都不坐马车,改成人抬的轿子。然而哪怕是一品大员的轿子都得给移动的麦垛让路,那些麦垛下其实还有一辆微型的小车和一个拉车的小人,由于装得太满,都不长眼,和它撞上你只有被活埋的份儿。后世有个逆贼写诗形容长安城秋天开满菊花为“满城尽带黄金甲”,那是他没见过长安城的夏天,和麦子比起来,菊花真算不了什么。

我们家没有柔软的麦子,只有一个光溜溜的大院子,躺在上面能烙熟一层皮。有时候树之间拴的绳子上会晾晒着全家人的被褥。这些吸满了阳光的被褥晚上烤得人睡不着觉,即使睡着了,也梦见自己成为炉子里的板栗,年纪小一点的如我弟就以尿床收场。而被尿湿的褥子又得继续晒,所以他尿了床都不敢声张。

长安城的气候太霸道,夏天不晒被子是不行的,我听说有的人家就不晒,后来身上就起了红疹。我们家只有我哥有本事拒绝睡在热床上,他在院子里唯一没有暗坑密道的地面上扎个帐篷架子,下面铺上凉席,上面蒙上蚊帐,晚上睡在里面望着满天星河,既凉爽又风光无限。

我一直想和我哥一起睡在帐篷里,却每每被大人们揪回去,他们说女孩不能睡在屋外。我就让我弟到我床上蒙着头冒充是我,而我自己又偷偷跑到院子里去。这一招奏效了,但是我弟太傻,一整晚都蒙着头,结果起了一身痱子。大人们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是毛毛虫爬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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