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卓余 刘晓璇 吕正则
文物承载着源远流长的历史,蕴含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和优良传统。在文物工作中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可以为弘扬传统文化提供坚实的保障,从而有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坚定本民族的文化自信、并促进世界文明之间的交流。因此,文物保护工作具备科学、艺术、历史和文化价值。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要求具备多方面素养的文物保护人才。现阶段我国对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工作还存在两大困境。第一,人才培养与日益扩大的文物保护需求不相匹配。一方面,我国文物保护行业存在巨大的人才缺口。据统计,2010-2016年间,我国文物机构数量增幅(72%)远高于从业人员数量增幅(48%)[1]。截至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在11万文物保护人员中的比例仅为17%左右[2],行业内专业人才数量严重缺乏。同时,现有文物修复人员平均年龄较高,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相对有限的文博专业毕业生却又面临着“就业难、职业匹配度低”的窘境。统计数据显示,在2013年全国高职院校文物保护相关专业招收的1244人中,三年后就业率仅为61%,其中对口就业人数更是只有440人[3]。第二,文物保护学历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高等院校承担着全国文物人才培养的重要责任,“学历教育、联合培养、在职培训”是人才培养的基本路径。但是,我国的文物保护教育总体上呈现“培养体系无序”与“培养资源分散”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