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厚权
摘 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的确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捷,足不出户就可以购物,大大地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更方便了我们的学习交流。但是也有很多弊端。由于网络是一种新兴事物,相关部门监管力度还不够,通常有一些新兴的媒体为了吸引人的眼球,还有一些心存不良个人借助网络散布各种谣言,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秩序,如果不采取一些刑法的手段进行严厉监管,将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刑法;网络秩序;扰乱;社会秩序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243-01
作者简介:王厚權(1984-),男,汉族,福建福州人,本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在职研究生,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研究方向:刑法学与检察机关司法警务工作。
谣言是社会中一直存在的一种现象,随着网络的发展,谣言的传播速度已经不受地域,空间的限制,传播速度非常快,给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无根据的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依照刑法可以判定为寻衅滋事的罪名。司法部门可以根据影响的情节严重,以此为依据来定罪、处罚。公民在网上发表个人的观点和意见,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不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是任何对国家安定和社会团结不利的非法谣言都应该被严厉制止。我们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做到不传谣,不信谣,谣言止于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