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原伦
诗歌界有一个说法基本为人们所接受,诗歌不能翻译(当然说“基本”是因为我听到过相反的说法)。这句话不是说基本意思不能翻译,而是指翻译会损害诗歌原有的韵味。就这点而言,不仅外文诗不能翻译,就是中国古诗也不能翻译;不仅中国古诗不能翻译,就是中国古代散文也难以翻译成白话文。现在由于出版资源和条件的允许,许多古文有了今译本,即不仅有注释,还有现代汉语的整段整篇的翻译,对于古文基础不好的人是一个福音。大段古文,我们用眼一扫,就明白其中含义。但是,如果是一篇古文,我们用几分钟读完它的译文,和读原文感受完全两样,如《过秦论》《滕王阁序》等,一经现代汉语的翻译,就完全没有味道了。
什么是文章或诗歌的韵味?有人说韵味难以言传,如果可以言传,那就是可以翻译。我在基本同意这个说法时,想举一个例子,泰戈尔在《飞鸟集》中有一句诗:“I leave no trace of wings in the air,but I am gladI have had my flight.”可以有若干种翻译,当我读到“天空末留痕迹,鸟儿却已飞过”时,很是赞赏;待到我看到另一种翻译,“天空中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或者“鸟儿已经从天空中飞过,但是没留痕迹”,忽然对译者的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当然,这两种翻译高下立判。差别在哪里?前者在修辞上下了更大功夫,我觉得是修辞开拓了诗歌的意义空间。因此我想,所谓韵味就是修辞。其实韵味这一说法,本身就是一种修辞性表达,因为音韵本来是指声音,现在是来喻指诗歌的某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