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独特内涵和鲜明底色。《党规之治》(宋功德著)全面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法规的法理基础和制度逻辑,从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视角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进行探讨,论证了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得益彰的关系。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法规的法理定位。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把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后,党内法规才逐渐成为“热词”,并被学界广泛接受和认同。推动党内法规研究,建立党内法规理论体系,首先要对党内法规是什么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并构建起最低限度的法理共识。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法规的法理定位,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党依法执政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逻辑和内在要求,进一步深刻把握党规之治的制度逻辑和理論内涵,厘清党规与国法有机统一关系甚为重要。《党规之治》在前三章中对党内法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做出了精细的论述,基本厘清了党内法规的内涵、外延、功能、调整方式和调整范围等相关理论问题。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法规的规范构造、理实逻辑和时空维度。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需要有科学的制定技术和评价指标体系作支撑,而且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作者在《党规之治》中提出党内法规的制度构成要素,并给予详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