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融资的发展与规范研究

2019-08-16 06:56岳婷
智富时代 2019年7期
关键词:风险防范

岳婷

【摘 要】众筹融资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它具有受益广泛、价格低廉的优点,在国内国外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发展迅猛。其给中小企业提供了较低的参与融资的门槛,使互联网金融焕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本文围绕我国众筹融资的发展前景、行业发展进程中的问题和风险,从众筹融资运作模式、概念、特点、现存缺陷等方面入手进行研究,运用模型分析、动态静态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此进行深入分析,最终得出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众筹融资不断兴起的大背景下,防范众筹融资风险,从而促进众筹融资良性、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关键词】众筹融资;风险防范;监管与规范

1、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类新型金融模式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众筹融资就是其主要形式之一。在我国最早的众筹平台是点名时间,于2011年7月上线。点名时间公开数据表明,在它上线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已经接到了7000多个项目提案,并且各种项目成功率接近50%。

众筹融资凭借“大众、小额、公开”等特性迅速发展,满足了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流动性融资的需求,为传统金融注入了新的活力。但相比较其他互联网金融类型,众筹融资在国内发展相对滞后,仍处于探索阶段,其交易结构愈加复杂,交易延续过程较长、影响因素多变,伴随着诸多隐性风险,为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从外部环境的层面看,目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备,融资披露制度、沟通机制不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缺乏力度,众筹融资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息不对称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从融资内部结构的层面看,众筹融资流程中隐藏的风险还可以概括为投资者审核风险、信息披露不足风险、项目审核风险、资金池风险这四个方面。

所以有必要针对众筹融资中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控,在综合研究分析国内外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当下众筹融资发展现状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在其发展之初就做好配套辅助措施,加强风险监管,构建保障金融安全的屏障,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又快又好地发展。

2、国内外研究现状

2.1国外研究现状

Armin Schwienbacher(2014)通过对预售类众筹项目的分析,发现项目方常常在生产成本不确定性风险和市场需求不确定性风险中博弈。为了避免之后的资金不足,项目方倾向于设置较高的融资额度, 特别是创意很容易被剽窃的情况下。 但这样一来,项目可能会因为筹资目标过高而失败,这种失败有时候并非是市场需求过小导致的,从而面临市场需求不确定风险。就平台方而言,Alvaro E. Arenas (2013) 以 Appbacker 平台为例,利用 CORAS 风险管理模型对发起者、投资者和平台方三者所面临的风险做了分析,认为发起者面临因资金问题产品不能顺利生产的风险,投资者面临产品不能如期交付和欺诈风险,平台方的风险则是前两者风险的累积。如果投资者和发起者出现相应风险,平台方的名声就会受损。

2.2国内研究现状

关于防范风险的对策的研究,汪莹和王光岐(2014)对众筹融资模式的运作流程、参与者各方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从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风险等方面对众筹融资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对众筹融资的监管建议方面,李雪静提出可建立基于消费者保护的监管框架、加强消费者教育以及加强股权众筹融资及二级市场建设。王阿娜建议建立众筹融资社区平台运营状况监测点,推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字,组建项目评选团队以降低项目投资风险。针对中国众筹融资探索阶段的实施路径,欧阳日晖(2015)介绍了美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的监管经验,认为英美两国的监管措施各有特点,都是根据两国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资源分配情况。

3、众筹融资发展面临的困境

3.1法律法规监管缺失

由于众筹融资属于新兴事物,发展迅猛,相关配套的法律体系尚跟不上众筹融资的发展速度,致使目前我国缺乏与众筹融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也出台过有关的法律,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但是仍存在极多的法律漏洞,在众筹融资中的许多参与者就很有可能“趁虚而入”,触犯法律“红线”,赚取非法利润,非法集资。

3.2众筹资金缺乏有效监管

众筹融资具有门槛低的特点,这个特点具有双重性。尽管这个特点可以使每位普通的募资融资者参与进来,但这也容易造成鱼龙混杂,加大投融资风险。而且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进行交易,投资者分布较为分散,投资者之间联系不密切,甚至一般都没有联系,他们之间相互不了解,缺乏实际情况的掌握,而且地理区域上的分散性也使得他们难以克服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常常会发生欺诈事件,众筹融资也容易被滥用。

3.3众筹融资平台风险集聚

众筹融资平台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信用风险以及监管风险。众筹平台采用众筹平台运营方操纵的间接融资,这就使得众筹融资的现存风险不停堆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安全发展。

4、促进我国众筹融资发展的对策

4.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确定众筹融资行为的合法性

完善针对众筹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对风险的管控,防止非法集资等行为的出现。维护良好的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环境,促进互联网金融下众筹融资的健康发展。

4.2强化社会信用建设,建立融资项目评价机制

众筹平台采用众筹平台运营方操纵的间接融资,这就使得众筹融资的现存风险不停堆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所以继续建立一个社区网络中的征信体系,促进投资双方的了解,增强可信度,防止违约事件的出现。

4.3加强对众筹创意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由于众筹融资存在知识产权保护层面的漏洞和缺陷,所以发起者要有通过申请专利保护自己产品的意识。同时发起人不能故步自封,要注重创新,提高创新意识,是自己的产品始终具有生机活力,提高防御能力。众筹融资公司也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提高。适当提高门槛、提高发起人申请专利意识、资金保护等内部监管制度,加强众筹融资平台中的征信体系建设,才能降低风险,为众筹融资提供安全的环境。

5、总结

本文通过对众筹融资面临风险的梳理,剖析众筹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引发我国众筹融资风险的主要因素,针对不同风险主体提出防范风险的建议,引导众筹融资这一新型融资模式良性发展,度过艰难的探索时期,有利于解决相关问题,促进我国完善众筹融资,解决众筹融资发展中的问题,助力我国互联网金融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发展,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李雪静.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探析[N].上海金融学院学报, 2013,(06): 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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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曙光,贾镝,贺潇.众筹融资的法律规制:美国体系和中国探索[J].金融与经济, 2015, (07): 47-47

[4] 王阿娜:眾筹融资运营模式及风险分析[J].财经理论研究,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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