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汉文
绿色金融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共识
我国已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引领者
中国是最早提出绿色信贷概念的国家之一,2007年7月12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正式推出了我国“绿色信贷”政策。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2012年2月24 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发展观念导向,并内嵌到各银行的发展战略、信贷资源配置、金融创新、制度体系、目标考核等政策之中。2013年银监会印发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定义并列举了12类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的绿色信贷统计范畴,这是监管机构首次明确绿色金融支持领域,为银行收集绿色金融项目信息、制定绿色金融管理政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依据。
近两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全面提速,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其背后是完善的顶层设计支撑,中国也是全球首个由政府部门制定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国家。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改革总体方案》,确定八项改革措施,其中第四十五条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推广绿色信贷,研究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力度,明确贷款人的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建设,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研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