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审判组织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或者说,司法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是改革审判组织。贵州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启动司法体制改革的省份,在遵循司法规律,结合贵州实际,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的基础上,以扁平化管理为突破口,以审判组织结构改革为切入点,构建起符合司法规律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
关键词:审判组织结构改革;贵州法院;员额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160-01
作者简介:何志浪(1989-),男,汉族,贵州晴隆人,研究生,镇宁县委党校,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一)采取以案定员的员额制
“案多人少”常常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难题,贵州基层法院也不例外。面对这一问题,贵州法院在遵循司法规律,结合自身实际,将审判组织制度构建作为改革的切入点,通过司法大数据科学测算近三年的各地法院的办案数量、案件的难易程度、案件的趋势、法官平均办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法官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及各地的常住人口数量,辖区居住面积、经济发展趋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个法院所需要的法官员额数。员额数一旦确定,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随意变动。为了保证全省的法官员额数不超过中央控制的39%的比例,贵州法院根据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与所承担职能的不同,对三级法院员额的比例合理确定为33%、36%、40%。确定了员额之后,试点法院相继规范遴选方式,确保所有的法官都要经过遴选程序进入员额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